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侵權
❶ 我要出一本文集,書名與別人前些年出的書名雷同,算侵權嗎
您好,一般在法律實踐中不同的書用同一個名字的事情還是較少發生,用別人用過的書名,回業內也會被視答為拾人牙慧。而如果是知名的圖書,出版人也會主動保護自己的權益。不過,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僅限於作品本身,而未明確包括作品的名稱。只要內容不同、封面沒有雷同,也很難判斷侵權與否。
❷ 小說書名重名的話算不算侵權
如果只是名字一樣不算侵權,但是內容要是大概一樣的話,還是修改一下的好,就算你把書名換掉,讀者也不會喜歡讀一篇幾乎一樣的問,而且內容大致一樣的,出版社會建議你重新修改或者直接不讓你出版。
❸ 書名、店名可否獲得著作權法保護
按相關法律規定,書名、店名不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不可能獲得著作權法保護。但如果書名、店名屬於已經注冊的商標,就可以受到商標法的保護。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❹ 饒雪漫未經同意把歌名作為書名是侵權嗎
我國現行法律並未明確抄規定對於作品標題是否予以保護以及如何保護,只有如《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四)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等間接規定,但這條僅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並不保護作品不被他人非法利用。
對於這一問題,法律界存在兩種觀點:支持者認為作品標題是作品的重要組成部分,只要標題具有獨創性,就應該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反對者則認為如果對作品標題單獨加以保護,會使該作品受到雙重保護,從而破壞作品完整性,同時也會造成該作品對相關漢字的壟斷,不利於其他作品的發表。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http://www.ciplawyer.cn/articleview/article_view_14953.htm
❺ 用電影名作書名,是否侵犯版權
也不完全算侵犯版權,只要裡面內容不要和原版一樣就可以了,那樣就不會是抄襲,也不算是侵犯版權!
❻ 小說書名一樣算侵權嗎
對於小說書名同名的情形,因同名而侵犯原小說的權利的,造成相應的損失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❼ 域名和書名一樣算侵權嗎
按照《域名糾紛解釋》第四條的規定,在滿足下列各項條件時,被告注冊、使版用域名等行為就權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1、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2、被告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者音譯;或者與原告的注冊商標、 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3、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注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4、被告對該域名的注冊、使用具有惡意。當一方注冊、使用域名的行為符合上述規定時,即有可能對另一方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或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引發的責任。
❽ 使用他人的書名算不算侵權
當然屬於侵權.只要他的書(不管是網路還是圖書),只要你的書先出來的,他就屬於侵權.
❾ 書名重名算侵權嗎
第一、內容不同、作者不同的情況下,書名由於太短而不具有著作權法所要求內的獨創性,故一容般情況下僅僅只有書名重名尚不能認定為侵權。
第二、但是如果暢銷書的書名知名度非常高,之後的書名與其相同,涉嫌攀附暢銷書的知名度,那麼書名相同有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