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2-23 11:55:23
Ⅰ 2014年4月,美國聯邦政府與內華達州牧場主就維京河谷放牧費問題發生了沖突。農場主邦迪主張,根據美國憲
(1)①反映了美國是一個聯邦制的國家。州和聯邦在各自的許可權范圍內享有最高權力,並直接行使於人民,相互間不得任意干涉。
②在我國不可能,是因為中國是一個單一制的國家。中央享有最高權力,地方政權被置於中央政權的統一領導之下。 (2)我國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美國是總統制 ①兩者的階級實質不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現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美國的總統制體現了資產階級專政的國體,保證資產階級掌握國家政權。 ②經濟基礎不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為主體的基礎上,為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服務;美國的總統制建立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基礎上,為維護私有制經濟服務。 ③組織與活動原則不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美國總統制實行三權分立和權力制衡原則,導致國家機關相互扯皮,效率低下。 Ⅱ 放牧引起的糾紛如何寫起訴書 這個比較不容易受理。您可以試試找當地居委會,或者你們當地村上負責人進行調節,如何無法調節可以話再走法律程序。擔心費用問題的話您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每個政府單位都有免費的法律援助中心。 熱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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