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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度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2-20 13:20:34

『壹』 法律問題,合同糾紛

先需要搞清楚你們雙方是借貸糾紛還是合同糾紛,即判斷清楚性質,再能談其他,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建議最好聯系當地律師詳談幫助。

『貳』 民事糾紛賠償問題

你好,如果認為對方治療費用不合理或者認為不應當承擔責任,是可以拒絕支付的。通過你的描述,對方罵人在先,存在過錯,但畢竟在沖突中受傷,對方也是可以向你方主張相關損失的。但先行支付醫療費並非法定義務,因此也可以拒絕支付醫療費,而是等對方治療終結並起訴後,通過訴訟的方式確定責任比例以及賠償數額。

『叄』 關於民事糾紛問題

和你有沒有瓜葛,主要是要看交通事故的發生和你有沒有因果關系。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裡面會寫的很詳細的,裡面如果沒有關於你的內容,那你就是作為一個證人。另外,也要排除當時在車上,你們坐在後座的人有沒有擾亂B正常開車,車上其他人沒有說是你的原因的話,就沒有太大關系。

『肆』 糾紛的三要素是什麼

1 服務態度
護士的服務對象是患者,每一位來到醫院的患者,不論是門診還是住院,首先接觸的都 是護理人員。如果護理人員能以燦爛的笑容、和藹可親的話語及滿腔的熱忱來面對患者,那 就會給患者帶來一種既溫馨、又舒心,進而是信任和放心的感覺。同時還能給患者一種精神 上的安慰和支持,使其能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去面對疾病的治療和康復,這是一種護患雙方都 希望見到的狀況。反之,如果呈現給患者的是一張古板、嚴肅的臉,生硬的語言和不冷不熱 的態度,在上班時間精力不集中、手機不停地響、通話不斷;忙於會客、忙於幫熟人親戚辦 事、看病開後門;對患者的呼喚和要求不理睬、不注意說話方式和語氣、回答問題過於簡單, 就會給患者帶來一種很不舒服的心理感受,甚至會產生言語上的沖突,引發護理糾紛,這是一 種兩敗俱傷的局面。可見,良好的服務態度是每一個護理人員所必須具備的,也是避免護理 糾紛的重要措施之一。
2 責任心
工作不認真,責任心不強也是引發護理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不認真執行「三查 七對」制度,抄醫囑時漏抄錯抄,把床號姓名抄錯,把甲床的液體換到乙床的輸液架上,張 冠李戴,00:00 時葯忘記給患者服用,沒及時巡視病房發現患者病情變化,不按照常規給患 者更換引流瓶、引流器、吸氧管、濕化瓶等,對危重患者的生活護理不到位等。這些事情的 發生所引起的護理糾紛,都是由工作責任心不強引起的,而與其他原因無關。南丁格爾說過: 護士工作的對象,不是冷冰冰的石塊、木頭和紙片,而是有熱血和生命的人類。護理工作是 精細藝術中最精細者,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護士必須具有一顆同情心和一雙願意工作的手。 護士直接面對的是患者,護士工作態度的好壞,責任心的強弱,都會直接影響到患者的康復 過程。以上所出現的種種護理差錯引發的護理糾紛,在增強了責任心,「以人為本,以患者 為中心」,真正做到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設身處地為患者利益著想時,都可以避免發 生。無怨無悔的在護理崗位上辛勤耕耘,肯定能收獲患者康復後的笑容和對我們護理工作的 褒獎,這也就說明了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對於一個護士有多麼的重要。
3 專業技術技能
除了需要良好的服務態度和強烈的工作責任心,護士還應具備一定的醫學理論基礎和專 業知識,具有細心敏銳的觀察力和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掌握過硬的操作技能。因 為缺乏嫻熟的操作技能,很多工作做起來就不能得心應手而感到力不從心。例如,靜脈穿刺 時不能一針見血,肌內注射時缺乏技巧使患者疼痛難忍,插胃管、導尿管時不能一次成功而 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年輕護士臨床工作經驗不足,對患者的病情變化不能及時正確地做出判 斷而使病情延誤,個別護士對新設備、新技術不熟悉,不掌握,不能熟練使用心電圖機、多 功能監護儀、洗胃機、呼吸機和除顫器等,在搶救患者時不能配合醫生熟練使用各種搶救儀 器而手忙腳亂,不知所措,都會造成不良後果,引起患者及家屬的不滿,引發護理糾紛。種 種現象,都說明了專業技術技能在護理工作中的重要性。由於醫學科學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 所以對每一個護士來說都要加強學習,勇攀護理技術的高峰,及時更新知識結構,運用心理 學、美學、倫理學等相關學科知識來指導護理工作,對專業技術力爭要精益求精,運用嫻熟 的護理技術更好地為患者服務。 綜上所述,護理工作三要素是衡量一個護士優劣的標尺,也是發生護理糾紛時護士方面 的主觀原因。廣大護理工作者只有切實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掌握好護理工作三要素,才能 從根本上減少護理糾紛,使每一位護士都輕松愉快地投入到工作當中。

