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工商
① 勞動工商問題
勞動問題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因勞動問題產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沒有經過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與工商局無關。
②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怎麼去工商局調取用人單位的工商注冊信息,自己去工商局要就能拿到嗎
帶上你的身份證,自己去就可以,一般是收費的!100元以內的費用!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工商注冊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③ 個體戶注銷了營業執照,勞動爭議問題該怎樣起訴
《民法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也就是說,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由經營者承擔,即使營業執照注銷,民事責任依然存在,可以起訴經營者。公司法人注銷時主體資格消滅,自此,不能再以該公司名義進行任何民事活動,亦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後、注銷前,不能進行與清算無關的活動,但是,可以作為訴訟主體。
(3)勞動糾紛工商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在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後辦理了登記注銷手續,而仲裁機構仍然以個體工商戶為被申請人作出裁決,確認勞動者與該個體工商戶存在勞動關系。
個體工商戶不服訴至法院,審判實踐中目前有兩種做法:一是以個體工商戶已登記注銷,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為由駁回起訴;二是直接將訴訟主體變更為經營者,然後依法作出裁判。
但第一種做法是不能及時、有效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法院駁回起訴後,勞動者再以經營者為被申請人申請仲裁,仲裁機構又不予受理,這就導致勞動者再次向法院起訴,雙方勞動關系不能得到及時確認,進而影響勞動者的賠償權利不能得到及時有效保護。
二是容易讓勞動者產生誤解。法院駁回起訴,容易讓勞動者誤認為個體工商戶登記注銷了,其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不能得到保護,進而選擇按一般民事糾紛進行處理,可獲得的賠償費用相比勞動爭議則較低,客觀上減輕了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依據上述規定,法院可直接將訴訟主體變更為經營者,然後依法作出裁判,法院直接將訴訟主體變更為經營者,既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及時有效地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提高了訴訟效率,節約了訴訟資源。
④ 個體工商戶與雇員發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么
個體復經營組織包括民營企業制和個體工商戶等.老闆與雇員發生爭執,這主要是看內 容是什麼,也就是說是因為什麼而引起的爭執,如果是因勞動報酬與休息日的是可 以適用此條款的,別的就不好說了,我國的法律是,法明文則不為罪,所以要看具體 的原因是什麼.
⑤ 我要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工商局出示以前單位的營業執照,但是工商局不給,說個人沒權調取,怎麼辦
個人憑身份證,可以查詢企業注冊登記。或者可委託律師調取。
勞動糾紛仲裁申請所需材料:
申請人提交有關申訴資料是申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盡的義務,也是進行勞動仲裁的必要條件。申請人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為加快辦理立案手續,申請人到立案室申請勞動仲裁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勞動者申請仲裁需提交以下資料:(1)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1)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⑶有委託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許可權,同時提交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⑷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⑸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書等。申請人應提交證明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⑹提交《證據資料清單》一式兩份。有加班費請求的,應列明是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以及加班的具體時間、加班天數或小時數、加班費具體金額。
集體爭議除需提交上述資料外,仲裁申請書必須有全體勞動者的簽名表,申請人還需推薦仲裁代表人,仲裁代表人數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定,並提交仲裁代表人名單以及全體勞動者的簽名表。其中屬於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金額表。
⑥ 個體工商戶發生勞動爭議如何確定訴訟主體
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訴訟當事人,而非該工商戶
1、第一種做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之規定,勞動者與起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是應當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業主的自然情況。
如若登記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則應將字型大小和實際經營者列為共同當事人。
字型大小名稱是指個體工商戶為其營業廠、店等所起的名稱。業主的自然情況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所地等。
將業主的自然情況註明主要是基於:在實際生活中,相當一部分起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或者將產業轉包,或者出租給他人經營使用,或者以更換字型大小的方式,逃避債務及法律責任。
因此,僅以單一的字型大小名稱作為當事人,可能出現難以確定實際的勞動法律責任主體的情況。所以,在確定當事人時應將業主的自然情況註明。
2、第二種做法:以個體工商戶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註明經營者為某某某。這種做法主要理由是,因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為用人單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個人卻依法沒有用工主體資格,因而不是當事人。
其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勞動者與起有字型大小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業主的自然情況。」
但另外需注意區分的是:在一般民事訴訟中,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6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起字型大小的,仍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實際經營的業主與登記的業主不一致的,以實際經營的業主為當事人」。
(6)勞動糾紛工商擴展閱讀
涉及到此類個體工商戶勞動爭議案件,應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業主的自然情況。
實踐中,通常的寫法如下:被申請人(被告):北京XX店,業主張三,男,X年X月X日出生,住北京市X區X號。
另外需提醒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6條之規定,「個體工商戶起字型大小的,仍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
實際經營的業主與登記的業主不一致的,以實際經營的業主為當事人」。
⑦ 返還屬於勞動糾紛還是還是投訴到工商局
1、目前,我國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2、按規定,勞動爭議調解不是必經程序,但是要去法院起訴前,必須先經勞動仲裁委處理,法院才會受理。
⑧ 關於與個體工商戶勞動糾紛
1、個體工商戶為用人單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而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個人版卻依法沒權有用工主體資格,因而不是當事人。被申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字型大小。
2、分別請求支付雙倍工資中的差額工資、支付3月份的工資、補繳社保。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七)社會保險;
3、證據包括:確認書、工資條、證人證言等。
⑨ 公司現在存在勞動糾紛,員工向工商局申請公司延遲注銷需要哪些手續
公司在注銷前應當清算,為何沒有解決勞動糾紛。
⑩ 去勞動仲裁需要提供用人單位得工商登記信息嗎
申請勞動仲裁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
2、身份回證復印件;
3、被訴單位營答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工商注冊登記信息資料;
4、證據材料復印件;
5、當事人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說明;
6、集體勞動爭議還需要提供:申訴人需推薦3-5名員工代表,填寫並提交《員工推舉代表書》,含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員工集體爭議案件,申訴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金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