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家庭糾紛
① 家庭暴力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例如行政 民事 刑事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② 找民事調部門調解家庭糾紛
要找民事調部門調解家庭糾紛,實際上每個村或者居委會都有調解委員會的,如果村或者居委會調解不成的,可以上鄉鎮或者街道的司法所請求調解。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縣(區、市)司法局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統參與基層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員單位,處在化解人民內部矛盾、預防和減少犯罪的第一線。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復雜民間糾紛是司法所的工作職責之一。
③ 怎麼找民事調部門調解家庭糾紛
當事人向村或者居委會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也可以由當事人選擇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若幹人。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居住的地區應當有人數較少民族的成員。
(3)民法家庭糾紛擴展閱讀
家庭矛盾的隱私性使「清官難斷家務事」成為千百年來人們的信條,在調解家庭矛盾糾紛時,往往採取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的中立態度,而婚姻家庭糾紛,都有種種感情糾葛,「剪不斷,理還亂」,有的甚至經年累月,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調解,一朝發泄,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影響社會的穩定。
注重調解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
如對一些因家庭債務引起的糾紛,採取褒獎激勵法,通過對當事人誇獎、表揚、鼓勵,激發當事人情緒,有利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對因過分強調個性引起的糾紛,採取分析過錯法,指明各自的過錯,讓當事人對糾紛的處理進行自我估量;對曾經夫妻感情基礎深厚的家庭,採取喚起舊情法,尋找矛盾調和點,選准感化點,用他們之間尚存的真情,喚醒雙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
對因一方不僅具有明顯的違法性,同時在道德上也具有強烈的可譴責性引起的糾紛,採取批評教育法,這樣不僅可促進當事人反省,也發揮了調解人員在樹立良好道德風尚中的作用;
對因家庭小事日積月累引起的糾紛,採取耐心傾聽法,讓當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氣發泄出來,當事人在充分發表意見後,氣就消了大半,這時候,再引導他們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剖析,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會反省自身,另一方見對方認識到不對,也會順著台階往下走,這樣,調解工作就好做了。
參考資料來源:克東縣司法局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④ 家庭暴力時民法還是刑法
不能簡單地說是民法還是刑法,家庭暴力的責任體現在三個方面: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作為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該法將於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家庭暴力的責任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1)虐待罪。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侮辱罪。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3)故意傷害罪。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⑤ 民事起訴訟狀不適用於()案件 A 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B 刑事案件 C 財產權益糾紛案件 D知識產權糾紛案件
B,刑事案件的訴狀分為兩類,一類是檢察院製作的《起訴書》;另一類是被害人製作的《刑事自訴狀》、或《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⑥ 家庭糾紛。分家。起訴。請懂民法的朋友幫忙!
很同情你們,親情的缺失是非常悲慘的。
回到法律理性的分析:
首先,房屋的歸屬要看產內權證上是否有容你們的名字,如果沒有,奶奶應當享有居住權,因為贍養老人是你男友爸爸的義務,但你男友對房屋不能主張權利,只能等他爸爸死亡後繼承。
其次,如果房屋是公房,就是向國家承租的,就看房子里你們有沒有戶口,如果沒有,你奶奶仍然享有居住權,道理仍然是贍養義務,而你男友仍然沒權居住。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民三庭(內部稱老年庭)
⑦ 民法典家庭暴力追究責任
根據你的敘述家暴行為在村委會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公安局報案讓 警察介入處理貨到法院起訴家暴者讓 法律制裁家暴者的違法行為維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
⑧ 反家庭暴力法是民法還是刑法
不能簡單地說是抄民法還是刑法,家襲庭暴力的責任體現在三個方面: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⑨ 離婚家庭糾紛
(1)一方當事人對解除夫妻關系反悔。因為婚姻關系是人身關系,因此,婚姻關系一旦解除,是難以逆轉且直接關繫到他方人身權的。所以,當事人自願離婚以後,一方當事人對解除夫妻關系反悔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但是,一方當事人採取威脅、欺詐等不法手段,騙取對方解除婚姻關系,也是對他方合法權益的侵犯。這種侵犯,行為人應該向對方承當什麼樣的民事法律責任,目前,國家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這類問題怎樣更加妥善的處理是還需要一個過程的。但是,受害人可以要求行為人承當民事責任以外的其它法律責任。 (2)一方當事人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撫養問題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分擔問題反悔。因為婚姻自由是建立在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基礎上的。因此,作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一旦和對方在離婚時自願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並經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協議就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情況下,對經過民政部門登記的離婚協議反悔,在沒有法定理由給予支撐的情況下,是比較難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如果婚姻關系解除後,一方當事人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撫養問題以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分擔問題反悔,必須要重視二個法律問題:第一,時效。必須在登記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二,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需要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否則,法院會依法被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3)離婚後發現有離婚時尚未處理的財產及其他糾紛。離婚後,當事人一方發現有離婚時尚未處理的財產及其他糾紛,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離婚時沒有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依法解決離婚時尚未解決的其他糾紛。這類訴訟,法院是會依法受理並依法進行判決的。 (4)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否則,即使雙方在生活形式上恢復離婚之前共同生活的模式,當事人之間也不是合法的夫妻關系,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居關系。當事人通過訴訟離婚後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也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⑩ 在民事訴訟,家庭糾紛案件,而我又不是律師,能否代理親姐出庭,(我和姐姐各自有家庭,不是同戶口簿的)
可以代理,需向法院提交委託書和派出所出具的身份關系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