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公司合同
Ⅰ 藝人與經紀公司簽約與不簽約有啥區別
藝人既可以簽約經紀公司,也可以不簽約經紀公司,兩者是有一些區別的。
藝人簽約經紀公司的話,要根據具體合約的不同來看:
1、如果簽的是全約,就是藝人在一定的期限內的所有出演的事務都包給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和廣告。藝人和公司談好條件,在合同中約定公司在合約期限內應該為演員做到具體事項。比如全約的期限是3年,那麼三年內公司要承諾給藝人多少個第幾號角色的飾演機會,接拍至少多少廣告等。
藝人的酬金和公司按照什麼比例分配問題也要在合同中體現。對藝人的好處就是,藝人能夠享受公司的資源,不用自己辛苦聯系演出機會。但在酬金分配的時候,全約的公司基本上比例會很大,藝人自己的收入會少很多。
利在於如果公司很有實力,也是真心實意要把演員捧出來,那麼他們會全心全意去經營,弊在於,他們一簽就是最少3-5年,尤其是女藝人,青春期短,如果公司沒有經驗,又不能解約,自己的演藝生涯就徹底毀在公司的手裡。
所以一定要在合約里仔細嚴格約定他們能做什麼,甚至寫好,如果第一年他們做不到什麼,就有權利單方解約,這樣萬一他們做的不好,樓主還有機會恢復自由身。
2、第二種是部分約,就是藝人只把某一類的權利包給公司,但是其他的自己掌控,比如只是把影視劇角色的權利包給公司,但是拍攝廣告和其他的走穴等演出機會由自己控制。
這一種比較常見,藝人可以根據公司的優勢來選擇。如果該公司在影視方面比較有資源,不妨交給公司打理,在公司較弱勢的地方,自己再來聯系出演機會。酬金的分配對藝人也更為友好,但有一些公司會覺得不是自己的全約藝人,就不願意把重要角色的機會讓出來。
但如果藝人夠火,這些都不是問題啦。公司一般都希望全約,否則僅僅幫著藝人找角色,而來錢最快最省心的廣告分成他們拿不到,他們肯定不開心。
但是如果藝人有一定的實力,經紀公司很願意包裝,那麼就堅持這個合約的模式,甚至可以和他們談,影視的全歸他們負責,廣告、演出的可以請他們代理,然後大家分成。
3、 第三種是代理約,就是所有的權利都是藝人自己的,公司僅僅有代理權,也是要和藝人談好分成比例,然後比如公司為演員談成了一個生意,如果最後成交,藝人按照和公司事先簽訂的合約比例來分成。
這一種合約,藝人相對來說是最自由的。但是簽這種合約的大部分是大牌藝人,自己本身就有相當多的資源,不用去依賴公司。如果對於公司不是很有信心,就可以先讓他們代理一段,看看他們的實力。
如果他們覺得藝人的市場效益很好,也就是看上藝人的劇組很多,他們自然會追著談全約,那時再談對藝人也有利。如果藝人覺得不好,因為是代理,也可以隨時解約,弊在於,一般經紀公司都會向劇組先推薦全約的演員,後推薦代理的。
但是,藝人如果不和經紀公司簽約,完全自己乾的話,還是需要自己有足夠的資本實力。最好是能夠自己組建一個經紀團隊,自己掌握足夠的資源。自己跑合同,自己談生意,自己去演出,沒有一般的毅力和實力還是能難做到。
在現在的市場上,沒有與經紀公司簽約的藝人很少很少,只有個別特別出眾特別火的才走得出來。劉亦菲一開始也沒有簽約公司,直到前幾年才被好萊塢的威廉·莫里斯經紀公司簽下。
(1)經紀公司合同擴展閱讀:
在中國古代,對藝人的稱呼有優伶、俳優、倡優、倡伎、伶人等。女性藝人給人的印象多數是屬於一種貧賤、不好的職業,因為『妓』是包含歌妓、藝妓、舞妓與色妓的統稱,娼妓本作「倡伎」,後專指女性性工作者,然而事實上色妓與其他靠技藝維生的歌妓、藝妓、舞妓等藝人是有區別的,意義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近代又稱女歌手為歌女。表演戲劇的工作者也都是屬於藝人,生、旦、凈、末、丑(現已將生、末合並為生)都是專門於表演的演員。而自古以來各地戲劇甚至各國的戲劇都有不同的觀感跟職種,有些屬於表演家者雖然都是以表演技藝為主,但其實嚴格上來說卻也沒人說他們是藝人。
