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簡易合同
㈠ 用人單位能不能用簡易勞動合同與員工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簡易的勞動合同,並不違規,只要該合同具有勞動合同的相關信息就可以了。合同法並沒有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難易,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從法律層面來說就是合法的。
㈡ 非全日制用工簡易勞動合同是什麼
編號__________
非全日制用工簡易勞動合同(參考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周工作____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__;每日工作_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准為每小時__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勞動合同(參考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從事非全日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主要適用於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等流動性較大的勞動者。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八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親自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准確,不得塗改。
㈢ 簡單的勞動合同範本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某某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任務或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用工簡易合同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訂立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㈣ 簡單的用工協議怎麼寫
務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三、乙方的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滿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勞動保護及其他。
五、其它約定條款;
六、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關於合同的簽訂,雙方的信息一定要填寫好,還有相關的責任義務也要明確規定,以防後面發生糾紛的時候很難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㈤ 怎麼寫工地勞動用工合同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內主要負責人;
(二)勞容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