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退租協議
A. 租房合同退租後房東要收回合同,這樣合理嗎
如果簽訂了退復租協議,則房東不應收回制合同。如果沒簽,收回合同有一定的道理。1、防止租房人持合同原件對外宣稱房子仍在租著,進行轉租、工商登記注冊等招搖撞騙行為,給房東帶來麻煩。2、防止租房人事後否認退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一般情況下,房東為少麻煩,即使簽了退租協議,都會要求收回合同的。
B. 怎麼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與租房合同解除
一、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步驟
租房提前解約首先要租賃雙方協商解決提前解約事宜,並簽訂一份《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確認書中要明確以下內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態度是什麼、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
其次,不管提前解約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相關的書面文件。當協商不一致導致無法提前解約時,可以單方向對方發同相應催示函主張權利,並保留催示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雙方協商並簽訂了解約書,那麼就可以辦理租房交接手續了。一般要經過清點房屋內物品,付清相關費用,退還鑰匙,搬離等程序。
二、租房提前解約的注意事項
1、提前解約分為合同約定的情況和違約兩種
房東和租客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不產生違約責任,雙方可以按照正常退租手續;另外一種情況是其中一方有違約行為,比如租客提前退租,房東提前收回房子等,這時就會產生違約責任,違約一方需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
租房子的時候,為了維護雙方的權益,合同條款中一般都有這么一條約定,如果任何一方違約無法履行合同,將賠給對方一個月的房租作為補償。因此,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也成租房中被默認的規則。實際上,押金並非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
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違約金則另外收取。一般為了方便,大多數人將押金沖抵違約金,實際上,押金多或少都是要退還的。
三、提前解約而不承擔責任
1.雙方可以在租賃合同中先明確約定,發生何種情況,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須承擔違約責任,比如房屋需要拆遷、承租人工作地方發生重大變化等等。
2.另一方違約,己方則可以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比如《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對於租客而言,如果房東不提供房屋修繕服務,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情況也可以解除合同並不負違約責任。
總結:租房提前解約有時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租客工作變動、房東房屋需求變動等情況都可能導致提前解約。租房雙方多一分理解才能,多一分禮讓才能避免糾紛,使租房節約過程變的順利。把握好提前解約的注意事項,雙方都抱著客觀和積極的態度應對問題,才能最終獲得雙贏。
(2)租房退租協議擴展閱讀:
1、依《合同法》規定,可以由當事人雙方任何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主要有不定期租賃,租賃標的物滅失等情形。
其中,不定期租賃有約定為不定期、約定不明確而被視為不定期、未採用書面形式,且當事人對期限有爭議被視為不定期租賃,以及合同終止後雙方又默示地繼續合同的不定期租賃四種。這四種不定期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均可主張隨時解除租賃。
2、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有如下情形:
(1)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這里「承租人」應當擴大解釋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與租賃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關系的人。
在一般買賣合同中,若買受人明知標的物存有瑕疵仍購買的,一般應免除出賣人的責任並不允許買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賃合同則不能因此而不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賃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執意租賃該物的,雖然可以允許其解除合同,
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發生因租賃物的危險所致損害時,承租人不能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為承租人明知這種危險性的存在仍要租賃該物,應認為主觀上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因此對損害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條件是:租賃物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租賃物的毀損、滅失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租賃物毀損、滅失的程度已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租賃物的部分毀損、滅失並不影響合同目的實現,或者只是部分地影響承租人的使用收益還不足以影響整個合同目的的實現的,承租人不能據此解除合同。
C. 租房子簽了一年的合同,遇到問題,想提前退租可以嗎
退租是可以的,不存在不合法的問題,只要你主觀想退。
1、必須提前告知回業主,租期到了不續答租一般提前15天到30天告知。結清物業管理費水電即可
2、租期未到,如果租房時簽合同,有協議提前退房協議,可以按照協議流程走,一般是不影響房主收租金的情況,找到新租客方可退租。
3、提前交了租金沒有住滿,跟業主商量推多交房租,扣留押金。如果在租房錢有退房協議,可以找到新租客退押金跟剩餘租金
租房子最好是在租之前先協商好退房協議,不然經濟會受到很大損失。
(3)租房退租協議擴展閱讀:
申請方法
(一)寫一個《退房申請》,在寫《退房申請》時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要承擔違約責任,一定要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二)如果退房申請獲得批准,和開發商簽訂《解除協議》,在《解除協議》中:
1、明確什麼時候去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退房手續,
2、明確什麼時候退購房款,
3、明確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據、合同等相關原件,以便發生糾紛時好維權。
D. 租房沒到期未經房東同意搬走
首先,雙方同復意平等簽訂的合同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違約是要給違約金。
搬走是不需要同意的,但是租金還是要繼續付,否則對方可以向你追討租金。
建議你通過與房東協商解決,通過作出少量的賠償甚至是幫房東找好新的續租的人選,簽訂退租協議,把原來的租賃協議廢除掉,這樣就比較合適。
房東也是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如果能保護對方的利益來解決這個事情,肯定是容易溝通一些。
補充一點:私自轉租是不合法的。
E. 租房到期退租協議怎麼寫
如果簽來訂了退租協議,則房東自不應收回合同。如果沒簽,收回合同有一定的道理。1、防止租房人持合同原件對外宣稱房子仍在租著,進行轉租、工商登記注冊等招搖撞騙行為,給房東帶來麻煩。2、防止租房人事後否認退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一般情況下,房東為少麻煩,即使簽了退租協議,都會要求收回合同的。
F. 簽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是租半年不想租了,請問這樣違約了嗎
是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專或者約定不屬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6)租房退租協議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租人應當愛護並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
G. 租房合同退租後房東要收回合同,這樣合理嗎
租房合同期滿退租後,房東收回租戶租房合同的行為符合法律的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2、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房東收回合同,則說明房東對原合同有異議,不願意繼續出租房屋。原租賃合同已經失效;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4、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既租戶要將租房合同轉讓給第三人或者做抵押,必須經過房東的同意。
(7)租房退租協議擴展閱讀 :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2、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