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書合同
根據《著作權法》第30條規定:「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出版社(即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時,應與作者(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這既是《著作權法》的要求,也是避免糾紛的需要。出版合同要對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明確的約定。
.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
專有出版權是指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約定地區內享有的同種文字的原版、修訂版和縮編本的方式出版圖書的獨占權利,任何人不得出版。但是一定要注意,專有出版權僅是著作權中使用權的一項內容,不能把它混同於版權(著作權),更不能認為作者已喪失其他權利,實際上,作者對於作品仍有改編、翻譯並出版的權利,出版者不能幹涉。
.出版者的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並向作者支付報酬。違反者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追究違約責任。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應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圖書脫銷後,圖書出版者拒絕重印、再版者,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
.著作權人的義務。
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作品;對作品的權利和內容的擔保責任,即保證本作品確系著者或譯者本人所創作的原稿,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情況,則由作者本人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出版者因此所受損失。作品發表後被其他報刊轉載,沒付報酬,作者可以打官司嗎.如果作者在報紙、雜志首次刊登其作品附帶作了聲明,聲明不得轉載、摘編其作品的,那麼任何報刊未經作者同意,不得將作品轉載或者摘編。否則,作者可以與該報刊打官司,追究其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
.如果作者未作這種聲明,則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是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如果轉載者未在報刊出版發行後1個月內支付,則著作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其支付。
❷ 企業委託出版社出版書籍的出版合同屬於合同中的什麼類型
屬於承攬合同。企業委託出版社出版書籍,實際上是將出版書籍的工作承包給出版社一樣,實際上是一種定製的關系,屬於承攬合同。
❸ 簽定圖書出版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以下作者為甲方(授權方) 出版社(商)為乙方(出版方)
一、授權模式
1.目前大多數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寫的是: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全球范圍內」出版、發行該作品。
【說明】在版權貿易日益頻繁的今天,此款明顯不合時宜。因為作者的書稿可以同時授權大陸以外的地區出版,如台灣、韓國甚至美國。這樣,一部書稿可以賣好幾份價格。
一般授權地區只針對某一特定領域,而不可泛稱,否則吃虧的是自己。
2.同樣,還有這樣的條款:「乙方擁有本作品的全部著作權,包括: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等。」
【說明】在閱讀形式日益多樣的今天,此款有「斬草除根」之嫌。一部作品的專有著作權所衍生出的權益很多,除上述所說的:「電子出版物、中文簡體版權、繁體海外版權及外文本」外,還包括報刊轉載權、文摘權、演繹展覽權、播放表演權、廣告租型權、俱樂部專銷版權,以及攝制電影、電視、錄象作品權,甚至包括新近出現的手機閱讀、電子閱讀權等眾多權益形式。
所以,作者在簽定此項條款時,須為日後著想,千萬別以為「孩子」給別人了,你就不是他「爸爸」了。不論「孩子」的「新爸爸」是誰,你始終和這「孩子」有「血緣關系」的。
對策:
針對上述兩項,通常的合同條款應如下(或類似如下形式)簽定: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中文版簡體版平面印刷(或圖書)形式出版、發行該作品。除本合同所授權利外,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
——「甲方保留該作品的其他權利。」除了以上所述相關權益外,還包括:縮寫本、摘編本、選編本。
二、授權期限
老的出版合同會是10年的期限。大部分是5年期限。但是針對特殊作品,可特殊對待,有1年的合同期限,通常是3年的出版期限。
建議:
對於一次性買斷的作品,建議只簽定3年期限。
三、稿費模式
稿費有版稅、買斷以及字數加版稅的形式。作者容易忽略的有:
1.出版方在簽定版稅時,會以銷售數為結算稿費的標准;
【說明】作者在簽定版稅時,盡量爭取印數稿酬(目前絕大部分出版社是以印數稿酬結算稿酬的),即,版稅=出版物實際定價×印數×版稅率
如果按銷售數作為結算稿費的標准,日後的稿費結算可能會很麻煩,出版社會以實際回款來結算。如果你的書發出去了,也賣掉了,但銷售商一年不回款,出版社會以此名義拖欠稿酬。弄不好,你得查詢發行部的明細帳,此類稿款被戲稱為:「狗屁帳」!
