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哪些
1. 施工企業建造合同收入應執行什麼准則
對於施工企業來說,工程合同收入即為通常所說的「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是構成企業利潤的主要來源,《企業會計准則——收入》、《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對營業收入的分類、確認、計量和核算有具體的規定。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建造(施工)合同並按合同要求為客戶設計和建造房屋道路、橋梁、水壩等建築物以及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等取得的收入。其中,建築業企業為設計和建造房屋、道路等建築物簽訂的合同也叫施工合同,按合同要求取得的收入稱為施工合同收入。
(一)合同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應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當期的合同收入。
(二)合同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
合同成本能夠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來確認,合同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費用。
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費用,不確認收入。
3.使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不確定因素不復存在的,應當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確認規定確認與建造合同有關的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當將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
2. 所得稅年報中「提供勞務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有什麼不同
一、所屬會計范圍不同
1、提供勞務收入
納稅人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即企業從事建築安裝、修理修配、交通運輸、倉儲租賃、金融保險、郵電通信、咨詢經紀、文化體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教育培訓、餐飲住宿、中介代理、衛生保健、社區服務、旅遊、娛樂、加工及其他勞務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2、建造合同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是指應於完成合同規定的工程形象進度或工程階段,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工程收入的實現。
2、建造合同收入
①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這部分收入是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由於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因而不能隨便確認,只有在符合規定條件時才能構成合同的總收入。
② 合同完成後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不能確認收入,而應沖減合同成本。
③ 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而不包括應當計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例差旅費、投標費等)。
(2)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一、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工程價款收入應於其實現時及時入帳。
二、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可靠估計的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公式如下:
1、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2、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費用;
3、當期確認的毛利=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
3. 建造合同收入的會計處理
建造合同收入的會計處理:
1、合同收入包括:①合同規定的初始收入;②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這部分收入是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由於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因而不能隨便確認,只有在符合規定條件時才能構成合同的總收入。合同完成後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不能確認收入,而應沖減合同成本。
2、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而不包括應當計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因訂立合同而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例差旅費、投標費等)。
3、如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可靠估計的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公式如下:
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的費用
當期確認的毛利=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
其中,完工進度指累計完工進度。可選用以下方法確定:
①實際測定的完工進度
②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
③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進度的工程實體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不包括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特別注意尚未耗用的不能計入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根據分包工程進度支付的分包工程進度款,應構成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4. 請問建造合同收入和勞務收入處理時有何異同
前者適用建造合同准則,後者適用收入准則。對於建造合同,在實際發生的成本計入工程施工,即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貸:銀行存款等辦理結算後,借:應收賬款等貸:工程結算確認收入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主營業務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在借方)每年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結轉成本。但是如果計量結果不能可靠計量的,按照實際發生成本結轉成本,對於能夠收回的金額確認收入。對於勞務合同根據實際發生的情況:借:勞務成本貸:銀行存款等然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即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勞務成本如果是計量結果不能可靠計量的,根據實際可以收回的金額確認收入,並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結轉成本。如果全部都不能收回,不需要確認收入。
5. 建造合同產值和建造合同收入的區別
一,建造合同產值:是指建設施工單位,在經營活動期間內,按照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內容,完成建造項目工程量中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價值的貨幣表現,統稱為建造合同產值;
二,合同收入:是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與有關單位簽訂的有償服務合同收入,其中包括:
銷售商品收入:是指銷售商品收入是指企業通過銷售商品實現的收入,如工業企業製造並銷售產品、商業企業銷售商品等實現的收入;
提供勞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提供勞務實現的收入,如咨詢公司提供咨詢服務、軟體開發企業為客戶開發軟體、安裝公司提供安裝服務等實現的收入;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是指商業銀行對外貸款、租賃公司出租資產等實現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等:建造合同收入是指企業承擔建造合同所形成的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為完成其主要經營目標從事的經常性活動實現的收入;如工業企業製造並銷售產品、商業企業銷售商品、保險公司簽發保單、咨詢公司提供咨詢服務、軟體開發企業為客戶開發軟體、安裝公司提供安裝服務、商業銀行對外貸款、租賃公司出租資產等實現的收入;
三,建造合同產值收入比較單一、而合同收入包羅萬象。
6. 所得稅年報中「提供勞務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該怎麼填寫
如果你們公司來主營是建築,而源且建造合同的價款里包括設備價款那勞務和設備都計入建造合同 追問: 我公司主營銷售設備,偶爾也做些工程,但主要是銷售。這種情況我該怎麼做?這個工程主要是提供設備,然後安裝。對方給提供的地稅的發票,我該怎麼做? 回答: 如果對方給你提供的建築安裝發票有沒包括設備的價款? 追問: 發票里提供了所有的款項 回答: 建議你把銷售和安裝分開核算。銷售這塊填報銷售收入,安裝勞務的收入填報其他業務收入。 補充: 新的營業稅條例規定納稅人提供自產設備並安裝的。要分別核算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 追問: 我在入賬的時候已經把此筆收入記入「主營業務收入」了,要填「其他業務收入」合適嗎?
7. 建造合同收入中的收入主要包括哪些收入
1、合復同規定的初始收入; 制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3、索賠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一)根據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該項索賠; (二)對方同意接受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獎勵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一)根據合同目前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規定的標准; (二)獎勵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8. 建造合同收入的收入確認
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工程價款收入應於其實現時及時入帳。
具體分為三種情況:
(1)實行合同完成後一次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於合同完成,施工企業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結算時,確認為收入實現,實現的收入額為承包雙方結算的合同價款總額。
(2)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辦的工程合同,應分期確認合同價款收入的實現,即: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程價款結算時,確認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實現,本期收入額為月終結算的已完工程價款金額。
(3)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分段結算工程價款辦法的工程合同,應按合同規定的形象進度分次確認已完階段工程收益實現。
9. 建造合同收入是主營業務收入嗎
看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和企業的實際經營項目是什麼,如果企業取得的收入與工商營業執照的內容或實際主是經營項目(一般來說該項目點企業總收入的60%-80%)是一致的,那就是主營業務收入了,否則就是其他業務收入。
10. 建造合同的成本包括哪些
建造合同收入屬於建築、建設工程合同。合同本身除了合法有效外,必須經過當事人履行後,才可能產生收入。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工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一、建造合同收入具體內容包括:
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1、初始收入: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
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形成的收入這部分在確認時,一定要符合收入的確認條件(兩個核心條件:①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②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3、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必須得到發包方的認可才能確認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不構成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即初始收入)。
二、建造合同成本具體內容包括: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1、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入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直接費用包括四項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指可直接計入合同成本的費用)。
2、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生產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