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最長
㈠ 不交五險一金的單位我該不該去入職
五險一金,顧名思義,它是5種社保,包括一個住房公積金。這個5險也就是前面的社保是屬於強制必須要為員工購買的,屬於法定的責任和義務。這個一斤呢,並不屬於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很多國有企業包括中央直屬管理企業都是給員工購買這個住房公積金的。
所以說五險一金,對於一個有工作單位的在職職工來講,實際上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而且我相信絕大多數企業單位,都會給自己的員工去購買這個五險一金。
有的員工呢,認為這個五險一金沒有必要交,因為交了五險一金可能自己到手的工資就會少個幾百塊錢,甚至高達1000多塊錢,那麼很多員工總認為這個1000多塊錢還不如發在我的手裡,讓我直接去使用它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去交這個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有什麼作用呢?實際上總感覺,對自己帶來不了什麼樣的一個回報和作用。
那麼如果是這樣理解的話,實際上就是一個錯誤的想法。因為五險一金當中的這個醫療保險是可以實實在在立馬就享受的。只要是你正常參保的醫療保險達到6個月以上,那麼就會有一張這個社會保障卡發放到你的手裡,那麼你通過這個社會保障卡在滿足醫療保險正常交費的一個前提下,如果自己發生看病就醫住院的一個情形,那麼都可以通過自己的醫療保險產生一定的報銷比例,而自己只需要支付很小一部分的比例,所以說這就是醫療保險給我們帶來實實在在的一個福利!
那麼剩餘的社保,雖然是不能夠立馬享受,但是對於本人來講也是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比如說這個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如果你不參保的話,就意味著自己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之後,不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但是如果你參保的養老保險,並且累計繳費達到15周年以上,那麼就可以享受這個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參保養老保險對於今後自己的養老生活奠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礎,因為確確實實會有一份穩定的收入發放給你。
那麼剩餘的這個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這個生育保險。他雖然沒有這么終身的一個保障效力,但是在你一旦發生這類事情的時候,都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福利。比如說工傷保險在你工作期間受到身體上的傷害,那麼就可以通過工傷保險進行全額的報銷醫療費用,甚至還有一部分工資津貼待遇。這個失業保險如果在你確確實實受到失業以後,是可以享受失業金待遇,領取的失業金待遇,一次性最長可以領取24個月,每個月大概是1000多塊錢的費用。然後就是這個生育保險生育保險主要對於女性職工來講有比較大的作用,他在生產生育期間,如果購買了這個生育保險,就可以享受生產費用的全額報銷和休產假期間的一個津貼補助待遇。
所以這個五險一金,對自己來說是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那麼我們在參加工作的同時,實際上繳納五險一金也是很有必要的,所以我們個人首先不要拒絕來交納這個五險一金。
㈡ 借條有效期
借條受法律保護的期限為20年,如果對方願意主動還錢,那麼一直有效。
1、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2、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因此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拓展資料
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的解決辦法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無論借條上有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出借人對訴訟時效問題都應該引起重視,如果對訴訟時效存有疑問,建議您咨詢一下律師,盡可能早的發現問題去解決,以便錯過訴訟時效變得被動,還可能造成自己的債權遭受損失。
參考資料: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㈢ 新的民法典生效後合同法廢止後,租賃期20年的規定還有效嗎
新的民法典延續了合同法關於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的規定。參考《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㈣ 勞動合同糾紛,公司讓待崗,請問待崗的最長時間是多久法律有沒有規定我們該怎麼辦求指點!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安排職工待崗,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版位應當按照勞動權合同約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資支付標准,但是不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㈤ 寫借條的幾個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在民間借貸中,借據是主張債權的重要憑證,因此,在借款給他人時,應要求對方出具規范、無塗改的借條,並附上聯系方式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給付對方借款時,盡量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並保留好轉賬憑證。
2、明確區分借條和欠條。不要貪圖簡單方便就讓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條,欠條只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債務關系有多種,如拖欠勞務費、貨款、賠償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條形式出現,因此,欠條本身無法直接對應借貸關系,會增加訴訟風險。
3、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陳某借劉某十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4、借款人要謹慎書寫借條,特別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沒有借貸事實的情況下,輕易書寫借條,將可能承擔沒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償還借款的風險。
5、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借條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最後,在還款時,要及時讓對方出具收條,並保存好還款憑證,當借款全部還清時,要及時收回借條。
(5)合同糾紛最長擴展閱讀: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
第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
第四、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三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㈥ 房客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怎麼辦報警警察會管嗎
可以報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糾紛問題,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們去了也只是做做調解工作。
目前對承租人最好的辦法是: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承租人在佔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交納租金。這同時也是出租人通過出租行為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6)合同糾紛最長擴展閱讀:
如果是惡意欠租,則可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權利,按照新的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計三個月未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後,在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房屋承租人發生拖欠租金三個月,須履行催告的義務,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後可解除租賃合同。
關於損失部分,因承租人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賠償租賃房屋閑置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當然,新的規定對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權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如未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或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糾正或恢復原狀的;另外,經營用房承租人累計六個月未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後,在一個月內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
必要時可以報警,但因涉及民事糾紛問題,所以最好請執法機關介入,承租人在佔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交納租金。這同時也是出租人通過出租行為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
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㈦ 民事合同糾紛案,一審最長多久要有結果
在民事抄訴訟中,一審的審理期限襲是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的期限是三個月。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㈧ 勞動合同糾紛,公司讓待崗,請問待崗的最長時間是多久過了會怎樣
公司給你發的什麼決定或者文件讓你待崗?這個時候,盡量少簽字,很內多都是都自己不利的。容
你可以主動要求回崗,或者主動回崗,寫些郵件作為以後的證據。
如果沒有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公司很難讓你走的,否則他們必須賠償你。請詳細咨詢。
㈨ 勞動合同糾紛一審已經開庭,請問最長多久判
【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內,
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容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
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3】對勞動爭議仲裁書不服,單位上訴到中級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4】中級法院,只對裁決書的內容進行審理。
【5】單位如果沒有提出新的證據,一般的情況中級法院是維持裁決書的裁定的,
自立案開始起,在30日內出終審裁決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