『伍』 合同糾紛協議管轄需要特別注意的幾個問題

1、約定由「守約方」所在地法院管轄的,管轄協議無效。
原告要某某與被告北京二建下屬的項目管理公司第十一工程部簽訂的《信息服務協議》中約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到自己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或中級法院起訴。」在被告違約後,原告據此約定向自己居住地基層法院起訴。被告北京二建認為此條款無效,提起管轄異議。張家口市中院(2008)張民再終字第59號民事裁定書認為「違約與否只有經過人民法院實體審理後才能認定,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管轄條款無效」。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此觀點,並在司法實踐中審理管轄異議,也是按此觀點認定相關協議選擇管轄條款無效。
理由有三:第一,該協議選擇管轄條款不能理解為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一方是否違約並不是當事人能認定的,只要經過法院的實體審理後,才能認定一方是否違約,在確定管轄權的階段無法判明;如果雙方均為違約方,那麼該管轄約定也沒有意義,這類約定不明確的管轄協議無法執行,應當認定為無效。第二,合同是否有效也是由法院經過審理後才能認定的。如果合同無效,則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第三,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中規定的可以約定管轄的六種情形並不包含「守約方」這種情形,所以應認定協議管轄的條款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金利公司與金海公司經濟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法函)[1995]89號)認為:「如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守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的約定無效。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二終字第39 號民事裁定中也認為,約定由守約方所在地法院管轄的協議無效。
2、約定由「當地」法院管轄的,應當綜合考量,能夠確定法院的認為有效,不能確定的,認定為約定不明確。
何為「當地」指代不明確,常常產生爭議。有的理解為當事人住所地,有的理解為合同履行地,有的根據合同類型理解為工程所在地。最高法院認為,應當綜合考量當事人的意思、合同類型及其他因素,能夠確定何為當地的,應當認為有效;不能確定的,應當認定為約定不明確。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法定管轄確定管轄法院。最高法院在(2010)民申字第809號裁定書中認為,在施工合同中約定「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中所稱的當地,系指工程所在地(即合同履行地)。
3、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訂地不一致的,以約定的簽訂地為管轄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span>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四條作出了具體規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約定的簽訂地為合同簽訂地;合同沒有約定簽訂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最後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民立他字第52號、(2010)民申字第673號案中均持這種觀點。
4、主合同與擔保合同分別協議約定不同的管轄法院,以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
擔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為基礎訂立的,具有從屬性,且訂立目的是為了保障主合同的履行。由於通常主合同先於或者同時於擔保合同訂立,擔保人在簽訂擔保合同前應當知曉合同中的內容,對糾紛的協議管轄法院應有合理的預期。但當主合同和擔保合同均約定了管轄法院,管轄法院不一致的情況下,則構成了所謂協議管轄的沖突。對此,《擔保法司法解釋》第129條第2款規定:「主合同和擔保合同選擇的管轄法院不一致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由此可以明確,主合同與擔保合同同時提起訴訟時,按主合同的約定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訴訟中,管轄問題很重要,既直接影響到那方當事人訴訟便利的問題,也可能影響到合同糾紛訴訟結果,因為,不同地區法院、不同的法官對法律規定的理解不盡相同,是客觀存在的現實。因此,當事人在未發生糾紛前約定管轄法院時,一定要給予高度重視,尤其上述幾種特殊情形,加以特別注意。

『陸』 民事糾紛怎麼處理

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但關於民事糾紛案件,還真有些經驗心得。2018年我父親出了車禍,全身多處骨折,跑他的案子,遊走在法院、鑒定中心、律師事務所、交警隊、肇事方、保險公司之間,也算是對民事糾紛有些了解。

