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忘協議書
Ⅰ 我現在跟第三方簽的是備忘錄 不是合作合同書 1.內容: 引進乙方項目,提供二樓場所給乙方做經營收取他每
如果你們有合夥協議,則不屬於轉租。福建(廈門福州)法律援助QQ群296116399願為您提供實時法律指導,助你解除法律煩惱。
Ⅱ 交接協議書怎麼寫
舉個列子哦 三聯集團公司與鄭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 (集團)關於資產交接的協議書 本協議由三聯集團公司(以下稱「甲方」)與鄭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 團)(以下稱「乙方」或稱「鄭百文」)於2001年11月30日在鄭州簽訂。 一、 雙方確認以下事實: 1、 乙方正在進行資產、債務重組(或稱「鄭百文重組」、「乙方重組」 ),甲方作為戰略投資人參加乙方的重組。 2、 甲乙雙方及有關各方對鄭百文進行重組的根本目的是使鄭百文成為一 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的上市公司。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下述情況之一出現將被 視為重組鄭百文的根本目的未能實現: 1) 重組涉及的資產、債權交接未能完成; 2) 甲方未取得約50%乙方股份(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3) 乙方2001年未能實現盈利; 4) 其它無法預見的使乙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資格的政策性因素。 3、 甲乙雙方於2001年1月18日簽訂了《資產置換協議》,根據《資產置 換協議》: 1) 乙方將把凈值為251,546,221.69元的資產置換給甲方,歸甲方所有 ,該置出資產是截止於2000年6月30日乙方與鄭州百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百文集團」)進行資產、債務承接之後所形成的對百文集團的其它應收款 (該筆資產置換給甲方後,形成百文集團對甲方的債務。為此,甲方與百文集 團於2001年1月18日簽署了《債務豁免協議》); 2) 甲方將把其擁有的總值為400,000,000元的資產置換進入乙方,其 中,與置出資產等額部分,歸乙方所有;與置出資產凈值之間的差額記為乙方 對甲方的負債。 4、 鄭百文重組有關各方在2001年1月18日簽訂的關於鄭百文資產、債務 重組的各項協議中均有「如本協議簽定後到2001年6月30日止乙方(「鄭百文 」)重組仍未成功,則本協議對雙方將不再具有約束力」等類似表述。 5、 2001年6月3日,鄭百文重組有關各方簽訂了《關於鄭州百文股份有限 公司(集團)資產、債務重組的備忘錄》。根據該《備忘錄》,在2001年6月 30日鄭百文本次資產、債務重組未成功的情況下,各方在2001年1月18日簽署 的有關鄭百文資產、債務重組的各項協議自動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約束力, 各方互相不需要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備忘錄》及各方在2001年1月18日簽定 的協議中所稱的「鄭百文重組成功」是指:A、完成資產、債務交接;B、三聯 取得約50%鄭百文股份(含流通股與非流通股)。 6、 《備忘錄》約定,如果由於股份變動的操作手續問題導致2001年6月 30日鄭百文本次資產、債務重組仍未成功,各方同意,將各方在2001年1月18 日簽署的有關鄭百文資產、債務重組的各項協議的效力延續到2001年6月30日 之後,並互相配合、繼續努力,爭取盡快完成鄭百文資產、債務重組的各項工 作。在此前提下,各方一致同意,2001年6月30日之後,各方在繼續爭取盡快 完成鄭百文資產、債務重組各項工作的同時,均保留終止各方於2001年1月18 日簽署的各項協議的權利,即2001年6月30日之後,如果任何一方書面提出終 止其2001年1月18日簽署的關於鄭百文資產、債務重組的所有協議,並將終止 協議的書面通知發給本備忘錄各方後,各方在2001年1月18日簽訂的全部關於 鄭百文本次資產、債務重組的各項協議將終止,各方互相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 7、 《備忘錄》簽署後,鄭百文重組有關各方為重組進行了大量的努力, 並使重組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根據《備忘錄》和乙方重組的進展情況,乙方重 組成功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各方目前仍有終止2001年1月18日簽署的關於 鄭百文資產、債務重組的所有協議,並互相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8、 在能夠實現重組鄭百文根本目的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將繼續努力完成 鄭百文重組的各項工作而不行使終止2001年1月18日簽署的關於鄭百文資產、 債務重組的各項協議的權利。 二、 在確認前述第「一」條事實的前提下: 1、 原乙方對百文集團的「其他應收款」251,546,221.69元已經歸甲方 所有(該所有權的行使按甲方和百文集團簽署的《債務豁免協議》執行)。 2、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1) 甲方置入乙方資產中的201,120,625.46元的房產進入乙方(其抵押 手續已經解除,產權證書正在辦理過戶手續)。 2) 甲方價值77169100.72元的經營性資產(經山東正源和信會計師事務 所審計的截止於2001年10月31日甲方置入乙方模擬資產負債表中的全部經營性 資產)置入乙方。 三、 在前述第「二」條所述資產置換的同時,雙方確認以下事實: 1、 甲乙雙方根據《資產置換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正在向中國證券登 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請辦理甲方取得乙方50%股份(包括流通股和非流通 股)的過戶手續,並共同認為辦理該股份過戶手續應盡快努力完成。 