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議和三方協議
『壹』 三方協議和雙方協議有什麼區別
三方協議書,三方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所在院校。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雙方協議簽訂的主體是兩方,不涉及到第三方,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即可。
『貳』 三方協議和正式合同有什麼區別
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
1、簽訂時間不同。三方協議是學生在校期間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在畢業生畢業離校後到單位正式報到後簽訂的。
2、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三方,即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兩方,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3、內容不同。三方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勞動合同是記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是勞動關系確立的法律憑證。
4、目的不同。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而勞動合同主要是勞動關系確立後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
5、適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協議的制定、發生爭議後的解決主要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規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勞動合同的訂立以及發生爭議後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來解決。
(2)雙方協議和三方協議擴展閱讀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叄』 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的區別
即使沒有三方協議,也可直接簽署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法規定,適用勞動法。
三方協議是民事合同,適用民法。
如果我在畢業前沒找到工作自然也不用簽三方,等拿到畢業證以後我找到工作了,是不是直接簽勞動合同呢?這些幹部身份、工齡和轉正定級會有什麼變化嗎?
即使沒有三方協議一樣可以簽署勞動合同,而如果到國家機關就業,自然可以經過工作取得幹部身份、工齡、轉正等手續,沒有區別。放心。
『肆』 實習協議和三方協議的問題
實習協議跟三方協議是兩個概念。
實習協議的效力類似於勞動合同,是明確雙方勞資關版系的。如果你畢業了,是社會人士,公司就會和你簽勞動合同,但你現在應該還沒畢業是在校生,所以公司會跟你簽實習協議。實權習協議一般會明確你的勞務費和工作崗位,以及雙方的其他一些人事方面的約定。
三方協議是和派遺證掛勾的,如果公司和你簽了三方協議就等於接收了你這個畢業生,你的派遣證就會派到公司,同時也會接收你的人事檔案,工作一年後由公司給你做轉正定級手續,正式由學生身份轉為幹部身份。
一般簽三方協議的就一定會簽(或簽過)實習協議,但簽實習協議的不一定跟你簽三方協議。這關系你畢業後公司是否接收你。如果你是外地戶口(非青島),簽三方協議將意味著接收你的檔案和戶口,同時也要看這個公司有沒有你的落戶名額。
建議你問一下公司人力是不是可以跟你簽三方協議,能簽三方最好簽三方,這關繫到你以後的檔案和身份(由學生到幹部)變更。
希望我解釋清楚了,如果你還是不大明白,可以聯系你所在學校的就業辦,讓就業辦的老師再給你詳細的解釋一下。祝好!
『伍』 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同
三方協議:適用於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鑒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
勞動合同:只適用於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2、內容不同
三方協議: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應享有的權利義務。
勞動合同:主要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時間不同
三方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
勞動合同: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才簽訂。
(5)雙方協議和三方協議擴展閱讀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事項:
1、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4、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陸』 三方協議與二方協議有什麼不同
1.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2、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3、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准。
找到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在沒有正式畢業拿到畢業證之前需要簽訂大學生入職三方協議來落實自己的工作。學校通過大家簽訂的三方協議來統計大家的就業率。
『柒』 三方協議和雙方協議有什麼區別
簡單的說三方協議是大學還沒畢業前與用人單位簽的用工協議,主要用於你畢業時人事派遣的,你簽的哪個單位檔案就給你派到那裡。(其實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學校統計就業率吧)
至於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勞動保障部門說,三方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的,就不用再簽勞動合同,但是呢,從現實角度來說,還是都簽為好,畢竟一個是體制內的東西,三方協議比較死,而勞動合同比較全面,以後辦社保和工傷等都有利。
『捌』 兩方協議等於offer嗎 有什麼區別
兩方協議並不等於offer,區別如下:
1、本質不同
兩方協議是在畢業前與公司簽的就業意向協議書,因為它不等同於勞動合同,所以不受勞動法保護,但兩方協議屬於合同,是受合同法約束的,如果簽了字又要違約,是要付違約金的。
2、簽訂條件不同
一般情況下,簽訂兩方協議是因為學校的三方還沒發下來,而企業的招人成本高,急著確認求職者的求職意向,所以就會要求應屆生先簽署兩方協議。
而offer一般是單位提供給你的一個錄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給應聘者,要求應聘者在上面簽字,表明接受對方的錄用意向,願意到單位工作。
3、約束力不同
簽署兩方協議代表應聘者有意到該公司就職,兩方協議不需要解約函,也不需要經由學校,所以三方協議的約束力比兩方協議更強;而offer是應聘者和公司簽署的一個錄用意向,並不涉及學校,約束效力較差,offer用於企業正式向求職者提供職位,也被稱為就業機會信。
(8)雙方協議和三方協議擴展閱讀:
offer以前是外企或國外學校發的表達自己願意錄用的一封格式類似的信件,後來很多人都把自己接到公司的「offer letter」,電話通知等一類的叫offer,而真正發offer letter的也只是很正規的大企業。
應屆生與企業之間簽訂的兩方協議和三方協議差別不大,只是缺少學校這一方,只有應屆生和企業兩方,故稱兩方協議。企業可能會因為應聘者不簽兩方就不給發offer,但這個可以靈活地去跟HR協商,分公司和HR的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來說,應屆畢業大學生簽約分為兩種。一種是:簽offer;另外一種就是簽三方協議。但需要注意,offer和三方協議是不一樣的,其中簽offer的對個人和企業的約束效力遠不及三方協議。
如果公司不肯和應聘者簽三方,只簽offer,那說明它無法幫應聘者落戶,因為受到戶口指標的限制,很多單位確實無法幫應聘者落戶或接收應聘者的檔案,所以他們無法跟應聘者簽三方,只能簽offer。
『玖』 三方協議和雙方協議有什麼區別,各位專業人士
三方協議書抄,三方是指畢業生、用襲人單位和畢業生所在院校。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雙方協議簽訂的主體是兩方,不涉及到第三方,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