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的特點
Ⅰ 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特點
電子合同因其載體和操作過程不同於傳統書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點:內
1.訂立合同的容雙方或多方在網路上運作,可以互不見面。合同內容等信息記錄在計算機或磁碟中介載體中,其修改、流轉、儲存等過程均在計算機內進行。
2.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方式被數字簽名(即電子簽名)所代替。
3.電子合同的生效地點為收件人的主營業地;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4.電子合同所依賴的電子數據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動性。電子數據以磁性介質保存,是無形物,改動、偽造不易留痕跡,其作為證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Ⅱ 電子合同的優勢有哪些
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互聯網以電子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簽署各方都經過實名認證,並且採用了可靠電子簽名技術進行簽署,具備了和紙質合同以及手寫簽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電子合同和紙質合同的區別,小編整理了以下表格,應該夠全面了吧。
從上表可以看出,選擇電子合同,相比紙質合同有更多的優勢:
優勢一:節約成本,降低75%運營費用
一份傳統紙質合同成本平均需要25元,採用電子合同成本不到5元,降低75%的運營費用,一家年簽署10萬份合同的公司,一年可以節省200萬的費用,最少節省2名的運營人員。
優勢二:提高200-500%的工作效率
傳統紙質合同正常簽署需要2-5天,使用電子合同1分鍾就能搞定,算上雙方的認證時間,一天之內肯定也能輕松完成,提高了200-500%的合同簽署效率,大大節約了時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優勢三:提高檔案管理效率
通過電子合同目前的成熟技術,可以在線完成文檔檢索、調用,輕輕點擊滑鼠,咻的一聲就能立刻調用所需檔案。隨著安全技術及認證技術的進一步成熟,電子合同如今變得更便捷易用,用手機也能隨時隨地簽署合同,隨時查看管理。
優勢四:合同管理更輕松
以一個漢字佔用2個位元組來計算,1M的虛擬容量可以容納52萬個字。如果以A4紙的最大容量計算,要裝滿1M漢字,至少要650張A4紙。更關鍵的是,存儲在虛擬空間,完全不用擔心什麼蚊蟲叮咬啊、被咖啡潑了、被不明生物叼走之類的突發狀況。
優勢五:電子簽章更便捷
傳統紙質合同異地簽署需要來回郵寄,過程繁瑣。電子合同直接規避了郵寄過程,直接在線簽署。
Ⅲ 什麼是電子合同,電子合同具有哪些特點呢
簡單來理解,電子合同就是以數據電文為載體的合同。
由於電子合同本質上仍屬合同范疇,因而對電子合同具體概念性的解釋需結合《合同法》上對「合同」的解釋加以說明,即:電子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數據電文為載體,並利用電子通信手段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電子合同以數據電文為載體,為了避免數據電文易篡改、易滅失的問題,《電子簽名法》對電子合同法律有效性的判定標准作出明確要求,有效的電子合同應當符合以下標准:
1、 數據電文原件,能夠可靠地保持內容完整、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 電子簽名,能夠標識簽署人、簽署時間,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要求;
3、 身份經過第三方有效認證,滿足法律規定的認證要求;
結合分析,如果一份電子合同同時具備:生成(時間戳),存儲(第三方存儲),提取(公證)以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 四個要素環節,形成一個證明電子合同簽署身份有效且內容未經篡改的電子證據鏈閉環,則該電子合同更加完整有效性。
Ⅳ 電子合同的特點是什麼
1、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2、交易主體虛擬和廣泛
3、技術化、標准化
4、合同訂立電子化
5、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
Ⅳ 使用電子合同有哪些優點
電子合同在線簽署,不限時間地點,分布全國各地的遊客也可輕松簽署。不用郵寄紙質專合同,不會存在漏簽、不屬規范簽署、陰陽合同等風險。
電子合同優點
放心簽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台採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能夠保證簽署雙方的真實身份,防止被人冒簽;同時採用時間戳技術和防篡改技術,精準記錄電子合同簽約時間和簽約內容,採用簽名驗簽技術輕松識別電子合同是否被篡改,杜絕了「虛假合同」和「非法生成」的假印章。當發生合同糾紛時,還提供出證服務和在線一鍵仲裁服務,為電子合同糾紛提供完整的證據鏈,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為每一份電子合同保駕護航。
Ⅵ 電子合同的主要特徵有哪些
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電子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是雙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當事人之間以電子的方式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這種合同是合同的電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據《電子商務示範法》中有關規定,電子合同是以財產性為目的協議,該示範法列舉了大量商業性質的關系。
交易主體虛擬和廣泛
電子合同訂立的整個過程所採用的是電子形式且符合易保全的特性,通過電子郵件、EDI等方式進行電子合同的談判、簽訂及履行等。這種合同方式大大的節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讓交易的相對人在交易前知道對方的資信狀況,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權益必將成為一種無形的財產。
技術化、標准化
電子合同是通過計算機網路進行的,他有別與傳統的合同訂立方式,電子合同的整個交易過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國際國內技術標准予以規范,如: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這些具體的標準是電子合同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相關的技術與標准電子合同是無法實現和存在的。
合同訂立電子化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訂立需要有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過程,電子合同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要件。傳統的合同的要約和承諾採用的方式不同於電子合同,電子合同中的要約和承諾均可以用電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輸入相關的信息符合預先設定的程序,計算機就可以自動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
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
意思表示的電子化,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通過相關的電子方式表達自己的意願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表現方式是通過電子化形式實現的。《電子商務示範法》中將電子化的意思表示稱之為「數據電文」。
電子合同訂立與成立
電子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人做出意思表示並達成合意的行為和過程。任何一個合同的簽訂都需要當事人雙方進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協商、談判,並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合同即可成立。電子合同的成立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