2、 根據甲乙雙方《資產置換協議》及其他相關協議,乙方資產已經置換 給百文集團,百文集團除形式外,實際上已不再是乙方的第一大股東。 四、 因鄭百文重組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甲乙雙方同意: 1、 如果2002年3月1日仍無法實現重組鄭百文的根本目的,甲乙雙方將終 止2001年1月18日簽署的關於鄭百文資產、債務重組的各項協議,退出重組。 2、 如果發生前述第1款情況,前述第「二」條甲方已經交給乙方的資產 應該退還甲方,乙方已經交換給甲方的資產應該退還給乙方。 3、 因第「二」條所述資產為經營性資產,如果發生本條第2款所述退還 情況,自資產交接日至實際退還日之間,甲方交給乙方的資產所產生的期間損 益和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交給甲方的資產所產生的期間損益和各項費用 由乙方承擔。 4、 甲乙雙方中的一方向另一方發出退還資產通知後,資產退還即生效, 甲乙雙方應在5日內完成各自的退還工作。 5、 如發生資產退還,雙方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6、 如2002年3月1日仍未發生資產退還,則資產不得再進行退還。 7、 因甲方資產置入乙方後,與置入資產相關的具體業務經營活動、財務 管理等實際工作由甲方直接操作,而甲方的高層管理人員尚未依法定程序進入 乙方行使職權,且乙方重組能否成功仍具有不確定性,所以在此期間,甲方願 意承擔國家關於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與甲方置入乙方資產、業務相關 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乙方願意配合甲方按法定程序完成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五、 甲乙雙方將盡最大努力實現重組鄭百文的根本目的,盡最大努力使 第「四」條所述的退還資產情況不發生。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七、 本協議書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甲方:三聯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張繼升 乙方:鄭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團)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周松安 2001年11月30日
Ⅲ 請問在貿易中備忘錄屬於合同的書面形式嗎
以重要的合同要件是否明確無誤為准,同時必須沒有類似「本備忘錄僅為參考或意向,應以雙方另行簽訂的合同為准」的聲明文字。
Ⅳ 備忘錄數字和協議書數字不符怎麼打官司
對我們抄個人而言,備忘錄僅是襲用於幫助或喚起記憶的記錄。在商事活動中,備忘錄僅是買賣雙方磋商過程中,達成的一定程度的理解、諒解、一致意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離婚從法律上講,有離婚協議已經足夠,備忘錄不論從作用上,還是從法律上均比不上協議書,但既然男方要求,簽了也沒事。
Ⅳ 一下訂單形式中,具有法律效益的是:合同、確認書、協議書、備忘錄、意向書
你好:
具有法律效益的是:合同、確認書、協議書、備忘錄
意向書不具備法律效力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Ⅵ 備忘錄、備忘書哪個更接近協議書
備忘書!
Ⅶ 書面合同形式既包括合同書、確認書、備忘錄,也包括往來數據電文。 這句話錯在哪裡
是不是根據合同法33條確認書只適用信件或數據電文的締約形式啊,而且一般來講,確認書之前已經有初步的協議,確認書可以認為是承諾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其單獨的作為一種締約形式似乎不太妥當
Ⅷ 框架協議,備忘錄,意向書有法律效力嗎
框架協議以及諒解備忘錄是否為合同需要看是否滿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如果滿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屬於合同,反之不屬於合同。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三個:一是須有兩個以上當事人,且當事人須有行為能力;二是合同的內容應適於發生債權,即應為確定、可能、適法及社會的妥當;三是合同的各意思表示應有效成立且一致
Ⅸ 合同、協議、備忘、意向書在使用中的區別有多少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與協議是同一概念,協議只是人們一種習慣上的叫法。
合同法第2條對合同所作的定義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由此可見,合同就是具有特定內容的協議,用來約定當事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樣具備上述特徵的協議就是合同。
因此,你的這份關於指定培訓機構的文件,既可以寫成合同,也可以寫成協議書,意思是一樣的。
備忘錄是說明某一問題事實經過的外交文件。備忘錄寫在普通紙上,不用機關用紙,不簽名,不蓋章。備忘錄可以當面遞交,可以作為獨立的文件送出,也可做為外交照會的附件。現在備忘錄的使用范圍逐漸擴大,有的國際會議用備忘錄作為會議決議、公報的附件
備忘錄也是外交上往來文書的一種,其內容一般是對某以具體問題的詳細說明和據此提出的論點或辯駁,以便於對方記憶或查對。
外交會談中,一方為了使自己所做的口頭陳述明確而不至於引起誤解,在會談末了當面交給另一方的書面紀要,也是一種備忘錄。
備忘錄可以在雙方會談時當面遞交,也可以作為獨立的文件送給有關國家,還可以附在照會、公報、聲明等文件後面,做為補充文件。
意向書是社會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或組織與組織之間表達和記錄某種意向的公關文書。是雙方當事人通過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願達成一致認識而簽定的書面文件,是雙方進行實質性談判的依據,是簽訂協議(合同)的前奏。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