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趕工合同

趕工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23 12:42:31

⑴ 對於施工合同,法律中是否有明確規定趕工獎(即提前竣工獎勵),有的話請指明具體法律法律規章或者規定

合同約定,法律無規定。若合同約定,應遵守,否則違約。無規定,則無需支付。

⑵ 施工方讓班組幹活,兩個月以後簽不合理合同

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不和他們合作,退出來就可以了

⑶ 老闆趕工人走,又不解除合同,工人怎麼辦

單位不安排員工工作,那麼單位需要支付員工未上班期間的基本工資,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工資,或者拖欠支付工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足額支付工資,並以此解除勞動關系,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⑷ 壓縮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者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費用。壓縮20%以內是否支付趕工費。

我的思路
1、你需要去查額定工期,假設為a天;
2、額定工期a×80%=b,這個是可以免費壓縮到的工期 ;
3、看甲方要求壓縮到的工期c,是否小於b,小於b則需要對超出的計算趕工費

⑸ 投標文件中:趕工措施費、提前竣工獎、達到工程質量等級的質量獎,各占合同價的百分之多少

趕工措施費要根來據施工企自業為趕工所增加的設施、人員等的費用計算。提前竣工是趕工的結果,要全面衡量技術、經濟、雙方關系等因素確定是否計取及額度。達到工程質量等級是承接工程充分必要條件,只有按業主要求超過基本質量要求,可以評選某獎項時才額外要求的質量獎。