所以,別以受害者自居,也別說哪種方法對自己有利,主要是看你因為糾紛而遭受了多少損失,對方給予的補償或賠償是否達到了你的心理預期。如果私下達成和解,對方給予的賠償自己很滿意,那就沒有必要鬧到法院去。如果對方給予自己的賠償不滿意,那就直接起訴法院就好了。此外,如果自己遭受的損失或傷害較為嚴重,可以申請相應的鑒定來確定損失程度,這是可以增加賠償金額的一種方式。

此外,如果是債務糾紛那就另當別論了,民事糾紛包含很多,具體事物具體分析吧。

『柒』 關於民事糾紛的問題

首先,是否承擔刑事責任,要看傷害後果。你的行為屬於故意傷害行為,如果受害人經鑒定構專成輕傷以上的屬話,就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從你所述,僅是「頭起了包」,估計不會構成輕傷。

其次,你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你用板凳打傷了他,侵犯了他的健康權,並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也許是一元,也許是1000元),依法應當賠償。但是,由於事出有因,對方存在一定的過錯,可以依法減輕你的責任。

鄧律師

『捌』 有哪些糾紛類型,具體解釋各種糾紛的含義

你好,你先看一下吧。逐一解釋工作量太大。

一、人格權糾紛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2、姓名權糾紛

3、肖像權糾紛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4、名譽權糾紛

5、榮譽權糾紛

6、隱私權糾紛

7、婚姻自主權糾紛

8、人身自由權糾紛

9、一般人格權糾紛

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二、婚姻家庭糾紛

10、婚約財產糾紛

11、離婚糾紛

12、離婚後財產糾紛

13、離婚後損害責任糾紛

14、婚姻無效糾紛

15、撤銷婚姻糾紛

16、夫妻財產約定糾紛

17、同居關系糾紛

(1)同居關系析產糾紛

(2)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

18、撫養糾紛

(1)撫養費糾紛

(2)變更撫養關系糾紛

19、扶養糾紛

(1)扶養費糾紛

(2)變更扶養關系糾紛

20、贍養糾紛

(1)贍養費糾紛

(2)變更贍養關系糾紛

21、收養關系糾紛

(1)確認收養關系糾紛

(2)解除收養關系糾紛

22、監護權糾紛

23、探望權糾紛

24、分家析產糾紛

三、繼承糾紛

25、法定繼承糾紛

(1)轉繼承糾紛

(2)代位繼承糾紛

26、遺囑繼承糾紛

27、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

28、遺贈糾紛

29、遺贈扶養協議糾紛

物權糾紛

四、不動產登記糾紛

30、異議登記不當損害責任糾紛

31、虛假登記損害責任糾紛

五、物權保護糾紛

32、物權確認糾紛

(1)所有權確認糾紛

(2)用益物權確認糾紛

(3)擔保物權確認糾紛

33、返還原物糾紛

34、排除妨害糾紛

35、消除危險糾紛

36、修理、重作、更換糾紛

37、恢復原狀糾紛

38、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六、所有權糾紛

39、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

40、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

(1)業主專有權糾紛

(2)業主共有權糾紛

(3)車位糾紛

(4)車庫糾紛

41、業主撤銷權糾紛

42、業主知情權糾紛

43、遺失物返還糾紛

44、漂流物返還糾紛

45、埋藏物返還糾紛

46、隱藏物返還糾紛

47、相鄰關系糾紛

(1)相鄰用水、排水糾紛

(2)相鄰通行糾紛

(3)相鄰土地、建築物利用關系糾紛

(4)相鄰通風糾紛

(5)相鄰採光、日照糾紛

(6)相鄰污染侵害糾紛

(7)相鄰損害防免關系糾紛

48、共有糾紛

(1)共有權確認糾紛

(2)共有物分割糾紛

(3)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糾紛

七、用益物權糾紛

49、海域使用權糾紛

50、探礦權糾紛

51、采礦權糾紛

52、取水權糾紛

53、養殖權糾紛

54、捕撈權糾紛

55、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1)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

(2)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3)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糾紛

