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財產協議
Ⅰ 婚後,夫妻簽了婚內財產協議,個自財產歸各自所得,請問離婚了一方反悔還有效嗎
一,婚後不能對婚來前的財源產約定反悔,因此反悔無效。
二,婚後雙方對財產約定的,一般在離婚時按約定執行。
二,離婚前雙方是如何商議離婚協議的?因離婚協議是離婚前協商,離婚後執行並且必須得到公證。因此雖然離婚後可以再次協商,但必須得到對方同意。
Ⅱ 婚內財產協議結婚多年可以簽訂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可以通過簽訂婚內專財產協議的方屬式來約定婚內所得財產或者是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部分各自所有。婚內財產協議屬於合同的范疇,必須符合以下法定條件才能具備法律效力:(1)協議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簽署協議,而不能在一方被脅迫、被欺詐的情況下簽署;(3)該協議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即指該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是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4)婚姻關系合法有效,若是無效的婚姻或者是可撤銷的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5)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實;(三) 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Ⅲ 婚內財產協議書範本
協議有效,不用去公證。
我國法律從來沒有規定婚內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無論該書面協議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一些而已。
協議公證不公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約定好。慎重一點的話最好委託律師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起草,完全沒有必要花錢去做婚內財產協議公證。
關於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簽訂的財產協議是否可以辦理公證手續的問題,公證處明確把「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列為其一項特色服務。
公證處可以辦理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分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3)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Ⅳ 夫妻雙方在私下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在私下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在法律上屬於夫妻之間的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Ⅳ 再婚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書怎麼寫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XX之妻。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系,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
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具、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具、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第二條、汽車歸屬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女方所有。
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男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票、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萬元歸女方所有,男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日內將其名下的35萬元存款轉移到女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碼: )及對應的財產價值歸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義持有的 公司70%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部歸男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五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六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七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