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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分地協議

發布時間: 2020-12-20 02:46:03

❶ 農村集體土地 分配和戶口的關系

農民必須擁有戶口才能進行接受農村集體土地分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1)農村分地協議擴展閱讀: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農村土地承包是農村土地分配唯一途徑,隨著農村土地改革工作的開展,國家也明確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所以在土地承包分配過程中。

農民必須要擁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資格,才能夠獲得土地承包權,而農村戶口在之前的土地承包過程中,則是作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

不過在戶籍制度改革之後,農村戶口與城市戶口統一成為城鄉居民戶口,但是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只有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才能夠擁有農村土地承包權。

❷ 農村土地協議書怎麼寫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 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並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於等於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於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 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並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__________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願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並經審計後,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並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願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2)農村分地協議擴展閱讀

農村土地協議書法律效應: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口頭協議一律無效;書面協議有三種形式,即合同中的條款、獨立的協議書及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形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協議書

❸ 農村宅基地家庭成員簽定的「分家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內容合法的來分傢具有源法律效力。如果沒有《合同法》52條規定的情況,一般來說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合同法》第52條卻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農村分地協議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協議有效不等於就發生了物權變動的效力,合同是否生效主要看以下要件:

1、雙方主體適格。精神、智力健全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有營業執照的法人。

2、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者顯失公平。

3、內容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❹ 農村土地因分地時地不好,一畝頂二畝土地合同中沒有備注,現土地確權要按原合同確認,怎麼辦

現在全國各地都在熱火朝天的進行土地確權,目的是為了明晰誰擁有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肯定是歸集體所有,是不可動搖的。隨著土地確權的持續進展,有新問題產生了,那就是由於新生兒沒有分地,或者土地被徵收等等原因,手裡已經沒有土地了,那該怎麼確權,難道和確權就沒關系了嗎沒有土地的農民將不會確權。農民沒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實行農村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以來,都是以集體決策進行分配的。就目前情況,很少再有村集體組織對新增人口進行分田地了,即曾經以戶為單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誰家新田人口則從自家責任田裡分。而且國家明確提出「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具體的意思就是家裡有新生人口的,不再分土地,家裡有老人去世的,所分土地也不收回,還在原來家庭中自行分配。其實看似不太公平,人去世了土地還依舊在,新生的孩童卻沒有土地,這要考慮現實執行問題,如果誰家的老人去世了,把土地收回,估計都不太好執行,沒人願意把土地給別人,所以才導致這種狀況產生。當然還有那些已經因征地喪失土地的農民,農村土地確權已經與他們關系不大。前面已經說了,這次土地確權就是明確土地的使用權是誰的,如果你因為種種原因手裡沒有土地,這次確權對你來說就沒有關系了。

❺ 農村宅基地分割協議怎麼寫

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分割協議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位於 房屋宅基地使用權為進一步明確管理、使用權屬,甲方自願將 平方米 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分給乙方使用,現甲方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宅基地坐落、四至界限
2、房屋宅基地總面積 平方米。現甲方有 平方米,乙方有 平方米。
3、甲方雙方權利、義務(即明確房屋宅基的的分割前的產權問題,分割後的管理、使用權屬問題)
4、違約責任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小組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該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即由法律效力。

❻ 農村分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農村土地是來指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自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簡稱為農地。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
通常,農村集體在處理和分配土地的時候,會按照鄉規習俗的,但是往往這種情況與法律和政策不符,因此目前按照你的情況,最好事先准備好書面反映材料,提出明確的要求,可先去找鄉鎮政府反映,要求解決你的問題,要求明確給你答復的時限,到時如果沒有下文,建議你就此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❼ 農村宅基地分配給村民協議書樣本

宅基地是依法審批,具體做出安排可以商量,但是在工作上不能顯示商量,不可能讓群眾領導村委會開展工作

❽ 農村分家時 土地如何分 謝謝了

農村分家時土地要按人口分。

農村分責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數分的。分家時可以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總的田地多少,然後按人口算分家後每戶田地多少,好與壞的田地進行搭配,然後分析配土地。如果有自留地也是這樣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8)農村分地協議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❾ 農村宅基地分割協議怎麼寫

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分割協議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位於 房屋宅基地使用權為進一步明確管理、使用權屬,甲方自願將 平方米 房屋宅基地使用權分給乙方使用,現甲方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宅基地坐落、四至界限
2、房屋宅基地總面積 平方米。現甲方有 平方米,乙方有 平方米。
3、甲方雙方權利、義務(即明確房屋宅基的的分割前的產權問題,分割後的管理、使用權屬問題)
4、違約責任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小組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該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即由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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