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保合同怎麼寫
『壹』 質保期外的維修保養合同怎麼寫
在質保期外的維修保養合同,
需要按照雙方的意願去寫,
把意思寫明白,責任劃分清晰就可以啦,
也可以到網上查查相關資料。
『貳』 怎樣在合同里添加:質保期內的保修約定及售後約定事宜
不同廠家、不同類型商品的質保期、質保期內的保修責任、售後服務等可能各有不同。對於如何在合同中約定相應條款,只要不違法、雙方能夠達成一致,直接填寫在合同中即可。
關於質保期保修、售後約定,提供某類商品的約定,僅供參考:
乙方(生產商或銷售商)承諾及時處理甲方(客戶)的咨詢和投訴,如產品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小時到達現場進行維護處理。24小時內對重大事故不能即時修復的產品,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同甲方商定予以更換或約定修復時間,需拉回工廠返修的,同時給甲方替代產品暫用。
對在質保期內的產品, 若非使用方人為因素或自然災害造成的產品損壞,乙方一律免費提供備品備件及維修服務; 若維修不能達到效果的一律包退包換, 乙方承擔因修理調換或退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質保期過後或因使用方人為因素或自然災害導致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均提供維修服務,服務按優惠價收取零配件等材料成本。
『叄』 質保期外的維修保養合同怎麼寫
質保期後的維修和保養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為保證 ************ (項目名稱)在質保期滿後,仍然能夠長期、穩定運行,並保證使用單位逐步全面接收和操作項目建設內容,以充分發揮各項智能化子系統的功能,達到投資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 質保期後的維護和保養合同 (合同名稱),合同內容如下: 一、服務范圍
凡屬「*****************」招標文件(包含:招標文件、招標清單、招標圖紙)范圍內,由我方負責設備、材料采購、施工、調試的各個智能化子系統,均在服務范圍之內,具體如下:
1)、防雷接地系統; 2)、ups不間斷電源系統; 3)、綜合管路系統; 4)、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5)、緊急廣播與北京音樂系統; 6)、電子巡更系統; 7)、周界防越報警系統; 8)、小區可視對講系統; 9)、主次出入口車輛管理系統; 10)、地下車庫出入口車輛管理系統; 11)、車輛管理中心系統及管路系統; 12)、電梯管理控制系統; 二、服務期限
本維護和保養合同服務期限是從工程質保期(貳年)滿之日起計算,提供為期 叄 年的維護保養工作。
甲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結束前30日歷天內通知乙方是否續簽本合同。
三、服務內容
1)、維護和保養工作的通知
甲方有維護和保養工作需求時,及時以書面形式(如傳真)向乙方報修,簡要說明故障現象和范圍。特殊情況下,可電話通知,維護和保養工作結束後,填寫「維護和保養明細單」,雙方各執一份留底。
乙方在收到甲方報修通知後24小時內作出響應,並安排技術人員到故障現場進行維護和保養工作,以保證系統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工作。特殊情況下,乙方在12小時內作出相應,並安排技術人員到故障現場進行維護和保養工作。
2)、維護和保養工作的內容 設備及系統運行情況的檢查; 設備及系統的局部性的調整; 設備及系統的運行故障的排除; 新的操作人員的操作指導和培訓;
編制和填寫維護/保養工作明細表,仔細記錄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內容和結果; 3)、維護和保養工作的方式
乙方提供一切維護保養所需的檢驗和測試的工具和儀表。
乙方派技術人員進行每季一次設備定期維護保養,每半年中檢,每一年大檢。 對於提供遠程服務支持的系統,將提供24小時的遠端熱線服務,技術支援工作,以達到更快捷的實時響應。