56、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

57、宅基地使用權糾紛

58、地役權糾紛

八、擔保物權糾紛

59、抵押權糾紛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抵押權糾紛

(2)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糾紛

(3)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權糾紛

(4)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權糾紛

(5)動產抵押權糾紛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權糾紛

(7)動產浮動抵押權糾紛

(8)最高額抵押權糾紛

60、質權糾紛

(1)動產質權糾紛

(2)轉質權糾紛

(3)最高額質權糾紛

(4)票據質權糾紛

(5)債券質權糾紛

(6)存單質權糾紛

(7)倉單質權糾紛

(8)提單質權糾紛

(9)股權質權糾紛

(10)基金份額質權糾紛

(11)知識產權質權糾紛

(12)應收賬款質權糾紛

61、留置權糾紛

九、佔有保護糾紛

62、佔有物返還糾紛

63、佔有排除妨害糾紛

64、佔有消除危險糾紛

65、佔有物損害賠償糾紛

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

十、合同糾紛

66、締約過失責任糾紛

67、確認合同效力糾紛

(1)確認合同有效糾紛

(2)確認合同無效糾紛

68、債權人代位權糾紛

69、債權人撤銷權糾紛

70、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71、債務轉移合同糾紛

72、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合同糾紛

73、懸賞廣告糾紛

74、買賣合同糾紛

(1)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

(2)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

(3)試用買賣合同糾紛

(4)互易糾紛

(5)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6)網路購物合同糾紛

(7)電視購物合同糾紛

75、招標投標買賣合同糾紛

76、拍賣合同糾紛

77、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糾紛

(1)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

(2)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

78、臨時用地合同糾紛

79、探礦權轉讓合同糾紛

80、采礦權轉讓合同糾紛

81、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1)委託代建合同糾紛

(2)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

(3)項目轉讓合同糾紛

82、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1)商品房預約合同糾紛

(2)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3)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

(4)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糾紛

(5)經濟適用房轉讓合同糾紛

(6)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83、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84、供用電合同糾紛

85、供用水合同糾紛

86、供用氣合同糾紛

87、供用熱力合同糾紛

88、贈與合同糾紛

(1)公益事業捐贈合同糾紛

(2)附義務贈與合同糾紛

89、借款合同糾紛

(1)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2)同業拆借糾紛

(3)企業借貸糾紛

(4)民間借貸糾紛

(5)小額借款合同糾紛

(6)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7)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

90、保證合同糾紛

91、抵押合同糾紛

92、質押合同糾紛

93、定金合同糾紛

94、進出口押匯糾紛

95、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96、銀行卡糾紛

(1)借記卡糾紛

(2)信用卡糾紛

97、租賃合同糾紛

(1)土地租賃合同糾紛

(2)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3)車輛租賃合同糾紛

(4)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糾紛

98、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99、承攬合同糾紛

(1)加工合同糾紛

(2)定作合同糾紛

(3)修理合同糾紛

(4)復制合同糾紛

(5)測試合同糾紛

(6)檢驗合同糾紛

(7)鐵路機車、車輛建造合同糾紛

100、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

(2)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4)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

(5)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

(6)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

(7)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8)鐵路修建合同糾紛

(9)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

101、運輸合同糾紛

(1)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2)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3)水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4)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5)航空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6)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7)出租汽車運輸合同糾紛

(8)管道運輸合同糾紛

(9)城市公交運輸合同糾紛

(10)聯合運輸合同糾紛

(11)多式聯運合同糾紛

(12)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13)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14)鐵路行李運輸合同糾紛

(15)鐵路包裹運輸合同糾紛

(16)國際鐵路聯運合同糾紛

102、保管合同糾紛

103、倉儲合同糾紛

104、委託合同糾紛

(1)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

(2)貨運代理合同糾紛

(3)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糾紛

(4)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

105、委託理財合同糾紛

(1)金融委託理財合同糾紛

(2)民間委託理財合同糾紛

106、行紀合同糾紛

107、居間合同糾紛

108、補償貿易糾紛

109、借用合同糾紛

110、典當糾紛

111、合夥協議糾紛

112、種植、養殖回收合同糾紛

113、彩票、獎券糾紛

114、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糾紛

115、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116、林業承包合同糾紛

117、漁業承包合同糾紛

118、牧業承包合同糾紛

119、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

(2)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糾紛

(3)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

(4)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糾紛

(5)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合同糾紛

(6)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糾紛

120、服務合同糾紛

(1)電信服務合同糾紛

(2)郵寄服務合同糾紛

(3)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4)法律服務合同糾紛

(5)旅遊合同糾紛

(6)房地產咨詢合同糾紛

(7)房地產價格評估合同糾紛

(8)旅店服務合同糾紛

(9)財會服務合同糾紛

(10)餐飲服務合同糾紛

(11)娛樂服務合同糾紛

(12)有線電視服務合同糾紛

(13)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14)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15)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16)家政服務合同糾紛

