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半年
㈠ 和公司簽了一年合同干半年被辭退應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支付你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版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權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㈡ 公司可以只簽半年合同的嗎
恭喜你了,你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兩次合同了,年底合同到期後你可以明確要求公司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屬合同了,公司必須得簽。否則,公司得支付賠償金(你工作不足一年,可獲得相當於兩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此外,公司在你工作兩個月後才與你簽合同,從第二個月起你可獲得兩個月工資。因此,你總共可額外獲三個月的工資!
㈢ 請問合同能否半年一簽
勞動合復同的時間由用人單位和勞動制者協商確定,法律不幹涉。可以為半年時間。到期後,如需要續簽,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㈣ 公司可以只簽半年合同的嗎
公司可以只簽半年合抄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合同簽半年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㈤ 想問一下,合同有續簽半年的嗎
合同的最大原則:意思自治。
你想續簽好久就續簽好久,只要不違法。
㈥ 公司只給簽訂半年合同,合法嗎
合同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因此,公司在告知你的情況下,簽訂半年合同並不違法。
另外:勞動法規定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此,半年合同對你有利,如果公司效益不好,你可以重新選擇;如果公司效益好,但不要繼續聘用你,你可以主張公司賠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