2.出版方在買斷時,不註明是稅後還是稅前;
【說明】
兩字之差,有可能你的稿費會白白損失好幾千。如果是買斷,建議註明是稅後稿酬,尤其是與文化公司合作,更應該小心。
對策:
出版社扣除作者個人所得稅是法定的,無可厚非。因此,在與出版社合作時,如果在簽定合同時,沒註明是稅前還是稅後,可以採取這種方法抵消個人所得稅(20%)。那就是開等額普通發票抵消(一般名義是:設計費),當然最好在簽定合同時就說清楚。|
另一種普遍的做法是:增加作者的數量,平均攤。或作者是以團體出現。形式有設立編委會;在前言或後記里增加作者名單。
作者的稿費本來就不多,再扣20%的個人所得稅,實在殘忍!
3.出版方在簽定字數稿酬時,不註明是實際字數還是版面字數;
【說明】實際字數和版面字數相差甚遠。一本實際字數(以word文檔統計)為10萬字的書稿,排版時,按照版面字數算的話,有可能會是20萬字。因此如果在簽定字數稿酬時,務必注意這一款項。
四、違約條款
違約條款包括:稿費支付日期;書稿未按時出版
1.稿費支付日期
通常合同里都有:「自本作品出版後××月內結清稿酬」,但是很少看見後面有違約條款,那就是,如果在約定的「××月」後未結清稿酬,出版方應如何處理的條款。
建議:
作者在簽定合同時,最好附加上:「乙方須在該作品出版××月內支付甲方全部稿酬。否則,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應付稿酬n%的滯納金對甲方進行違約賠償。」
2.書稿未按時出版
出版方有時因為人員調整、選題調整、資金問題、決策問題等眾多原因,往往雖然簽定了合同,但卻不能按約定的期限內出版。更有甚者,有的出版商把作者的稿子拖了半年甚至一年,結果卻不出了——退稿,作者則叫苦不迭!
還有一些出版商在簽定合同時只支付了作者一半甚至三分之一的稿酬,因為出版商的原因,造成該作品的不能出版,作者往往白白賠掉一般乃至三分之二的稿酬。
很多選題因為具有時效性,往往在某一階段很受歡迎,錯過了這一階段,可能就會被打入冷宮,此類選題尤以跟風類的選題為甚。
對策:
為了有效遏止此類現象,作者在簽定合同時,記得一定要加上:「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一般都是在3個月)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稿酬的30%(通常是這個數字),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以另投他方。」
或者:「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三個月內首次印刷本作品,並上市銷售。由於乙方原因不能出版該作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稿酬不予退還,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可另投他方。」
五、代理權益
很做作者在簽定出版合同時,往往把作品的全球代理權授予乙方為唯一代理人。此款不妥。
為什麼?
因為很多出版商根本沒版權輸出或版權代理的意識,至少大部分出版社不會主動去銷售,因為賣版權對出版社來說,收益並不大,還要支付人員工資,所以,積極性不大。
在這種境地下,你的作品卻不能授予其他版權公司或代理人進行版權輸出,用一句不好聽的話,就是「占著茅坑不拉屎」。
建議: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作者採取以下方法來為自己爭取最大權益:
1.可以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但須註明:乙方非該作品著作權的唯一代理人。這樣,作者可以同時授予別人或自己尋找大陸以外出版的可能。
如果作者授予乙方擁有該作品著作權的代理權,一般代理所得,甲方和乙方「各占所得收入的50%」。
2.將該作品的海外和繁體版權保留,且不授予出版方代理的權利。自己尋找海外出版的可能。
3.在專業的版權貿易網站自行發布自己的版權。本人推薦中國版權在線。該站強大的版權發布功能,是目前國內最好、最專業的版權貿易站點!作者和出版商均可免費發布自己的版權。
❹ 圖書出版合同的解釋定義是什麼
就是回答什麼是圖書出版合同。
圖書出版合同的解釋定義:圖書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權人將其作品的復制權與發行權許可出版社在一定范圍和期限內以圖書形式使用,由出版社承擔印刷與發行費用,並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的協議。
❺ 什麼是圖書出版合同
現實困惑
張某正在撰寫一本勵志書,名叫《明天》,他想和某出版社簽訂一份圖書出版合同,應該如何簽訂?
