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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合夥協議

發布時間: 2020-12-21 03:34:14

『壹』 開店辦理個體工商戶,私下裡協定個人合夥協議書有效嗎

1、在工商局登記的是個體工商戶,名義上該工商戶屬個人獨資無限責任制。

2、若因經營過程中,發生債務,債權人追索債務時,工商登記的責任人需首先償還債權人的債務。

3、由於與另一個人有簽訂個人之間的合夥協議,那麼在先行墊付償還債務之後,可以依據該份協議書向另一人索償應由其承擔的債務。

5、若另一人賴賬,可以憑該份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另一人償還其應承擔的債務份額。

6、若登記為合夥制企業,而不是個體工商戶,則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須由合夥人共同承擔,債權人可向合夥人中的任意一人索償全部債務,該合夥人有義務償還債權人的全部債務。

7、債權還清之後,該先行墊付債務款的人,可向其他合夥人追索各自應承擔的債務份額。

8、個體工商戶,需按經營所得,按累進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9、合夥企業,需先行按照經營業務性質,繳納企業增值稅或營業稅,利潤結餘,分配到各合夥人,由合夥人自行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體工商戶合夥協議擴展閱讀

訂立合夥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訂立的一般原則外,還應注意下列有關事項:

1、理清合夥人的出資

(1)合夥人的出資是合夥業務開展的物質基礎。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2)合夥人的出資數額不一定相等,出資的種類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須將出資按其價值折為若乾股份。因此,無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合夥人出資的方式、金額、期限,都應在協議中明確規定。

(3)合夥人出資金額的確定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重要的是在簽訂合夥協議時必須明確載明各個合夥人的出資金額及比例,如此一來,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2、合夥人的主體資格審查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應當包括合夥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這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業,應保留其營業執照復印件;如果合作方是個人,應詳細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

另外,在審查合夥人主體資格時還應注意以下限制性規定:

(1)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2)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限合夥企業中,作為自然人的有限合夥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承擔。

(3)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需要有相應的專業資質,如律師事務所中的合夥人需要具有法律從業資格。

『貳』 名為個體工商戶,實為合夥在法律上如何認定

如果協議是合夥人各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的,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麼合夥協議是有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起字型大小的工商戶,在民事訴訟中,應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戶主 (業主)為訴訟當事人」。

(2)個體工商戶合夥協議擴展閱讀:

個人合夥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五節個人合夥

第三十條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第三十一條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

第三十二條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三十三條個人合夥可以起字型大小,依法經核准登記,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

第三十四條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

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四、關於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夥問題

41、起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在民事訴訟中,應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戶主(業主)為訴訟當事人,在訴訟文書中註明系某字型大小的戶主。

42、以公民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承包的農村承包經營戶,用家庭共有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的,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43、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44、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如以其家庭共有財產承擔責任時,應當保留家庭成員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產工具。

45、起字型大小的個人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以依法核准登記的字型大小為訴訟當事人,並由合夥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合夥負責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

未起字型大小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推舉訴訟代表人,應當辦理書面委託手續。

46、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並約定參與合夥盈餘分配,但不參與合夥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務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餘分配的,視為合夥人。

47、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夥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夥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叄』 關於個人合夥協議與個體工商戶一些問題

你所說的抄符合法律效應、對法律條款造成沖突這些詞我不是很懂,只是說說我個人意見
1、個體工商戶不是企業,沒有法人資格,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承擔無限責任。
2、如果產生債務之類的事情,登記的經營者應該首先償還債權人(經營者責任),之後再處理合夥內部的事務(民事責任)。
也就是說,經營者承擔無限責任,這個責任是關於從事經營活動的種種法律來限定的,比如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等。合夥內部就是自己協調的民事(民法)糾紛范圍了。
3、個體工商戶和合夥企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相同:都是無限責任
區別:1、營業執照格式不同、記載內容不同;
2、個體是個人經營、合夥是兩個以上(自然人或法人)
3、個體是個人擔責、合夥是全部擔責(以合夥契約來約束成員)

如果你要採取個體工商戶登記,內部合夥的形式,建議契約內容、權利義務要明晰,對實際經營者、經營情況要多加留意。

再說一句,你自己簽訂的合同對辦理個體戶工商執照是沒有影響的,具體形式完全是看你在辦執照時的選擇。

『肆』 個體工商戶是否可以合夥經營

個體工來商戶可以與其自他人,合夥經營。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民法通則》第三十條規定:「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

根據上述規定,個體工商戶既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內部的幾個人或家庭成員共同經營,也可以個人合夥經營。這是個體工商戶經營的3種基本方式。

『伍』 關於個人合夥協議的與個體工商戶開店的一些問題

你所說的符合法律效應、對法律條款造成沖突這些詞我不是很懂,回只是說說我個人意答見
1、個體工商戶不是企業,沒有法人資格,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承擔無限責任。
2、如果產生債務之類的事情,登記的經營者應該首先償還債權人(經營者責任),之後再處理合夥內部的事務(民事責任)。
也就是說,經營者承擔無限責任,這個責任是關於從事經營活動的種種法律來限定的,比如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等。合夥內部就是自己協調的民事(民法)糾紛范圍了。
3、個體工商戶和合夥企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相同:都是無限責任
區別:1、營業執照格式不同、記載內容不同;
2、個體是個人經營、合夥是兩個以上(自然人或法人)
3、個體是個人擔責、合夥是全部擔責(以合夥契約來約束成員)

如果你要採取個體工商戶登記,內部合夥的形式,建議契約內容、權利義務要明晰,對實際經營者、經營情況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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