乙方指導和培訓甲方工作人進行全部維修保養的程序和方法。
乙方在機房內保存一本試驗和檢查記錄冊,用以記錄每次進行的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報告所完成的工作以及記錄下最終用戶代表的證明。如需進行重大維修工作而需要的任何設備裝置部分的隔離或服務的停頓將預先通知甲方。
維修保養過程中所更換的設備材料只能採用有關製造商的原產設備材料,甲方不得擅自更換或要求乙方更換設備材料。
4)、備品備件清單和單件報價清單
四、服務費的計算和收取
1)、服務費的計算
當系統的設備材料發生故障,需要特殊修理時,其修理費用將由乙方向甲方按實結算。
當系統設備材料發生故障,且無法修復時,若該故障是由於設備材料本身問題引起的,其更換設備材料的費用以:合同設備材料清單所列價格為准(此價格在保質期滿後三年內遇市場價格上浮,不得上浮;遇市場價格下浮,隨同下浮)。
當系統設備材料發生故障,且無法修復時,若該故障是由於使用單位的不當操作或其它非設備材料自身原因引起的,其更換設備材料的費用以:合同設備材料清單所列價格(此價格在保質期滿後三年內遇市場價格上浮,不得上浮;遇市場價格下浮,隨同下浮) 車費 住宿費為准。
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護保養,其費用為系統合同價的0.5%(一年)。 2)、服務費的收取
因系統設備材料的故障而發生的維修費用或更換設備材料的費用,在乙方完成維修或設備材料更換後,且系統正常運行後三天內,由甲方按實結算給乙方。
對系統的維護保養費用按年度計收,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15天內支付首年
的費用,以後各年度的維護保養費用均在上一年度結束後15天內支付下一年度的費用。
五、不負責任的內容
確系甲方人為因素造成的系統崩潰性損壞,乙方一時無法提供足夠的備用品的,乙方將盡力恢復其部分或最基本功能,但因采購周期內由設備原因造成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將不承擔此責任。
確系不可抗力因素(如雷擊、火災等)造成的損壞,乙方一時無法提供足夠的備用品的,乙方將盡力恢復其部分或最基本功能,但因采購周期內由設備原因造成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引起的一切事故,乙方將不承擔此責任。 六、雙方負責的內容
1)、甲方責任
甲方操作人員要嚴格按設備要求進行操作,並作好設備運行記錄,設備運行中有故障發生時,負責及時迅速將維修信息通知乙方。
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裝和拆遷設備及更改布線。 提供相關的故障現象和其它方面的相關信息。 負責因維修所需進入其它部門的聯系,聯絡工作。 負責內部因維修所需的必要協調工作。 承擔按本合同所規定的付款義務。 2)、乙方責任
負責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及保養的所有工作。 負責提供所有的維修、保養記錄及相關文檔資料。 負責向業主制訂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接到甲方報修通知(書面形式如傳真)後24小時內作出響應,並安排技術人員到故障現場進行修理,以保證系統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工作。 七、其它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在未經雙方共同認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作為 ************* 項目工程合同的補充,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肆』 質保合同和維保合同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質保合同是質量保證合同,也就是在一定期限內對產品的質量保證作出的一種承諾。維保合同是對產品在一定期限內提供維修保養的一種承諾!