(17)慶典服務合同糾紛

(18)殯葬服務合同糾紛

(19)農業技術服務合同糾紛

(20)農機作業服務合同糾紛

(21)保安服務合同糾紛

(22)銀行結算合同糾紛

121、演出合同糾紛

122、勞務合同糾紛

123、離退休人員返聘合同糾紛

124、廣告合同糾紛

125、展覽合同糾紛

126、追償權糾紛

127、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

十一、不當得利糾紛

十二、無因管理糾紛

十三、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十四、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

十五、不正當競爭糾紛

十六、壟斷糾紛

十七、勞動爭議十八、人事爭議

十九、海事海商糾紛

二十、與企業有關的糾紛

二十一、與公司有關的糾紛

二十二、合夥企業糾紛

二十三、與破產有關的糾紛

二十四、證券糾紛

二十五、期貨交易糾紛

303、期貨經紀合同糾紛

304、期貨透支交易糾紛

305、期貨強行平倉糾紛

306、期貨實物交割糾紛

307、期貨保證合約糾紛

308、期貨交易代理合同糾紛

309、侵佔期貨交易保證金糾紛

310、期貨欺詐責任糾紛

311、操縱期貨交易市場責任糾紛

312、期貨內幕交易責任糾紛

313、期貨虛假信息責任糾紛

二十六、信託糾紛

314、民事信託糾紛

315、營業信託糾紛

316、公益信託糾紛

二十七、保險糾紛

317、財產保險合同糾紛

(1)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

(2)責任保險合同糾紛

(3)信用保險合同糾紛

(4)保證保險合同糾紛

(5)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

318、人身保險合同糾紛

(1)人壽保險合同糾紛

(2)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

(3)健康保險合同糾紛

319、再保險合同糾紛

320、保險經紀合同糾紛

321、保險代理合同糾紛

322、進出口信用保險合同糾紛

323、保險費糾紛

二十八、票據糾紛

324、票據付款請求權糾紛

325、票據追索權糾紛

326、票據交付請求權糾紛

327、票據返還請求權糾紛

328、票據損害責任糾紛

329、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

330、匯票回單簽發請求權糾紛

331、票據保證糾紛

332、確認票據無效糾紛

333、票據代理糾紛

334、票據回購糾紛

二十九、信用證糾紛

335、委託開立信用證糾紛

336、信用證開證糾紛

337、信用證議付糾紛

338、信用證欺詐糾紛

339、信用證融資糾紛

340、信用證轉讓糾紛

侵權責任糾紛

三十、侵權責任糾紛

341、監護人責任糾紛

342、用人單位責任糾紛

343、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侵權責任糾紛

344、提供勞務者致害責任糾紛

345、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346、網路侵權責任糾紛

347、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

(1)公共場所管理人責任糾紛

(2)群眾性活動組織者責任糾紛

348、教育機構責任糾紛

349、產品責任糾紛

(1)產品生產者責任糾紛

(2)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

(3)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

(4)產品倉儲者責任糾紛

350、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351、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權責任糾紛

