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退稅合同
計算即征復即退的增值稅稅額的制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17%。
不需要在合同中分開來的。
② 我司是一家軟體企業,享受技術開發合同減免優惠。退稅後該如何會計處理
新准側規定,返還的稅費一律做為營業外收入處理
③ 報關單上合同號錯誤,應該怎麼辦
報關單上合同號錯誤的處理方法:
一般情況下,國稅局受理出口退稅是版不會很關注合同號的權,企業只要保證報關單數量、金額、規格和發票一致,就不影響企業出口退稅。但是為了保證企業能順利出口退稅,由於出口退稅屬於屬地管理,建議企業和當地國稅局確認,如果當地國稅局不受理,企業只能申請修改報關單。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它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關監管、征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和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核銷,以及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走私、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和套匯犯罪活動的重要證書。
④ 軟體企業增值稅發票退稅 需要什麼程序需要提供銷售合同嗎對合同有要求嗎謝謝!
依據財稅[2000]25號《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O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作為軟體企業的增值稅稅收籌劃,筆者認為軟體企業的籌劃點主要是在含增值稅銷售收入一定時,盡可能多退回。增值稅的金額,因為按上述規定,該這稅在一定條件下是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所以此退稅可有效地擴大企業稅後凈利潤。
下面分兩種方法講述增值稅逮稅的稅收籌劃思路。
一、外購進軟體產品發票選擇上,普票會較增值稅專用發票多退稅
對可以享受退增值稅的軟體企業而言,籌劃方法是在保證同樣質量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外購材料。
例一、 某公司是二家軟體和硬體的生產企業。2006年1月份,公司軟體產品實現的收人為1700萬元,銷項為289萬元;外購軟體產品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該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6%,未能取得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該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此時的應退增值稅額為
首先是軟體超稅負額=289一1700 X 3%=238(萬元)。
結果是:2006年1月該公司應退增值稅金額為238萬元。
例二、 假設例一中該公司的外購軟體產品的進項為1O萬元,此時的應退增值稅金額為軟體超稅負額=(289-10)-1700 X 3%=228(萬元)。
結果是:2006年1月該公司應退增值稅金額:228萬元。
由此可見,外購軟體產品收取的是普票或是專用發票所退的增值稅相差金額為10萬元。
要注意的是:該公司因外購產品的供貨方由二般納稅人變為小規模納稅人,相應的軟體產品的成本亦會發生變化。如該公司外購軟體產品的材料進項10萬元時,公司的成本為10÷17%=59(萬元)。而公司從小規模納稅人處外購相同材料時,考慮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收入應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售價應為59 X (1+6%)=63(萬元)。公司的材米鬥成本上升了4萬元。考慮增值稅退稅及材料成本上升麗個因素,此籌劃方案會使該公司的稅後凈利潤變化為10-4 X(1—33%)=7.32(萬元)。
二、設立分支機構時,利用現行稅收政策實行增值稅由總機構統一核算匯繳,可達到多退增值稅的目的
在設立分支機構時,非獨立基核算的:分支機構且符合下文規定的條件時,可由總機構匯總繳納企業增值稅並可獲退稅優惠;如果設立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將會損失金額巨大的增值稅退稅優惠。
國稅發[1998]13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徵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明確《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第(三)項所稱的用於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
A、向購貨方開具發票;
B、向購貨方收取貨款。
受貨機構的貨物移送行為有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未發生上述兩項情形的,則應由總機構統一繳納增值稅。
如果受貨機構只就部分貨物向購買方開具發票或收取貨款,則應當區別不同情況計算並分別向總機構所在地或分支機構所在地繳納稅款。
依據相關文件,軟體企業在全國設立分支機構時,首先要符合總分機構統一核算的要件,其次是符合分更機關不向購貨方開具發票和收取貨款兩條行為的要件時,由總機構統一繳納增值稅。其它情況應由分支機構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
例三、某公司是一家大型財務軟體的生產銷售公司,2007年預計要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支機構50個。預計每個分支機構年均銷售軟體金額為1000萬元,增值稅銷項為170萬元。從總公司的采購成本不含稅為500萬元,進項為85萬元。總公司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為17萬元。
在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時:該公司2007年可退增值稅金額為=[(170-17)-1000 X 3%]X 50=6150(萬元)。
當分支機構向所在地納稅時:總機構全年可退增值稅金額為[(85-17)一1000:X 3%]×50=I900(萬元)。
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總機構的增值稅是期徵收即退,故不考慮退稅因素時,兩種繳納增值稅方式對企業所得稅無影響,如果考慮退稅因素,則在匯總繳納退回的增值稅時,企業稅後凈利潤增加金額為4250萬元(6250—1900),經濟效益十分明顯。
總之,軟體企業的增值稅籌劃方案主要是在合理安排生產經營的情況下,依法做到軟體產品增值稅進項減少,銷頂增加,盡可能增加增值稅的退稅金額,然後用退回的增值稅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盡可能擴大企業的稅後凈利潤。
⑤ 軟體退稅會核對雙方合同嗎
計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稅額的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應專納稅屬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17%。
不需要在合同中分開來的。
⑥ 我現在有個軟體產品銷售的合同,銷售的軟體產品想做退稅。那這個合同要符合什麼條件怎樣簽才可以退稅呢
申請軟體退稅有一套很復雜的流程你都了解過嗎?退稅資質申請之類的。如果都辦好了,退的時候要注意合同發票及軟體證書的上的軟體名稱及版本號都一致,然後申請退稅。
⑦ 合同上沒有寫產品名稱,但開票開的是退稅軟體產品
合同上沒有寫產品名稱,但開票開的是退稅軟體產品。這個合同存在重大缺陷,缺少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沒有標的物是不合法的,如果數額巨大,影響日後審計。
⑧ 軟體產品退稅是否要求合同和發票中的軟體名稱與軟體著作權證書的名稱完全一致
你好,必須完全一致的。您可以關注北京市軟體服務業協會的相關網站,看軟體產品退稅要求。
⑨ 合同取消已交印花稅能退還嗎
答:根據相關規定,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即在合專同簽訂時、書據書立屬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不得延至合同或憑證生效時期貼花。因此,不論合同是否兌現或能否按期兌現,都一律按照規定在簽訂時貼花。貼花後也不得因合同簽訂後的變動性因素而申請退稅。所以,你公司的合同雖終止,但已繳納的印花稅不能申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