『伍』 產品質量保證金協議怎麼寫
湖南XXX股份有限公司
質量保證金協議
甲方:湖南宇晶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於甲乙雙方前期良好的合作關系,並於以後更好的合作、共同拓展市場和承擔品質風險,本著相互信任、平等、互惠互利、風險共擔. 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乙方提供甲、乙雙方2014年所發生貨款總數平均值的30%作為質量保證金由甲方保管,且質量保證金最低不少於RMB10000.00元,具體標准如下:
甲方根據乙方的供貨品質狀況,按照以下標准設立質量保證金: A. 年度業績評定A級,且在月度評定均在B級以上,質量保證金比例15%;
B. 年度業績評定B級,且在月度評定均在C級以上,質量保證金比例20%;
C. 年度業績評定C級或以下,質量保證金比例30%; 2. 以上質量保證金由甲方在2014年9月份應付乙方款項中扣除。 3. 質量保證金是用於督促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處理品質問題,並承擔因乙方產品責任造成的甲方或甲方客戶方面的實際損失。
4. 乙方同甲方合作期間,如發生乙方拒絕承擔已明確是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情形,甲方可視甲方實際損失扣除部份或全部質量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權因此終止所有雙方的合作協議,直至追回甲方的損失。
5. 乙方質保金的交納不能豁免乙方交貨後的品質責任,當由於乙方品質問題導致的損失超過質保金金額時,乙方需承擔超過的損失。 6. 當乙方採用質保金彌補甲方的損失時,需在事情處理完畢一月內重新補足質保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雙方合作至乙方補足質保金。 7. 當乙方向甲方連續供貨達1年,且供貨品質標准達到第1項降低要求的,乙方可申請降低質量保證金比例。
8. 當甲、乙雙方終止業務往來半年以上,乙方可要求甲方返還全部質量保證金。
9. 當甲方與乙方交易額在一年後發生較大的變動時,乙方可在第二年4月份提出申請,按照第二年前三個月的具體數額重新確定,具體實施流程按照第8項執行。
10. 以上保證金的返還和修訂,需由供應商書面通知采購部,采購部提出申請,經采購部部長.品質部部長認可後,交副總批准後,采購部通知財務部實施。
11. 乙方提出返還質量保證金要求後,經甲方確認符合本協議第5、6.條要求,甲方在確認後的二個月內安排返還質量保證金。
12.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直至雙方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有效。 13. 當出現雙方爭議而未能達成協議時,可向甲方當地法院申請仲裁確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陸』 工程合同里的質保金一項是怎麼寫的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來般源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
合同條款中對涉及質保金的下列事項最好事先進行約定:(一)質保金預留比例、返還期限及方式;(二)質保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三)具體的保修范圍、缺陷責任期的期限及計算方式;(四)缺陷責任期出現缺陷的索賠方式,以及發生爭議的處理程序等。
『柒』 質量保證協議如何寫求範本
您好:
請參考。
質量保證協議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總則
1. 供需雙方本著合作雙贏、共同發展的經營理念,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特訂立本協議。
2. 本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需方與供方要共同遵守,在必要情況下雙方可另行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
【第二條】 供方質量責任
1. 產品質量要求
(1) 供方產品質量應滿足以下部分或全部要求:
a. 雙方簽訂的檢驗標准(具體檢驗標准根據供方提供的產品另行規定)
b. 需方提供的技術標准
c. 需方提供的圖紙
d. 其他補充要求
如供方僅屬於代理公司,其所提供的產品質量需按國家或原廠家的技術標准執行。需方驗收供方產品時以上述標准為依據。
(2) 供方應對出廠或代理的產品進行全程把關,每批產品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用打√的方法選取)
( )檢驗合格合格證
( )檢測報告
( )有關檢驗原始記錄
(3) 供方的產品在結構、尺寸、外觀和其他特殊技術要求方面應符合需方提供的圖紙、封樣等技術文件的要求。技術文件發生岐義時,解釋權在需方質量檢驗部門。
2. 供方在產品實現過程中的質量責任
(1) 供方需要改變產品的設計狀態,如:改變技術參數、產品設計更新、改變設計方法等技術類更改時,必須進行相關試驗驗證產品滿足需方技術參數、使用要求和質量要求,書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請,並提供相關驗證報告,經需方同意後送樣,重新確認合格後才能正式供貨。
