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糾紛
① 不平等主體間的爭議或糾紛還如何提起訴訟
【答案】BD【答案解析】平等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是仲裁或者民事訴訟,不平等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是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② 行政爭議與民事爭議的區別
所謂行政爭議,是指因行政機關行使職權、實施公務活動而發生的法專律爭端,與民事糾紛屬的區別表現在:
(1)主體不同
(2)法律依據不同
(3)原因和過程不同
(4)權利義務不同
(5)公權力因素
(6)目的不同
(7)有利於相對人或者爭議的解決
③ 糾紛和……之爭,有什麼區別
沒有本質區別
叫法不同而已
都是對問題存在爭議
權利、利益待定
④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雙方和解
第三方調復解解決
仲裁製解決
訴訟解決
⑤ 糾紛和爭議,有什麼區別
在法律上,糾紛一詞在「案由」上講得多一些,而不說爭議,如式「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爭議是指交易的一方認為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而引起的業務糾紛。爭議的內容主要是關於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構成違約、違約的責任與後果等。
⑥ 民事爭議有哪些解決途徑
(一)和解。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是民事糾紛的主體,他們對爭議的事項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能。是否行使處分權能、何時行使處分權能以及以何種方式行使處分權能概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二)調解。糾紛當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規范(習慣、道德、法律等規范),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信息,擺事實明道理,促成糾紛主體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
在我國現階段的調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這被西方人士成為「東方經驗」,除此之外,還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公民之間的調解等。
(三)仲裁。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並製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沖突的方法。仲裁屬民間性質。仲裁的基礎是當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說,提交仲裁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為前提,否則,仲裁程序不能啟動。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員也由當事人選任。仲裁的最大特點是快速、簡便。隨著國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
(五)訴訟。民事訴訟即老百姓所講的「打民事官司」。相對於人民調解、當事人自我平息、單位(或部門、社區)處理和仲裁機制而言,民事訴訟是典型的公力救濟形式。這種公力救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強制性。民事訴訟還是國家處理民事糾紛的最有效也是最後的手段。因此,國家往往要對訴訟的主體、程序、制度等做出嚴格的規定。
⑦ 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您同意將糾紛或爭議提交至XX法院管轄。
就合同起訴是違約責任,只能起訴合同相對方,是無過錯責任,可以依法律規定約定管轄法院。侵權是過錯責任,可以依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與合同上的約定無關。
⑧ 「爭議」在法律上是怎樣定義的
糾紛是當事人就具體的事由產生了誤會或者一方刻意隱瞞事實,導致雙內方協商無果容的情形
民事糾紛是作為平等民事主體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就人身和財產關系等屬於民法調整范圍的法律關系發生的各種糾紛。如債權債務、合同擔保、損害賠償、婚姻繼承收養等糾紛。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