Ⅱ 明星經紀公司是怎麼簽合同的
明星經紀公司有很多很多,簽約方式也基本一致(除了皮包公司)。就是看公司實力還有你個人實力的對比,如果你實力很強很強,公司是一般名氣的公司,那樣你進去就比較容易(這邊說的實力,可不是你的演技或者唱功!演技唱功是很重要,但是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的名氣!!!要是你只是剛畢業的,專業很強,但是沒有經驗,沒有名氣,那樣你還是需要付出才能進公司。)
現在很多新人,就是新進行業的人都說交錢的就是騙子。。。然後就乾脆不去深入了解,我以一個工作人員深表無奈。因為幾乎所有的經濟公司都接受帶資。。。因為沒有人願意不要錢,對吧!但是呢具體用不用帶,或者帶多少。這個要看機遇和你自身條件來看!
我的建議是,多去看看,才會清楚,不要單純的挺別人說。因為如果他去面試回來後說不要他,或者需要帶資,那並不代表你也需要!! 簽約的時候要看很多東西的。
還有 如果你底子很好,但是沒經驗,沒名氣。但是很有前景,公司也會願意全額幫你出資推廣你的,但是這樣合約期就會比較長,因為公司怕自己投入大量資金推廣你,結果你火了,缺跳槽。。。
Ⅲ 明星與經紀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屬於什麼合同
經紀合同的性質是隨經紀業務的性質而定,法律並沒有對其定性。
實踐中都認為分為兩種情況:
1、演藝經紀合同的性質就是委託合同。
2、混合性合同
由於演藝行業的特殊性,一部分經紀公司往往並非簡單的受託人,而且還扮演著藝人操盤手的角色,體現在經紀合同上既有委託或代理演藝事業的內容,又有有關藝人的宣傳、培訓、錄制和出版唱片的內容。
這種混合性質的經紀合同具有行紀、居間、委託等合同性質。
(3)經紀公司合同擴展閱讀:
明星和身邊的經紀人個人,通常則不會給明星有專門的金錢投入,明顯不同於經紀公司。明星和身邊經紀人的關系,通常有兩種可能。
1、經紀公司批派經紀人為明星服務。
這種情況,經紀人是經紀公司的員工,明星是該經紀公司的簽約藝人,該經紀人是因受經紀公司指派為明星服務的。
如果是這樣,明星實際上是無權解除經紀人職務的,除非他已經決定同經紀公司解約,否則只能與經紀公司溝通,要求更換經紀人。
2、經紀人與明星個人直接形成合同關系。
這種合同關系,可能是簡單的僱傭,也可能是具有委託合同性質的合同關系。比如明星授權該經紀人代自己處理相關演藝事務等。報酬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根據該經紀人為明星洽談形成的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
合同一般是不能隨意解除的。當然,如果出現了必須解除合同的理由和條件,就可以解除合同。
作為明星,聘用經紀人一定會顧及自己的利益,一定會有明星可以隨時解除經紀合同的約定,所以,如果明星不想要自己的經紀人,就可以解除經紀合同。當然,可能會給經紀人一定的經濟補償。
Ⅳ 主播跟經紀公司簽的合同屬於勞動合同嗎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
特點是什麼:經紀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勞動合同法
其它含義:經紀公司合同,是勞務合同。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適用勞動合同法
Ⅳ 跟一家公司簽了藝人經紀合約。還能不能跟另外的公司簽勞動合同
不能了,你既然簽了經紀公司,你的所有工作安排基本都由經紀公司定了,不過,如果合同沒有明確規定,那倒是沒關系,你先仔細閱讀一下經紀合同。祝你好運,記得採納
Ⅵ 演藝經紀合同是什麼性質藝人是否有權單方解約
一、演藝經紀合同是什麼性質?藝人是否有權單方解約?
