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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格式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22 04:07:42

『壹』 非格式合同文本是什麼

您的理解完全正確,具體條款、格式由雙方當事人議定。

『貳』 非格式合同中,明確約定排除對方主要權力的條款是否有效

實務當中,是有效的。除非你能證明簽署時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
買賣合同限制買房直接出售對象和價格,這個是沒有效力的。其他你說的情況是可以的。

『叄』 什麼是非標准協議

字面意思就是沒有經過標准化的協議。
現在通信領域的協議基本都被國際上的TIA/EIA等相內關機構標准容化,得到全球一致的認可和遵循。但是有的公司為保護自己最新的尖端研究成果不會開放他的協議,這些協議擁有比現在的標准協議更強大的功能,但是只能在他們的產品中使用,別人無從知道他的原理和介面,這些應該就可以叫非標准協議了吧。
比如思科推出的一些私有協議。

『肆』 非商品貿易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
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鍾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
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
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
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
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
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
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准。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
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
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
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
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
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
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准,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
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
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
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
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
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
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
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
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准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准或專業標准執行;
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准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准,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
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
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准。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
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准。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
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
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
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
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
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
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
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
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
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
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
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
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
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復;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
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
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
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
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
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
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繫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
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
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
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
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
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
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
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
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
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
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
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
答復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
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
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
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
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
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
.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
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
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
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
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
貨款總值計算,向需

『伍』 《合同法》對格式條款有什麼限制

第三十九條 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下列情形的格式條款無效:

①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②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③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提醒對方注意免除其責任的條款是格式條款提供方的義務。
根據第40條的規定,當出現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該條款無效。

格式條款又稱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如:保險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從維護公平、保護弱者出發,對格式條款從三個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兔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第二,兔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第三,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中關於「格式條款」的「矛盾」規定,學界爭論已久。
其實,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免責的格式條款分成兩類,一類是相對無效的格式條款,而另一類便是違法違規等絕對無效的格式條款。第39條即是指第一類,該類格式條款不能自動納入合同之中,必須經提示、說明等程序後方可成為合同條款;而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即是絕對無效,不存在經過一定程序後轉化成有效合同條款的情形!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
詳見:王利明《新合同法研究——格式條款》、杜金基《論格式條款的效力認定》等。

『陸』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 ( )

選A。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6)非格式合同擴展閱讀:

格式條款的特別規定

《合同法》對其適用作出特別規定,以保證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格式條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說明的義務。《合同法》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3、免責條款的無效。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格式條款凡是具備合同絕對無效條件之一的,一律無效;凡是規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而予以免責的,規定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而予以免責的條款的一律無效。

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一律無效。

4、歧義條款不利於表意者解釋的原則。《合同法》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的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5、約定條款優先原則。格式條款和約定條款不一致時,應當採用約定條款。

無效

1、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

2、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時無效(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格式條款無效、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格式條款無效、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格式條款無效)。

3、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第53條規定的情形時無效(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無效、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柒』 什麼是非標准合同與標准合同

標准合同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合同。如:回保險合同、拍賣成交答確認書等,都是標准合同。有些還需要經過部門審核或者備案。比如勞動合同。 標准合同一般都是書面合同,大部門也是合同法上寫明的有名合同。

非標准合同,一般只要意思表示事實,不違反法律的協議,包括口頭約定都是非標準的。

『捌』 當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條款於與非格式條款不一致該如何

《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條,式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格式條款又稱為標准條款,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如保險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從維護公平、保護弱者出發,對格式條款從三個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第三,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玖』 什麼是非格式條款

比如你來去電信營業廳辦源個業務,他會拿個已經擬好的合同給你簽,這個合同就是格式合同,其中他用印刷體印在紙上的條款就是格式條款,裡面有些橫線空著的,需要你填寫的一些其他內容這個就是非格式條款,是你和他之間可以意定的。

『拾』 合同中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內容相沖突,怎麼選

C,非格式條款 在格式合同中,格式條款是由一方預先制定的,因此格式條款與非格式條款的含義不一致,應當是非格式條款優先於格式條款,這也充分地尊重了雙方的意思,而且也有利於保護廣大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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