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人保護
㈠ 私下簽的協議是不是不受法律保護
只要是雙方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共同協商簽訂的協議,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只是公證的協議高於其他形式的協議。
㈡ 合同跟一個人簽的,如果轉款給另外一個人,有法律保護嗎
合同跟一個人簽的,就不能把款轉給另外一個人,除非合同中有協議可以轉款給另外一個人,不然可能會有很多麻煩
㈢ 合同法怎樣保護個人利益
合同抄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如果想要用合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必須首先了解合同法的條文,對涉及自身簽訂的合同時刻注意風險點,只有把控好風險才能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㈣ 借錢給人的合同應該怎麼寫才有法律保障
合同如實記載借款事實並經雙方簽署就有法律保障。
㈤ 怎樣的協議書才具有法律保護
首先約定的事項要合法,其次簽訂的主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最後,簽字生效。只有這樣的協議書才演算法律保護。
(5)合同人保護擴展閱讀:
根據《民法通則》第四章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第五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第五十五條 實質要件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條 形式要件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第五十七條 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 。 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條 無效民事行為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九條 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一)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 (二)顯失公平的。 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無效。
第六十條 部分無效
民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㈥ 合同要在什麼條件下才受到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一經生效,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受損害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應當依法審理,給予法律保護。
(6)合同人保護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免責條款的無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㈦ 若是簽訂合同的當事人不知道合同無效,而一方權利受到侵害,法律是否保護受害一方
對於無效合同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
但是涉及到另一方權益受害,那麼在審理中法官也就是酌情解決的。
㈧ 個人簽訂的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有第三方見證或者做個公證,協議才會更有法律上的效力,更能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原則上只要不違反合同法第52條相關的規定個人簽訂的協議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有違反要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還有你要注意你簽訂的協議要有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8)合同人保護擴展閱讀
合同的含義
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於建立、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此類合同是產生債的一種最為普遍和重要的根據,故又稱債權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經濟合同,屬於債權合同的范圍。
合同有時也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的協議。又稱契約。如買賣合同、師徒合同、勞動合同以及工廠與車間訂立的承包合同等。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