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金額和外經證金額
『壹』 外經證的審計金額是什麼意思
開外經證,要出具合同百給稅務局。
1、一般按照合同的結算剩餘金額度開具,如果出具內了其他足以說明擬結算容金額的資料,可以按照實際結算金版額開具。
2、外經證上的金額不是付款的依據,實際結算金額和外經證登記的金額不一致,不影響實際結算、開具發票等工作權。
『貳』 如果建築合同增加工程,增加的金額需要加到外經證合同金額中去嗎
你好,想問下你這個問題解決了嗎?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業主不給簽補充協議,但是增加部分工程量的金額需要辦外管證,需要怎麼弄呢?麻煩告知,謝謝!
『叄』 外經證合同金額和開具發票的金額不一樣可以嗎
一般情況是不可以,但是你有證據說明不一致的原因即可。
『肆』 外經證開具的金額
開外經證,要出具合同給稅務局。
1、一般按照合同的結算剩餘金額開具,如果出具了其他版足以權說明擬結算金額的資料,可以按照實際結算金額開具。
2、外經證上的金額不是付款的依據,實際結算金額和外經證登記的金額不一致,不影響實際結算、開具發票等工作。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伍』 結算金額超出合同金額,發票開具必須與外管證金額相一致嗎
1、不一定必須開具剩餘全額發票。
2、可以。但是發票開具時間是應確認銷售收入的時間,而不是收到款項的時間。如果工程已結算,銷售收入已完成,應就剩餘全額開發票。對方未付款項在自己賬上作為「應收賬款」處理。
3、施工合同和實際結算金額絕大多數是不同的,應該以第三方審價機構審價後的總價開票結算。審價後的總價才是開票依據。
外管證開發票時是小於或等於開票金額的,超過金額一般需要補個合同,再開一張外管證。或者開票所蓋章返回。超過也只是屬地增稅的管理,與金額關系不大。
(5)合同金額和外經證金額擴展閱讀: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規定開具: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陸』 同一份施工合同下,外管證是否可以根據發票金額分次開具
什麼意思呢?如果您的外管證沒有過期,您想開多少次發票都沒有問題啊,如果過期了,那隻能重新辦好之後再開具發票。
『柒』 合同金額包括材料和施工,外經證開采多少金額
這個金額應該是可以以1000元進行計算是非常好的一種。不錯的
『捌』 一張外經證可以開多張發票數額加起來,等於外經證金額么
一張外經證可以開多張發票數額加起來,等於外經證金額么---可以的。開完發票後記得回稅局注銷外經證,要不在開具發票時,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不得在企業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扺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