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建房屋協議
㈠ 農村兩家人,合建一棟安置房,兩人協議要怎麼寫
農村兩家人,合建一棟安置房,委託律師寫。
合同的訂立
第九條當事人訂專立合同,應當具有屬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㈡ 農村建房合同樣本
以下是浙江省低層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供參考。
發包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承包人:
(承包人為建築施工企業的填寫以下內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系電話:
(承包人為農村建築工匠的填寫以下內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低層農村住房建設(以下簡稱建房)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房概況
1.建房地點:
2.建房規模: 層,總建築面積 ㎡;結構形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框架結構;□磚混結構;□木結構;□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文號: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 。
二、承包內容和方式
1.承包人按照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承擔以下內容的施工(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可以選擇多項):□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化糞池工程;□其他 。
2.承包方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其他 。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除附件預算清單中註明由發包人提供的外,均由承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價款支付和費用承擔
1.總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價款構成詳見附件預算清單。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費用按實增減。
2.發包人按照以下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按施工進度支付:
(1)開工時支付預付款人民幣(大寫) (? 元);
(2)地基基礎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3)地上一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4)地上二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5)地上三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6)竣工結算完成後 日內付清剩餘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他付款方式:
3.承包人承擔其僱傭的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以及因施工活動導致的施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的人身、財產損失,但是,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或者加重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五、施工要求
1.發包人應當在開工 日前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圖紙,並保證建房地點通電、通水、通路,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與周邊鄰居不存在影響施工的糾紛。
2.發包人和承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均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標准,除就地取材的竹、木等材料外,應當有生產合格證。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件和設備。
3.承包人應當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准和操作規程施工,採取安全施工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施工、消防等安全隱患。承包人應當接受發包人、設計單位或者人員、行政機關及其委託的專業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4.承包人完成隱蔽工程施工後,應當提前 日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不能按時驗收的,應當在驗收前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發包人未按時進行驗收,也未通知承包人延期的,承包人有權自行驗收,驗收結果視為發包人認可。隱蔽工程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並備齊施工檔案資料後,可以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發包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組織承包人和設計、監理等單位或者人員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在 日內向承包人簽發接受交付的憑證。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當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在完成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後,應當通知發包人,按本項約定的程序重新進行竣工驗收。建房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發包人不得使用。
6.承包人對建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防滲 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建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保修期自其實際佔有之日起算。
7.建房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因發包人原因,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未完成竣工驗收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建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其實際佔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六、竣工結算
承包人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向發包人提供結算清單,發包人應當自收到結算清單之日起 日內完成審核,逾期未完成審核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結算清單。承包人對發包人審核意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 日內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審核意見。對於雙方認可的結算價款,發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給承包人;對於其中一方有異議的結算價款,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七、違約責任
1.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和數額支付合同價款的,按日計算向承包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包人返工、修復或者給承包人造成其他損失的,承擔承包人相應損失;
(3)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停工的,按每日 元的標准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4)發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承包人實際損失。
2.承包人具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擔發包人相應損失;
(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發包人相應損失;
(3)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完成施工,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每日 元的標准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延誤超過 日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或者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人實際損失。
八、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解決,也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1.附件預算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簽字或者蓋章):
承包人(簽字或者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㈢ 農村私人建房合同怎麼寫
農村自建房承包合同
甲方: 家住 市 鎮 村
乙方: 家住 市 鎮 村
甲方擬在 市 鎮 村原老房基上建房一幢,並以包清工形式發包給乙方施工,現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擬建房坐北朝南,磚混結構,甲方現已基礎完工,鋪設好水泥板,交由乙方施工,房屋佔地面積 平方米共 層,房屋建成按實量面積計價。
第二條:凡甲方建房所需材料由其提供,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承辦;乙方承攬施工(包建房)採用定額計價形式計價報酬:凡是泥水工、木工以及臨時工等工作全部發包給乙方管理施工。
第三條:乙方施工范圍房屋整體框架結構,落成後,里外牆麵粉刷完畢,房屋結構由甲方提供。計價價格為 元/每平方米,其中磚匠工按 層計算每平方米為 元;木工按 層計算,每平方米為 元(第一層至第三層按實量面積計算,屋頂按第三層的一半計算)。
第四條:質量要求建築尺寸均勻整直,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標准施工,如需改變結構或作修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施工。
第五條:完工時間為本合同簽字後起 年 月 日前落成。
第六條:付款方法按施工進度計算,第一層至第三層付人民幣 元(大寫 萬 千 百元整),房屋落成完工驗收合格後付人民幣 元(大寫 萬 千 百元整),餘人民幣 元(大寫 萬 千 百元整)作為房屋質量保證金,至 年 月 日止,如無質量問題即付清餘款。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對所有施工人員(包括磚匠工、木工)等技工人員一律持證上崗,並對所有施工人員參加人生安全保險,施工中應積極採取安全措施,確實抓好安全生產,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傷害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㈣ 合作建房協議合法嗎
如果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制度不改革,按現行法律的規定,協議違法無效。
市區土地昂貴,能不能到農村買塊便宜地塊,由市民出錢、農民出地合作蓋房共同享受?很多城裡人都有這樣的夢想,按現行法律規定:市民和農民簽訂協議,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這樣的協議違法無效。
1、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城鎮居民不能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建設房子。另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違反國家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2、合作建房協議書無效,產生的損失應根據各自過錯的程度予以分擔。
由於簽訂合同時,雙方均知曉合同項下地塊的性質是農村集體土地,因此雙方對於合同無效負有同等的過錯,原則上,損失應由雙方平均分攤。
3、法院的認定:無論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文書形式如何,本質上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屬於試圖以合法形式來掩蓋購買村民宅基地的非法目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土地管理法規定,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禁止宅基地進入市場交易。而合作建房協議書,實際上是非法轉讓宅基地的協議。
(4)農村合建房屋協議擴展閱讀: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房地產開發形式。另一種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為:共同出資、籌劃方案、選購地塊、設計房屋、建設施工、驗收入住。
2004年聯想IT工程師於凌罡首次提出「合作蓋樓」計劃,由住戶共同參與規劃、物業自主、得享低價、分享商鋪和公共設施收益,迅速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6年溫州商人趙智強在國內首創個人合作建房「溫州模式」並嘗試「移植」北京。
合作建房,就是住戶聯合做開發商,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公司,大家按各自購買能力一起出資金,綜合匯總戶型並計算總面積,選購合適地塊,找設計公司設計、找建築公司施工,最後驗收付款入住。
通俗解釋為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合夥出錢,自己買地,自己僱人蓋房子,而現在由於種種原因很難達到這種初始意義合作建房,基本按照前者實施。
發起人提供項目方案(成本價住宅可行性研究),大家一起完善。認可項目方案的人一起合作,先驗資。錢存到同一個銀行,每人自己的存摺里,有目標地塊可以購買時,建立監管賬戶。
每個人在自願前提下,簽署合同,參加合作。不認同項目,不願簽合同的,不要影響大家即可。如果沒買到地,大家的錢,銀行直接從共管賬戶全額歸還。
買到地以後,共同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請專業金融機構管錢,專業機構建設,每月開會公示賬目,大家共同審核。蓋好以後,各自取得商品房產權,共有各種收益。非常安全、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