(2) 供方需方改變產品的技術狀態,如更換或新增重要設備、更換或新增模具、改變零部件或原材料、改變配方、生產工藝等,只要需方認為是重要更改,供方必須進行相關試驗驗證產品滿足需方技術要求和質量要求,書面向需方提出更改申請,並提供相關驗證報告,經需方同意後送樣,重新確認合格後才能正式供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3) 供方對原材料應該進行嚴格的定點采購,並進行嚴格的進貨檢驗和批次管理。必要時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對提供需方的物料進行標識。供方需要增加、更換分供方或委外加工時,必須先書面向需方提出申請,並提供分供方資料,經需方同意(必要時進行重新送樣確認)後方可配套送貨。如供方將產品全部或部分委託給第三方製造時,需方有權提出進入第三方調查其質量保證能力,供方應予積極協助。 如果第三方製造的產品無法達到需方技術要求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停止外委加工。
3. 供方在需方產品實現過程中的質量責任
(1)供方提供的批量均為已在需方質量管理部門封過樣的物料,批量供貨在需方生產檢驗過程中,批次合格率應滿足6個月內送檢批數≤10批的,合格率>80%;送檢批數>10批的,合格率>90%。如在需方進貨檢驗中判為批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並經雙方確認屬供方質量責任的不合格品時,需方有權按以下情況進行處理,並採取以下經濟措施:
a. 被判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應及時以電話通知供方,並提供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次檢驗報告(按檢驗標准規定進行全檢或抽檢)或質量反饋信息單等書面文件給供方,供方應該1個工作日內進行反饋。需方有權整批退貨,供方應及時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補足物料。如因整批不合格退回,供方不能及時再次提供合格品,供方應按不低於該批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納滯納金。如需方根據實際情況,將此批作為讓步接收使用時,可通知供方將此批按降級處理,並扣除供方該批貨款的1%~5%。
b.被判為整批不合格的物料,需方根據生產和市場的時間需求,必須及時投產而需要全數檢驗挑選,需方除將此批中的不合格品退回供方外,還按質量損失賠償費用標准收取相應的檢驗費。供方應及時按需方要求用合格品補足物料,供方不能及時再次提供合格品,需方應按不低於不合格品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納滯納金。
c.如供方提供物料質量連續兩個月達不到本協議規定的批次合格質量水平或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或者無任何充分理由二次以上拖延供貨,除執行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外,需方有權減少供方的供貨份額或終止合同,並取消供貨資格。
d.如因供方提供的物料出現質量問題導致需方的產成品出現質量問題,需方按質量損失賠償費用標准收取相應的質量處理費用。造成重大事故,按國家質量法規處理。
(2)質量整改:對需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評審、審查發現的不符合項,供方應該積極組織整改,並在需方要求的反饋時間內反饋糾正措施,在限期內完成整改並向需方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如因供方對需方反饋的質量信息沒有按要求答復或進行原因分析、糾正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罰100元。
(3)質量損失賠償費用標准
a.檢驗費(Ff):需方對整批中不合格品檢驗所發生的費用(應該抽樣檢驗的而採取全數檢驗的方式)
Ff=整批全數檢驗工時×20元/小時/人
b.需方已將供方的產品安裝於半成品、成品內,由於供方的產品質量原因導致需方的半成品、成品部分報廢或全部報廢,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由此引起全部的直接損失。
c.需方已將供方的產品安裝於需方的成品內,並已交運至需方的客戶處使用,由於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原因導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換貨、返工,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損失(包括所有運費、返工費);由於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原因導致需方的成品批量退貨嚴重質量事故的,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部分間接損失。
(4)質量賠償的申訴
需方通過采購部門將賠償要求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方後,如有異議,供方可在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需方質量管理部申訴或7日內前來需方公司確認,否則視同默認。
需方質量管理部收到供方的質量賠償申訴書後,應立即組織公司內相關部門作進一步的調查分析,並在7日內出具分析結果,同時通過采購部書面通知供方。
如供方仍有異議,可先與需方協商。若協商不成,則可在雙方協商後5日內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敗訴方承擔仲裁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需方質量責任
1. 采購文件:需方及時向供方提供有效的企業技術及檢驗標准、圖紙、技術更改通知等技術文件,並提供雙方檢驗標准對比對的便利條件。