律師答疑
圖書出版合同,是指圖書出版者就出版作品並支付報酬等事宜與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達成的協議。圖書出版合同的基本內容有:(1)作者要按合同約定的日期交付書稿,書稿要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去創作,達到合同約定的標准。(2)作者要擔保交付的書稿不存在侵權或違約的情況。作者如果違反這種擔保義務,就可能要對出版社承擔損害賠償義務。(3)出版社負責出版作者交來的書稿,有關出版的一切費用由出版社承擔,出版社按合同約定的數額、日期和方式向作者支付報酬。(4)出版社通過合同取得專有出版權。在合同有效期內,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出版。(5)對專有出版權的地域、期間應有明確約定。(6)合同中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作者還保留表演、錄音、攝制電影、播放、展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權利。如果出版社希望代理出版權以外的一些權利,比如翻譯權,應與作者在出版合同中明確約定。(7)如果圖書發行後發生脫銷現象,應如何處理。按《著作權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作者在發現作品脫銷後,有權向出版社提出重印或再版的要求。(8)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作品出版後,作者可得樣書以及能買優惠價圖書的數量。(9)如果出版社與作者約定圖書再版的,出版社在再版圖書之前,應征詢作者有無修改意見。(10)在合同中寫明出版社如果要修改稿件,須經作者許可。(11)
如果出版社主動約請作者創作的書稿經作者一再修改,仍然達不到出版水平,出版社也應該根據合同約定或有關規定支付適量的約稿費。(12)出版社在出版作品之後應將原稿退還給作者。(13)對作者的損害賠償。如由於出版社等方面的原因致使書稿不能出版,在作者無法請求強制履行的情況下,出版社除應向作者支付全部應付報酬外,還應賠償作者因未出書而受到的損害。
本案中的圖書出版合同可以參考以下格式:
圖書出版合同
甲方(著作權人):張某地址:××市××縣×路×號,電話:×××××××
乙方(出版者):××出版社地址:××市××縣×路×號,電話:×××××××
作品名稱:《明天》
作者姓名:張某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2.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3.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4.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5.泄露國家機密;6.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7.侮辱或者誹謗他人;8.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條
甲方應於2015年××月××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約定報酬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
乙方應於2015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10000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15日通知甲方,並按本合同約定報酬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並按該報酬的5%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5%交付對方。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後記,應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甲方書面認可。
第十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第十一條
乙方採用下列方式及標准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一次性付酬××××元。
第十二條
乙方在甲方交稿後30日內向甲方付清。
乙方在合同簽字後5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10%______(元)。
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2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印。首次出版2年後,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簽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印。
第十五條
乙方重印、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並在重印、再版30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5%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印、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印、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印、再版的書面要求後2個月內未重印、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後30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1000元;如有遺失,賠償5000元。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後30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20冊,並以5折價售予甲方圖書100冊。再次再版後30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20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准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40%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並將所得報酬的40%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
第二十七條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張某乙方:××出版社(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十條
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
法理薈萃
圖書出版合同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適用於已創作出來的書稿,該書稿經過編輯加工就可以出版,這種合同是一般的圖書出版合同。另一種適用於尚未創作的書稿,根據出版社的約請,作者和出版社訂立合同,然後根據合同創作出一部作品,這種合同是包含約稿條款的圖書出版合同。在我國,一些出版社習慣將後一種圖書出版合同分解為兩個獨立的合同,即約稿合同和出版合同。
❻ 關於出版合同
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並支付報酬。關於出版合同圖書出版者對著作權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他人不得出版該作品。著作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作品。圖書出版者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出版質量、期限出版圖書。圖書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出版,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圖書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應當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圖書脫銷後,圖書出版者拒絕重印、再版的,著作權人有權終止合同。著作權人寄給圖書出版者的兩份訂單在6個月內未能得到履行,視為圖書脫銷。圖書出版合同中約定圖書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但沒有明確其具體內容的,視為圖書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和在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內以同種文字的原版、修訂版出版圖書的專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