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答辯狀
『壹』 勞動糾紛案 民事答辯狀
你的上述民事答辯狀至少存在如下問題:
1、條理不清晰,使閱讀者看起來很累版(主要權是法官),不利於法官理解你的主張。
2、缺乏法言法語,不夠專業。建議在答辯意見中盡量避免使用反問句,而以陳述句清晰明了的闡明己方意見(記住,法律文書不是寫小說)。當然,你在法庭調查或法庭辯論時可以使用反問句等各種方式表達你的主張。
3、答辯狀應當針對原告的起訴事實與理由,結合勞動仲裁的裁決書,有針對性的答辯。
4、你引用的法律不正確(如果沒有猜錯的話,你在文中引用的《勞動法》,應該是指《勞動合同法》,請注意:《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同時存在,但不是同一部法律),且對法律條文引用的表述不正確。
5、其他需要修改的地方,因為未看到對方起訴狀及勞動仲裁裁決,故此不並發表意見。
6、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貳』 寫一份法律答辯書,關於勞動合同糾紛的
1、答辯狀是被告(人)、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請(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請(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答辯狀是法律賦予處於被告地位的案件當事人的一種權利,其有處置答辯權的自由,可以答辯,也可以沉默。但由於答辯狀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答辯狀有利於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有利於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確的判決,因此應該對答辯權給予足夠重視,積極以答辯狀的形式提出答辯。
2、答辯狀的寫法:
(1)雙方當事人情況;依次寫明答辯人和被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答辯人有訴訟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的,也應寫明其身份事項。
案由部分,寫明答辯人因何案的起訴狀或上訴狀提出答辯。行文中必須寫明雙方當事人是誰,以及對方起訴的案由是什麼。一般表述為:「因……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2)正文:答辯理由和答辯請求。
針對原告訴訟請求的答復或反駁;包括事實依據;有關證據;法律依據;
(3)尾部:送達何法院,答辯時間和答辯人姓名、附項等。
答辯狀篇幅不必長,但必須抓住重點,特別要抓住起訴狀中那些與事實不符、證據不足、缺少法律依據的內容,進行系統辯駁,以利於法院在審理時判明原告訴訟請求是否符合事實,是否有法律依據,從而作出正確的裁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叄』 勞動仲裁開庭時才把被申訴人的答辯書拿出來給申請人看,請問合法嗎
勞動仲裁開庭時才把被申訴人的答辯書拿出來給申請人看,如果仲版裁庭收到的很晚,權或者是開庭前才收到,就應該是合法的,。
如果仲裁庭收到答辯書很早,沒有及時送給申請人,就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肆』 勞動糾紛,不寫答辯狀有什麼影響嗎
答辯狀可以不提交,當庭陳述答辯意見就可以了。但是證據一定要在舉證期限內提交,提交遲了法院不會受理的。
『伍』 勞動糾紛應訴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狀
答辯人:(如果是個人,就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住版址和聯系方式。如果是權公司,就寫明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公司聯系方式)
答辯人因不服A與B勞動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
具體怎麼答辯就是你的個人的看法和觀點。
按對方的要求逐條對應著答辯就可以了,說明你的立場,比如對方如果要求支付雙倍工資,說你們沒有簽訂合同,如果你們有簽訂的話,你就要說明了,並提供合同簽訂的證據等。
『陸』 勞動糾紛答辯狀中幾個答辯人
是當事人。你可以看看民法的代理。只要是合法代理,都是當事人的意思表達。
『柒』 勞動爭議被上訴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狀是被告、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
其內容和格式沒有統一的標准和規定,只要能夠對起訴方的起訴提出質疑,並且表達自己的合理辯解即可。
例:
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並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系。如委託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
被告人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託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
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③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分別說明如下: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為:"因××(案由)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為:"上訴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理由 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③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