2. 確認: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工藝過程、檢驗控制及樣件確認申請時,應及時組織確認。
3. 驗收標准:由於需方技術更改而又未及時通知供方引起供方已生產的物料不符合要求時,需方應按照訂單約定的數量按照原檢驗標准進行驗收。
4. 處罰:需方有權追究供方的質量責任。
5. 信息渠道:需方應保證與供方的溝通渠道順暢,對供方的整改要求、處罰與處理、通知信息均應以正式方式通知供方。
【第四條】 供方的供貨責任
1. 對需方訂貨需求、需求變更及相關信息查詢的評估及反饋: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訂貨信息、需求變更等信息後,應及時進行評估和反饋。如評估不能滿足需求時,應在1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需方反饋協商,否則視為同意執行。
2. 交貨時間:供方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准時交貨。交貨實際時間以供方貨物實際到達需方指定地點的時間為准(指定地點一般為公司生產所在地,如供方不能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點而額外發生的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如遇特殊情況,供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到貨,供方應事先通知需方並徵得同意。如無故拖延交期造成需方停工,需方應按不低於不合格品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每天交納滯納金。
3. 交貨數量:供方應根據需方要求的數量供貨,隨貨附帶「送貨單」。
4. 交貨及需方退費用:供方負責發貨,運輸、卸貨到需方指定地點;供方負責不合格等原因被需方退貨的物料的裝貨、運輸,並承擔風險。但供方可委託需方或第三方卸貨,其費用由供方承擔。
5. 包裝防護及回收:供方負責對物料進行妥善的包裝防護,供方送貨時應包裝完整,標識明確,規格統一。
6. 備料:如供方提供的物料為易損件(易損件指在運輸和生產過程中受力後容易損壞,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誤操作不容易恢復質量特性或質量穩定性較差的物料),供方在安排生產時除滿足需求數量外,還必須按需求數量的一定百分比即正常損耗率進行生產和儲備,當需方需要時提供給需方。在運輸過程中損壞的物料由供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損壞的物料由需方承擔。超出正常合同中的供貨數量的備品,需方將定期返回供方。
7. 送樣:供方必須按需方「送樣單」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送樣。供方送樣時必須同時書面報價。供方送交的物料樣品原則上是免費的,當物料樣品金額較大時,經需方同意,可在物料樣品確認合格後,同種物料第一份采購訂單中與供方結算。
8. 終止合同通知:供方提出終止合同或停止供應某物料,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需方,否則,需方因此所受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9. 信息披露:供方有責任向需方披露與雙方合作有關的信息。未經需方許可,供方不得披露知悉的需方及與需方合作的客戶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10.不可抗力因素:因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不能正常供貨時,供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情況出現2個工作日之內及時通知需方,並在不可抗力情況出現起10個工作日內,向需方提供經過公證部門出具的有效的事故證明,並得到需方確認。
【第五條】 需方的責任
1. 物料管理及確認:需方收到供方樣品後,應及時進行確認。當確認不合格時,需方可要求供方重新送樣或另選其他供方送樣。當供方樣品確認合格時,需方應將樣品留樣封存。
2. 變更通知:需方采購計劃、采購文件等變更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
3. 信息披露:需方不得披露知悉的供方及與供方合作的分供方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供方私自改變產品的設計狀態、技術狀態、分供方及委託加工方等引發需方質量損失時,由供方承擔所有損失,且向需方承擔該部分產品貨款2倍的違約責任。
2. 供方所供物料不合格批退時,如超出規定時間1個月仍未辦理退貨,需方有權扣除該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貨款,並代供方作出相應處理,供方無權過問。
3. 進貨物料在需方產品出廠前各環節發現零星不合格,由供方無條件負責更換;發生批量問題時,由供方承擔由此引發的需方過程費用;進貨物料在需方產品出廠後發現質量問題而造成的需方直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4. 因供方提供虛假資料而造成需方損失時,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 其他補充條款
1. 當供、需雙方認為協議條款需要變更時,由雙方協商重新簽訂協議。
2. 本協議未簽事宜,由雙方共同協調解決。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