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
『壹』 勞務合同工和臨時工有啥區別
一)簽訂抄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
生勞動關系;
勞務工:工人與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
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
(二)承擔的風險事務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由於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用人以後所有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即必須直接面對錄用員工的勞資福利糾紛,還要同時面對諸多政府部門,如勞動、人事、社保、公積金、檔案、戶籍管理部門等等;
勞務工:勞務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約束,只有上崗協議,因此用人單位對不稱職的員工可以隨時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員上崗,這樣給員工產生一種競爭上崗的壓力。勞動用工、退工、工資發放等大量事務性操作協調問題統一由中心處理,節約用人單位管理者的時間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使其圍繞企業發展的目標專注於人員的選擇、激勵與考核等企業急需解決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貳』 合同工和勞務派遣工有哪些區別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然後把勞動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業上班。企業需要支付勞務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務費用,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之間。正式工指勞動者與用工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與用工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員工。派遣工和正式員工區別是:
1、簽署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是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由勞動者和工作單位雙方處理。派遣工是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去工作,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雙方處理。
2、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派遣工,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建立勞動關系,與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法律依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三條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用工單位決定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輔助性崗位,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叄』 在辦理社保中,合同工和勞務工有什麼區別
1、簽訂合同不同。勞務工是基於僱傭合同的,一般是短期的,勞務工確切的說就是臨時工,是單位或公司編制外的工作人員。合同工自然就是和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並且享受保險和各種補貼,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
2、主體資格不同。勞務工與僱主之間的關系是由《合同法》所調整的。合同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是由《勞動法》所調整的。
3、繳納社保不同。勞務工通常是不交「四金」的,即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金;合同工的待遇是由《勞動法》而強行規定的。
4、福利待遇不同。勞務工沒有住房、醫療等待遇,就是純粹幹活掙錢,工作期限較短,沒有退休概念。合同工的工資高於勞務工,國家規定的保險、基金等費用繳納由用工單位繳納。
(3)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擴展閱讀:
1、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單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義務都由你單位來承擔。
2、勞務工:工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福利待遇由你單位與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派遣單位共同承擔。
3、招用勞務工的條件。用人單位應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生產條件和具有按期支付勞動報酬、提供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的能力。勞務工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年滿十六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肆』 勞務派遣工與合同工的區別
勞務派遣工是派出單位的員工,但非派遣單位(即工作所在單位)的員工,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工和派遣單位(工作單位)之間是沒有勞務關系的,他是受派出單位委派在派遣單位工作。而合同工直接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他雖然不是正式員工,但也屬於工作單位的員工,有勞務關系存在。
『伍』 勞務派遣員工,合同工,有編制的員工有什麼區別
1、勞務派遣員工:主要是你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由勞務派遣公司將你派遣到相關單位。對於勞務派遣公司你是輸出人員,對於輸入單位你是輸入人員。你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都應該由輸出單位為你代扣代繳和繳納。輸入單位為你支付勞務報酬。報酬的多少由雙方公司協商。你和輸入單位之間是勞務關系,會簽訂一份勞務協議。這和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內容上是不一樣的,你在輸出期間,要遵守輸入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編制的員工:現在沒有這個概念了,因為現在都應該是簽訂勞動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樣而已。而且簽訂勞動合同就算是正式員工,也就是你說的有編制的員工。按照你的思路,你在勞務派遣公司就是合同工,算是他的編制。
2、我覺得現在銀行還是挺穩定的,而且收入也多。國企或是銀行就看你的出發點了。現在專業與職業是否對口在很多時候也不是那麼重要了。如果你不想荒廢之前的專業,銀行倒是個不錯的選擇。
3、這和參加不參加校園招聘會沒關系。校園招聘會只是給大家一個提供就業的機會。
4、你是勞務派遣公司的正式員工。但是如果你與輸出單位合同期滿後,並不在續訂,而原輸入單位覺得你不錯,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按照你的理解,就算是轉為正式員工了~
5、如上述四點,第5點你應該能明白了。
我覺得你的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多的誤區,這對你未來就業很不利,你可以適當的看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陸』 事業單位的「合同聘用」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有什麼區別
主要在福利待遇方面,在隸屬方面有區別,遇到這樣的企業最好別簽,下面具體說明一下:
1、勞務工通常是不交「四金」的,即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社會保險金;合同工的工資由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正式工的工資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且工資較高;
2、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應該都屬於合同工,只是隸屬的單位不相同而已。勞務派遣員工主要是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由勞務派遣公司將勞動者派遣到相關單位。對於勞務派遣公司勞動者是輸出人員,對於輸入單位勞動者是輸入人員。合同工,就是勞動者和這家單位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以及勞動合同關系,也就是說一旦有任何勞資糾紛,是勞動者和這家單位來處理。
(6)勞務派遣工和合同工的區別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參考資料:事業單位-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