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試用協議
發布時間: 2020-12-21 08:38:22
A. 試用期協議
1、是的。違法行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一般單位發工資的日期是固定的。可能你五月剛剛進去的時候,結算的那天為止你只能發兩百元也說不定,這個問題你最好去單位問清楚。
3、不會收你的培訓費的。之前沒有約定就不能收取。
4、如果你擔心辭職了得不到工資,你只需要按流程走,提前三天通知單位離職就可以了。如果到時候不發你工資,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提訴,舉報。
B. 公司沒有簽合同試用期協議
對於沒有簽試用期合同,想離職的也應該等待離職手續辦完以後,等待專企業通知到位才屬可以離職,對於企業的做法往往也存在違規,在試用期間應該簽訂正式的試用合同,如果員工不適合本企業工作的性質,可以提前7天提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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