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警無合同
① 為什麼公安局不和協警簽合同
這是機關購買勞務服務,公安局已經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由勞務公司派遣人員協助公安局完成工作,派遣人員的報酬、保險都由勞務公司支付,所以公安局不需要和協警簽合同。
② 合同制民警和協警有區別嗎
現在抄的所謂合同制警察就是協警,以前的合同制警察不是協警,而是正式的人民警察。
80,90年代沒有省公務員的說法,當時考公務員就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通過考試成為公務員再分放到各個地方,但是地方上警力不足,所以有些經濟強省自行組織考試.也招錄人民警察,也和國家招錄的一樣,有警號,有警官證,有執法權.本省承認.外省不承認.這就是所謂的合同制警察,也可以把他等同於事業編制的正式民警。後來行政革新,取消了執法部門自行收錄人民警察, 凡進必須參加公務員考試 ,這些已經考錄的合同制警察很多都直接轉為了公務員。
現在因為公檢法沒有事業編,沒有合同制, 只有公務員和加強警力的協警。要成為有執法權,能帶槍,有警號警官證的,就必須參加公務員考試成為正式人民警察, 其他在公安局新招錄的都是些臨時工。
所以說現在警察沒有什麼合同制警察了。只有公務員或者臨時工。
③ 派出所協警沒有合同,沒有工資工資條合法嗎
不合法 你可以來我這上班
④ 沒有勞動合同協警怎麼撤職
辭職的流程是: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2、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條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⑤ 派出所協警簽了合同能隨時辭職嗎,如果辭職的話會有什麼法律後果嗎,比如違約金之類的
1.若用人單位有提供專項培訓,並簽訂服務期協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專需支付違約金屬。違約金計算方式:未履行期限/服務期*培訓費用。
2.除此之外,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支付違約金。且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提起三十日通知解除等)的,不會有任何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⑥ 協警屬於公安局的臨時工嗎有正式的合同在也屬於臨時工嗎
不要聽復2樓的,他不懂制亂講的。
所謂的臨時工的概念和合同沒關系的,這個臨時工講的是政府里的編制,有編制的就是正式工,沒編制請的人就是臨時工。打個比方,某交通局屬於正科級編制,有正式編制1名局長(正科),2名副局長(副科),2名主任,5名科員。這個編制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不能隨便改的。這幾個人是國家政府部門正式編制,享受國家公務員各種福利待遇以及退休的福利等等。但是,實際上這個交通局可能有5名副局長,10名主任,20名科員。那麼這個就是超編的,這些超編的都算是臨時工。他們可以享受同樣的待遇,但是他們不是正式的國家幹部,只是臨時工。
⑦ 輔警和協警可以簽幾年的合同我聽人說只有六年,是真的嗎
你好! 輔警與協警 基本沒什麼區別
輔警一般是 派出所 輔助民警進行治安聯防工專作的人員
協警一般是屬 交警中隊 協助交警 管理交通秩序的協勤人員
輔警和協警屬於一個級別 工資都一樣(底) 編制上屬於零時合同工,如果要成為正式警察,要通過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招考的考試。
⑧ 勞務派遣的協警和直接與公安局簽合同的協警有什麼區別
1、工作內容都是相同的,在待遇上可能會不同;勞務派遣員工與勞動派遣回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答建立勞動關系,雖說同工同酬,但是真正能做到很難;直接與公司局簽訂勞動合同,工資低一點,但是福利參照編制員工發放;
2、從法律上來說,兩者者是合法的用工形式,只是勞務派遣屬於補充形式;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六條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規定的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⑨ 沒簽合同協警隨撤職嗎
首先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位就違反了勞動法,應給予雙倍工資賠償!
⑩ 正式交警`合同制的交警和協警有什麼區別
正式交警、合同制的交警和協警的區別:
1、性質不同。正式交警屬國家公務員編制,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具有行政執法權,待遇應該與同地區的其他警種的警察一致,有可能會略低於同地區其他行政機關的公務員;
協警為協助警察執法的雇員、臨時職工,不具備公務員身份,一般都是合同制,一年一簽,沒有執法權,沒有警察制服,待遇相對較低。當然,可以參加社會上的公開招警考試進入警察隊伍。
合同制交警(輔助警察)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2、招聘環節不同。合同制交警招聘稍顯正規,會經歷報名→ 筆試→ 面試→ 體測、體檢→ 政審→ 公示→ 上崗等環節;而協警一般要簡單一些,只有報名→ 筆試→ 體測、體檢→ 公示→ 上崗,或者直接是體能測試,連筆試都沒有。正式交警要通過正規公務員考試。
3、工作內容不同。合同制交警是派出所輔助交警,進行治安聯防工作的人員;協警一般是交警中隊,協助交警管理交通秩序的協勤人員。正式交警主要負責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