(2)醫療產品責任糾紛

352、環境污染責任糾紛

(1)大氣污染責任糾紛

(2)水污染責任糾紛

(3)雜訊污染責任糾紛

(4)放射性污染責任糾紛

(5)土壤污染責任糾紛

(6)電子廢物污染責任糾紛

(7)固體廢物污染責任糾紛

353、高度危險責任糾紛

(1)民用核設施損害責任糾紛

(2)民用航空器損害責任糾紛

(3)佔有、使用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糾紛

(4)高度危險活動損害責任糾紛

(5)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糾紛

(6)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糾紛

354、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

355、物件損害責任糾紛

(1)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糾紛

(2)建築物、構築物倒塌損害責任糾紛

(3)不明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糾紛

(4)堆放物倒塌致害責任糾紛

(5)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

(6)林木折斷損害責任糾紛

(7)地面施工、地下設施損害責任糾紛

356、觸電人身損害責任糾紛

357、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

358、見義勇為人受害責任糾紛

359、公證損害責任糾紛

360、防衛過當損害責任糾紛

361、緊急避險損害責任糾紛

362、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責任糾紛

363、鐵路運輸損害責任糾紛

(1)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

(2)鐵路運輸財產損害責任糾紛

364、水上運輸損害責任糾紛

(1)水上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

(2)水上運輸財產損害責任糾紛

365、航空運輸損害責任糾紛

(1)航空運輸人身損害責任糾紛

(2)航空運輸財產損害責任糾紛

366、因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

367、因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損害責任糾紛

368、因申請訴中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

369、因申請訴中證據保全損害責任糾紛

370、因申請先予執行損害責任糾紛

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三十一、選民資格案件

371、申請確定選民資格

三十二、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

372、申請宣告公民失蹤

373、申請撤銷宣告失蹤

374、申請為失蹤人財產指定、變更代管人

375、失蹤人債務支付糾紛

376、申請宣告公民死亡

377、申請撤銷宣告公民死亡

378、被撤銷死亡宣告人請求返還財產糾紛

三十三、認定無民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379、申請宣告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

380、申請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81、申請宣告公民恢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82、申請宣告公民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十四、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383、申請認定財產無主

384、申請撤銷認定財產無主

三十五、監護權特別程序案件

385、申請確定監護人

386、申請變更監護人

387、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三十六、督促程序案件

388、申請支付令

三十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389、申請公示催告

三十八、申請訴前停止侵害知識產權案件

390、申請訴前停止侵害專利

391、申請訴前停止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

392、申請訴前停止侵害著作權

393、申請訴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種權

三十九、申請保全案件

394、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95、申請訴中財產保全

396、申請訴前證據保全

397、申請訴中證據保全

398、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

399、仲裁程序中的證據保全

400、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款項

401、申請中止支付保函項下款項

四十、仲裁程序案件

402、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

403、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四十一、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案件

404、申請海事請求保全

(1)申請扣押船舶

(2)申請拍賣扣押船舶

(3)申請扣押船載貨物

(4)申請拍賣扣押船載貨物

(5)申請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6)申請拍賣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405、申請海事支付令

406、申請海事強制令

407、申請海事證據保全

408、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

409、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

410、申請海事債權登記與受償

四十二、申請承認與執行判決、仲裁裁決案件

411、申請執行海事仲裁裁決

412、申請執行知識產權仲裁裁決

413、申請執行涉外仲裁裁決

414、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民事判決

415、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

416、申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民事判決

417、申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

418、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裁定

419、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仲裁裁決

420、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民事判決、裁定

421、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

四十三、執行異議之訴

422、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423、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

424、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

『玖』 有糾紛應該怎麼處理

你指的是糾紛當事人為政府官員還是糾紛一方的親屬是政府官員,並在其中出謀劃策呢?如果是後者,你也別怕,法律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真理也只有一條,道理也只有一個,你怕什麼,如果這官員在裡面搞是非,你可以向當地紀委反映,現在紀委對這種問題還是很敏感的,只要有問題,一告一個准。

『拾』 如何來處理糾紛、沖突和分歧呢

如何化解部屬之間的對立情緒;當企業員工之間的矛盾還沒有明顯激化時,往往以對立;面對員工間的對立情緒,你要注意了解之間的心理特點;即當員工間產生對立情緒時,經理人首先就應該從自己;以情制逆法;情感是連接與密切人際關系的紐帶,員工之間感情的信;有人估計,時間與沖突,交易成功的管理者至少花費約;相關鏈接:;旅遊安全事故的賠償;從事你最擅長的;妙語解脫窘境;時間運用當企業員工之間的矛盾還沒有明顯激化時,往往以對立情緒的形式表現出來。

這種對立情緒通常表現為心理上的抗拒、情緒上的對立、情感上的不滿和厭惡、行動上的刁難等。這與逆反心理是相近的,更強的反應。沖突的原因比較復雜 大體可分為兩個方面:就一般而言,通常是一方工作中的某些失誤和缺陷的多次表現和長期積累引起了另一方的反感、不滿甚至憤懣;從另一角度看,此外,有些問題可能是由於兩個方面的兩個次劃分 以及辦事原則、利益要求等不同,因而發生了思想沖突。這種沖突如果未能及時解決,那麼,久而久之就會積淀起對立情緒。面對員工間的對立情緒,你要注意了解之間的心理特點與變化管理 並且及時有效地化解其對立情緒。經理人首先就應該從自己方面找原因,從員工的角度查看,落實措施,包括我自己 評估自我,如管理上究竟存在哪些失誤和缺陷,應該採取什麼措施加以糾正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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