電子合同作為合同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其成立與傳統的合同一樣,同樣需要具備相關的要素和條件。世界各國的合同法對合同的成立大都減少不必要的限制,這種做法是適應和鼓勵交易行為,增進社會財富的需要,所以說在電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即可成立。
關於合同中的主要條款,現行的立法是很寬泛的,我國的《合同法》第12條做了列舉性的規定,但是該列舉性規定是指一般條款。筆者認為,就合同的主要本質而言,在合同主要條款方面如果當事人有約定,要以雙方約定為主要條款,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的予以確定合同主要條款。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訂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電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備相應的要件:
首先,訂約人的主體是雙方或者是多方當事人,合同的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其次,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在於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電子合同(3)最後,合同的成立應該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要約和要約邀請
要約是指締約一方以締結合同為目的而向對方當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關於要約的形式,聯合國的《電子商務示範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要約及承諾均可以通過電子意思表示的手段來表示,並不得僅僅以使用電子意思表示為理由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執行性。要約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備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約是由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4、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和完整。
5、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
要約邀請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從事電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聯網上發布廣告的行為到底應該視為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在該問題上學界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邀請,他們認為這些廣告是針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另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因為這些廣告所包含的內容是具體確定的,其包括了價格、規格、數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要約一旦做出就不能隨意撤銷或者是撤回,否則要約人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我國《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由於電子交易均採取電子方式進行,要約的內容均表現為數字信息在網路上傳播,往往要約在自己的計算機上按下確認鍵的同時對方計算機幾乎同步收到要約的內容,這種技術改變了傳統交易中的時間和地點觀念,為了明確電子交易中何謂要約的到達標准,《合同法》第16條第2款規定:「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全證據鏈
全證據鏈又稱完整證據鏈,是通過技術手段對電子合同簽約的整個過程做全程取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閉環。
Ⅶ 電子商務合同具有哪些特徵
1.電子商務合同的主體具有電子化和虛擬性的特點。
2.電子商務合同的載體主要表現為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3.電子商務合同的生效方式採取電子簽名(數字簽名)方式。電子簽名是電子合同得以實施的基礎條件之一。
Ⅷ 電子合同有什麼法律特徵
您好!電子合同的特抄征是:
(一)訂立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在網路上運作,可以互不見面。合同內容等信息記錄在計算機或磁碟等中介載體中,其修改、流轉、儲存等過程均在計算機內進行。
(二)表示合同生效的傳統簽字蓋章方式被數字簽名(即電子簽名)所代替。
(三)傳統合同的生效地點一般為合同成立的地點,而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合同,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四)電子合同所依賴的電子數據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動性。電子數據以磁性介質保存,是無形物,改動、偽造不易留痕跡。其作為證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Ⅸ 電子合同的履行特點
電子合同,是指通過電子計算機網路系統設立的平等民事主體之間權利義務關系,並以電子郵件和電子數據交換等形式簽訂的協議.
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相比,雖然也必須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要件,但是在形式上發生了很多的變化.其主要特徵是:
(一)電子合同的要約和承諾是以數據電文的方式通過計算機互聯網進行的.
在傳統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一般通過面對面的談判或通過信件、電報、電話、電傳和傳真等方式提出要約和接受要約,並最終締結合同.而
電子合同的當事人均是通過電子數據的傳遞來完成的,一方電子數據的發出(輸入)即可視為為要約;另一方電子數據的回送(回執)即為承諾.由於
電子數據交換在功能上具有自動審斷的功能,因此,電子合同的簽訂過程是通過互聯網在計算機的操作下完成的.這是電子合同區別於傳統合同的
關鍵特徵.
(二)電子合同交易主體的虛擬性和廣泛性.
訂立電子合同的各方當事人是通過網路運作,可以互不謀面.而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沒有地域上的局限性,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組織.
(三)電子合同的成立、變更和解除無需採用傳統的書面形式,具有電子化的特點.
與傳統合同不同,電子合同是採用電子數據交換的方法來簽訂合同的,因此,電子合同的內容可以完全儲存在計算機內存、磁碟或者其他接收者選
擇的非紙質中介物(如:磁帶、磁碟、激光碟等)上,勿需採用書面形式.
(四)電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時間和地點與傳統合同不同,勿需經過傳統的簽字.
傳統合同一般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方式表示合同生效,而在電子合同中,傳統的簽字蓋章方式被電子簽名所代替.
傳統合同的生效地點一般為合同成立的地點,而採用數據電文等形式所訂立的電子合同,以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
地的,以其經常居住地為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
傳統合同一般以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作為要約生效的時間,以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作為合同生效的時間.而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的電子合同,收件
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即生效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
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Ⅹ 電子商務合同有什麼特點
涵蓋了電子商務的特點和合同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