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不簽合同
① 不簽合同的工廠是否可以要求發全部工資
用工單位與職工不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可到當地勞動仲裁申訴要求用工單位支付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見勞動合同法。
② 工廠不跟工人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1年不簽訂合同是默認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申請,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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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仲裁的時效和需要的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③ 工廠不跟工人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④ 工廠為什麼不給簽正規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未復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如果超過一個月的,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雙倍工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⑤ 工廠沒有簽約合同,工人自願不做,反而申告工廠怎麼辦
沒有簽勞動合同,本來就違反了勞動法,職員入職後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這是勞動法的規回定,工人自動離職,你答只需要發他在職時的工資就可以了,他去告你也只是想要回工資,其他沒有什麼事的,他自離職的也不需要賠償他!
⑥ 工廠所有員工都不簽勞動合同也沒買社保,怎麼辦
公司應
員工入職起
月內(試用期內
要與員工簽訂勞
合同)與員工簽訂書版面勞
合同
若沒
簽訂書面勞
合同
應
第二
月起權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社保
強制險
公司必須要
員工購買
公司應
員工入職起
月內與給
交社保
若公司沒
買社保或沒
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
員工
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補交
2
社保
員工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仲裁委
事
仲裁委
受理范圍
處理
沒
買社保
深圳
實踐做
員工
能直接
迫提
離職
員工要發函給公司
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若公司
月內沒
補交
員工再
提
離職
要求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
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