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合同欺詐
① 若旅行社存在欺詐行為,則旅行社應承擔什麼合同責任
這個只能根據當時違約承諾參考,
如果沒有或者不合理,
可以通過法律進行維權。
② 旅行社是否有欺詐行為,如何賠償
旅行社沒有欺騙行為,但是他們的行程安排和對這件事情的處理失當,應該負一部分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出團前已經存在不可抗力因素的可能,旅行社應該做出調整和准備應急備案。
③ 關於旅遊欺詐的行為
常見的旅遊抄業的欺襲詐行為常發生在團體旅遊的全包價旅遊中,全包價旅遊指各種服務項目的費用全部包括,旅遊者沿途和各目的地的食、住行、游、娛等項活動全包。而實際上是半包價旅遊,即只包括部分項目的費用,如只包括住、行、游覽,其他方面自理。有些所謂的「全包旅遊」還要遊客自付游覽門票,自付某一頓飯錢,或是自付機場建設費等等。要防止這一欺詐行為,最好先與旅遊公司簽好合同,或是同旅遊公司在出行前寫明食宿標准和每天的具體旅遊安排,以便出現欺詐行為後到有關部門投訴。
怎樣實施旅遊投訴?
1991年6月1日,國家旅遊局頒布了《旅遊投訴暫行規定》。《規定》中指出,「為了保護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旅遊投訴,維護國家聲譽。」投訴是旅遊活動中時有發生的一種現象。當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旅遊管理部門——各地旅遊局提出投訴。
旅遊者注意:投訴時應有相關證據,比如與旅行社簽訂的合同等。
④ 旅遊廣告不實算合同欺詐嗎 不要復制的
這個要看你較不較真了
⑤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什麼類型的合同屬於無效旅遊合同
適用於《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權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旅遊合同中有以上情況的為無效合同。
⑥ 旅遊廣告不實算合同欺詐嗎
合同是雙方簽字認可滴
而廣告是單方面行為
信不信由你
談不上欺詐
⑦ 旅遊廣告不實算合同欺詐嗎 導游法規題目 最好有法律知識作為原因
這要看旅遊廣告是否屬於合同的一部分吶,屬於的話,合同內容與實際不符,且版合同提供方明知,權當然算欺詐啊。 廣告的性質需要看內容而定,有時候算是要約,但大都數時候屬於要約邀請。要約就是當事人向他人發出的願意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常見的要約邀請有:寄送的價目表 拍賣廣告 招標說明 招股說明
商業廣告原則上為要約邀請 其內容符合要約時可以視為要約。舉個例子:甲公司想要賣水果,甲在廣告中如果這么說:我公司有某種水果100斤,每斤價格10元,我公司可以送貨,先來先買,售完為止,預購從速,現貨供應。 這個公司的廣告就可視為要約。
合同的成立不僅需要要約還需要承諾。 承諾是當事人一方對他方提出的要約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可以將合同看成是由要約和承諾構成。 所以關鍵看這份廣告的內容是否屬於要約。因為要約邀請並不屬於合同內容。
⑧ 以不存在的航班與旅客簽訂旅遊合同 構成欺詐嗎
這種情況很正抄常,您所指的不存在的航班,是旅行社的包機產品,包機產品,位置僅對旅行社開放,遊客是無法自己購買機票的。
這種包機類似於專列,專列也是不存在車次的,是臨客的一種。
所以您所的情況,不屬於欺詐。
⑨ 與合同不符的旅遊算不算欺詐消費者行為
如果旅遊公司提供的服務,與旅遊合同上不符,其行為屬於違約行為,如果情節嚴重或者故意違約,則構成欺詐無疑,你可以向當地旅遊管理機關投訴。
也可以通過工商消費者協會解決。
⑩ 旅遊詐騙如何舉報能否得到賠償
旅遊詐騙舉報是能得到賠償並且可以到當地的消協部門或旅遊協會及工版商部門投訴,如果有正權規合同最後可以採取到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一、根據旅遊法2014年版
第八章 旅遊糾紛處理
第九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告知投訴者。
第九十二條 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三條 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第九十四條 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旅遊者一方人數眾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