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三方合同
① 三方協議與培訓協議的法律效應
若三方同意變更,抄並且自願在合同上簽字,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那麼就有法律效力,建議當面咨詢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3條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發生合並分立,變更名稱的,不影響三方協議的法律效力。
② IT培訓機構的三方協議是什麼套路,指的是工資達不到協議上的標准學費全免。智游教育有人聽說過嗎
IT培訓機構提供的協議和合同一概不要當真
③ 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培訓不算工資
你好朋友,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培訓是不算工資的,希望可以幫助您
④ 畢業生三方協議,崗前培訓協議。
針對這種霸王條款,你可以選擇其他企業,正規公司都有新員工崗前培訓環回節,但以此答設置各種要求就不太合適了,同樣,也建議大學生選擇實習工作時,要考慮清楚,對自己未來做清晰的職業規劃,進入了企業就要穩步長期向上發展。
⑤ 我在4月份,同一家公司簽訂了三方協議,在簽訂三方協議的同時,他讓我和一個培訓機構簽訂了一個培訓協議
問:我在4月份,同一家公司簽訂了三方協議,在簽訂三方協議的同時,內他讓我和一個容培訓機構簽訂了一個培訓協議。(在三方協議中沒有寫到違約金問題。但是在培訓協議中有提到違約金問題。)到現在也沒簽過合同,公司從7月份開始給我們每人500生活費,公司聲稱凡是從別的公司跳過來的,每月發700,但實際沒有發。前幾天,公司把我們的一個員工辭退了,但培訓機構讓他教錢,我現在發現這個公司有點不講信用,我想辭職,我想問一下,我要不要教培訓費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不允許用人單位自行在法律規定以外創設解除條件。沒有出現以下情形的,屬於無故辭退:【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⑥ 三方協議後去培訓,畢業了就一定能轉正嗎
是的,只要是簽訂了三方協議,用人單位就要履行協議內容,錄用畢業生就業,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改派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 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准。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簽三方協議要留心五個細節。
大學生簽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簽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 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回天無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 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
如果學生本人不按三方協議就業,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不執行三方協議,學生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的雙倍賠償,學生不能找到滿意工作的,用人單位要繼續執行協議。 如果你在畢業前實習的時候想辭職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去原來那個單位退協議,再到想去的新單位簽協議,學校更改派遣證,然後到新單位去報到。我們招過很多這樣的,更改派遣的。但是,正規的國企不會錄用沒有派遣證的,你不更改是不行的。有的人會給你出主意,讓你不要理原單位,直接到想去的單位報到,我告訴你,那是他不懂,或者是故意給你挖坑。你沒有派遣證和協議,連戶口、四險一金、勞動就業等記等等都辦不了,只能是打工,不是就業。況且,招錄已經與別的企業簽了協議的學生,可能面臨著被起訴的風險,正規的國家單位是不會這樣辦的,你必須證明你的派遣證是即將就業的單位。就像足球運動員要轉會,必須給原單位轉會費是一樣的,或者是自由身。
⑦ 三方協議和正式合同有什麼區別
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
1、簽訂時間不同。三方協議是學生在校期間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在畢業生畢業離校後到單位正式報到後簽訂的。
2、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三方,即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兩方,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3、內容不同。三方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勞動合同是記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是勞動關系確立的法律憑證。
4、目的不同。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而勞動合同主要是勞動關系確立後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
5、適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協議的制定、發生爭議後的解決主要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規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勞動合同的訂立以及發生爭議後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來解決。
(7)培訓三方合同擴展閱讀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⑧ 三方協議後去培訓,畢業了就一定能轉正嗎
畢業一般能轉正。
應屆生只要是簽訂了三方協議,用人單位就必須履行協議內容,錄用畢業版生就業,否則就要承擔違權約責任。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方式。
三方協議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保險、公積金,檔案、改派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了。
⑨ 到一個教育機構工作,並且已經到第三方培訓,但是合同期三年或5年,我不想搞了,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離職
如果你考慮好了
無論什麼情況,都是可以離職的
只是離職的時候需要賠償培訓費用
這些需要考慮清楚
⑩ 簽了三方協議以後又去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經過三四天的培訓和學習以後分配的地點太遠了、所以沒去、
這取決於你要更換的工作單位是否必須招聘應屆畢業生,大多數國有企業是必須要內求招聘的學容生具有應屆畢業生就業資格,憑證就是空白的三方協議表格。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沒有這個限制。因此,簽了三方協議畢業以後一年之內你更換工作單位的途徑有兩個:其一是直接辭職辦理失業手續,再到新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按著勞動法原單位接到辭職信以後一個月內不答復視為有效,並且不得扣留勞動者的檔案等;其二是讓原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回學校辦理改派手續,然後拿著空白的三方協議以應屆畢業生身份繼續擇業。第一個途徑沒有違約金的問題,也不受原來單位的制約,並且工齡可以接續。缺點是公務員考試、事業編制招聘、大多數國有企業等就業機會要求必須是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你辦理辭職以後就是去了寶貴的機會。第二種辦法的優點是改派以後就業范圍不受限制,缺點是原用人單位給你出具解約函會向你提出違約責任追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