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搭建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23 19:31:28
❶ 如果已方租一場地簽10年合同投資30萬搭建的廠房但甲方要提前收回應該怎麼辦廠房是自己搭建的
1、關於合同約定,你們合同里對於你搭建廠房是否有約定?出租方是否允許你搭建廠專房?對你租賃屬期滿後廠房的歸屬有無約定?
2、如果出租方允許你搭建廠房了,除不可抗力情況外在租賃期限屆滿前提出解除租賃協議的,應當賠償你的損失。出租人出賣所有權並不導致租賃協議解除,因你租賃在先,買賣不破租賃。
3、因你的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故你主張賠償損失的應當舉證證明自己的損失,如廠房的建設費、裝修費、裡面搭建的設備費等,再根據已經使用的年限進行合理折舊計算。雙方對這個價值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一起委託鑒定評估部門評估。
4、如出租方不予承擔責任的,你可以持第1項的合同,第3項的證據及評估報告去法院起訴。
❷ 乙方租了甲方未經政府審批搭建的廠房乙方想提前終止續租,租賃合同是否生效
租賃合同到期,如果沒有續簽合同延伸合同的效力時則自然解除合同。乙方如版果有續租的意權向可以與甲方協商續簽合同或簽訂新的合同,如果甲方執意不再出租,達不到新的承賃合同時,乙方則需要倒出房屋歸反甲方,結清應付費用(包括約定的物業費,房屋租金等)後另尋房源建立承租合同關系。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給予適當的緩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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