⑹ 怎樣做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交底是對施工合同各項具體約定的詳細解讀,但並不是對原合同版本的照抄照搬。它要求綜合分析,條理清晰,重點突出,有實際的指導性。在交底工作中,以下幾個方面需引起特別重視。
1、項目的基本情況首先,合同交底需明確合同版本、交底人、被交底人、交底日期、工程名稱、合同總價、建設單位、業主單位性質及資信情況、工程開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和工期等基本要素,這是對本項目施工合同最基本的掌握。
2、合同工期需明確施工合同中對合同工期、工期順延條件、工期獎罰措施等相關條款有無明確約定。
(1)首先,需明確合同中有無對工期的具體約定。若在合同條款中對於工期無具體約定,將導致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不能及時得到索賠。故對於未約定工期的,需在風險提示欄中明確提出,並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及時和甲方接洽,以補充協議或工作聯系函的形式予以確認。
(2)需對能發生工期順延、工期獎罰的條款進行詳細交底。在應對措施中需明確,施工過程要做好各個分包工程、材料進場的協調,做好施工進度安排,過程中積極協調各勞務隊伍的施工,確保人材機的及時投入,保證施工進度,從而防止工期延誤風險的發生。建設工程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履約時間長,少則一年,多則三五年。在履約過程中,有很多情況會發生,對於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合同中約定的可以工期順延的情形要提示項目部吃透合同條款,及時辦理簽證,並獲有權簽收人簽收,做好收發文登記工作,以便於順延工期並及時索賠。同時,對於工期獎罰條款要深刻理解,過程須做好進度控制,分階段落實,做好進度監控工作,全面防止工期違約情況的發生並通過辦理簽證、工作聯系函等及時爭取趕工費、人工費補差、提前竣工獎勵等。
3、甲我雙方的工作內容在合同交底中,需按照主合同約定,將甲我雙方的工作內容予以明確,尤其需對甲指分包范圍,甲指分包的分包合同簽訂方式、甲指分包的風險轉移等條款進行詳細交底。在過程中,要及時與甲方溝通,對因甲方原因導致開工延誤或工期順延的情況,要及時辦理工期簽證。
4、計價方式在交底中,對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動幅度需引起重視,積極關注市場信息,及時與甲方溝通,做好工程預算工作,避免丟項漏項造成公司損失,並提示項目部在簽訂分包、分供合同時將付款風險進行相應轉移。
5、付款條件付款條件的好壞直接關繫到項目的資金運轉情況,付款約定一般分為按節點付款和按月進度付款。如是按節點付款的,要向相關管理人員詳細交底節點時間;如是按月進度付款需詳細交底合同報量時間、甲方審批時間、辦理付款的相關約定等。同時,交底中需明確有無預付款、有無履約保證金、是否墊資項目。在合同交底中,需提示項目相關管理人員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做好進度款申付工作,對延期付款採取及時有效措施,如發催告函、工作聯系函等形式及時向甲方申請權利;根據相關財務規定,收付款時需提供與實際收取或支付金額等額的稅務發票。除此之外,需與業主積極溝通,要求其對我方的代扣款(如水電費等)需提供相應的等額稅務發票;我方每次收取工程款時,開取與收款金額等額的稅務發票。在項目應對措施中,必須加強施工監控,做好資金使用計劃,防控資金風險。
6、工程質量、工程變更與工程安全。(1)工程質量對於有特殊質量要求,如要求達到省級優良樣板工程獎、爭創「黃果樹杯」「魯班獎」等,需提示項目部管理人員引起足夠的重視。同時,要求做好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對工程質量嚴格控制,並將質量風險轉移到各分包、分供、勞務隊伍等合作方,以減少我方承擔的不合理責任。提示項目部做好質量控制和現場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2)工程變更提示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要做好施工過程中變更工程量的確認工作,定期進行工程量變更統計總結,及時向甲方申報,取得簽字確認;對於因工程變更導致的合同價款增加(或減少)積極進行審核確認,並及時與甲方溝通、確認。(3)工程安全在安全方面,要提示項目部做好安全交底,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受到社會各界的不利評價、承擔建設單位處罰的嚴重後果;要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並與下屬各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對安全責任風險進行相應轉移;同時要求各分包、分供、勞務隊伍等承擔自有人員、機械的安全防護工作,對因其產生的問題需承擔建設方的處罰。
7、質量保修明確質保金的相關約定,對於質量保修工作提示項目部管理人員依照合同約定派專人管理。
8、違約責任對甲我雙方的違約責任要予以明確。對於甲方違約的情況,要提示項目部及時辦理簽證或索賠,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交底的一般格式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一份合格的施工合同交底的主體內容應包括工程的基本內容、合同主要條款的相關約定、該條款的風險提示、應對該風險的應對措施。另還有履約過程中的問題反饋、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親筆簽字,對於該項目部突出的履約重難點,如工期緊張、墊資壓力大等可另附一欄列明詳細的應對措施。除以上框架外,還可增添《項目管理人員對主施工合同的責任分解表》為交底附件,根據各部門的崗位職責對合同條款進行「了解」 「掌握」「熟識」等3個認識層面的掌握,合同條款與職位職責對接,責任到具體負責人。以相關管理部門設置齊全的某項目部為例,《項目管理人員對主施工合同的責任分解表》可做如下設置(註:僅作範例,具體分工依各項目的具體情況設置會有所不同,能保證相關欄目能落實到具體負責人即可):

⑺ 建築工程預算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趕工措施費,如理論工期需900天 合同工期只有300天 可以計算趕工措施費嗎

1、趕工措施來費的計算基源數為建安造價。
2、住宅工程:按文件規定調整以後的工期提前20%以內(不允許超過20%),則須增加2%~3%的趕工措施費。
3、高層建築工程:按文件規定調整以後的工期提前25%以內(不允許超過25%),則須增加3%~4%的趕工措施費。
4、一般框架、工業廠房等其它工程:按文件規定調整後的工期提前20%以內(不允許超過20%),則須增加2.5%~3.5%的趕工措施費。
根據以上的規定:絕對可以計算趕工費的。
如果按工期定額需要900天,300天不可能完成啊。

⑻ 工頭趕工人走不要工人做,工人簽了勞務合同,但老闆不按實際工錢發放怎麼處理

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定會得到賠償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