藝人同經紀公司簽署的經紀合同,在我國合同法中並沒有專項的規定,其法律性質在司法實踐中爭議比較大。
過去通常認為藝人同經紀公司之間是「委託合同」關系,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委託合同關系,委託人是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的,當然委託人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可能面臨索賠。
但從近年來的司法實踐和判例來看,很多法院的判例中認為,演藝經紀合同並非簡單的委託合同,而是一種綜合性的合同,具有「居間、代理、行紀、雇擁」等多種特徵。
在2009《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列舉的威、楊洋與正合世紀公司知識產權合同案〔(2009)民申字第1203號〕中,最高院明確提出「涉案演藝合同是一種綜合性合同。」在其他處理藝人與經紀公司解約的案件中,也有很多法院持這種「綜合性合同」的觀點。
這種情況下,藝人一方按「委託合同」的性質提出的單方解約權,很可能不會被法院採納。但是即使不能依據「委託合同關系」任意解除,這類經紀合同畢竟與人身有關,合同的履行需要藝人的配合,如果雙方已失去信任這個合作的基礎,法院強制判決合同繼續履行顯然也沒有意義,如果藝人堅持解除合同,法院通常還是會判決予以解除。
但是,如果藝人解除合同不是依據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條款、不能證明是因為經紀公司嚴重違約導致的解除,那麼藝人可能會就面臨經紀公司的索賠,賠償數額要視合同約定及經紀公司的損失情況、之前的付出情況而定了。
二、經紀人不同於經紀公司,與藝人的法律關系視情況而定。
藝人同經紀公司簽署《演藝經紀合同》後,經紀公司不單是從事為藝人找通告、上節目、拍影視劇這類經紀服務,還可能要付出大量金錢打造、包裝藝人,甚至進行專項的培訓、投資等等。在藝人沒有成為「搖錢樹」之前,可能還要給藝人一定保障。也就是說,經紀公司除了演藝經紀服務外,對藝人尤其是沒有成名的藝人還有較多其他投入。這也是很多明星要同經紀公司解約時,經紀公司要提出高額索賠的重要原因。
前面介紹的條款是相對公平的條款,至少還考慮了藝人的保障。生活中也有很多打著打造明星的幌子的公司,騙取懷著明星夢的少男少女的信任,簽訂的《演藝經紀合同》極不公平,不但沒有切實保障,甚至還騙取他們的錢財。希望有明星夢的人要小心,別被夢想沖昏了頭腦。
明星和身邊的經紀人個人,通常則不會給明星有專門的金錢投入,明顯不同於經紀公司。明星和身邊經紀人的關系,通常有兩種可能。
1、經紀公司批派經紀人為明星服務。
這種情況,經紀人是經紀公司的員工,明星是該經紀公司的簽約藝人,該經紀人是因受經紀公司指派為明星服務的。
如果是這樣,明星實際上是無權解除經紀人職務的,除非他已經決定同經紀公司解約,否則只能與經紀公司溝通,要求更換經紀人。
2、經紀人與明星個人直接形成合同關系。
這種合同關系,可能是簡單的僱傭,也可能是具有委託合同性質的合同關系。比如明星授權該經紀人代自己處理相關演藝事務等。報酬可能是固定的,也可能是根據該經紀人為明星洽談形成的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分成。
Ⅶ 畫家與經紀公司如何簽訂合同
1、合同簽訂是方方面面的,是綜合的,是有針對性的,不是三言兩語或者有規律性的回,所以無法做答出固定的回答。
2、合同的簽訂,建議委託律師全程參與,出謀劃策,分析判斷等,做出建議和對策,然後起草和完善合同,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