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糾紛
1、取得方式: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在中國,版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版權登記不是取得版權的前提條件,但是版權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一種件是登記事項的一種初步證明,可以作為主張權利或提出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訴訟的證明文件。計算機軟體,可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負責登記;其他具有獨創性的作其他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文字、美術、攝影、電影、音樂、建築作品及工程設計圖等,可由省版權登記部門負責登記。在某些國家,作品如未登可由省版權登記部門負責登記。作品如未登記,將產生一些不利後果,目前的首要問題是你能否出具創作當時的手稿,證明是你而不是其他人創作的,並且如果有人合作的,還要他出具相關證明,否則,你可能面臨被起訴的危險,你到中國版權保護網和省文化局去咨詢,費用不會有多少。2、材料要求: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3)權利歸屬證明;(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意圖、創作過程、獨創性三方面寫,並作者簽字);(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7)代理人的身份證明。3、步驟: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製作發放登記證書—公告。4、時限: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後兩個月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後30個工作日完成。5、繳費要求:申請人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應按規定繳納費用。申請人收到繳費通知書後,應於10日內直接到CPCC版權登記大廳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財務處繳費,或通過銀行。匯付登記費用的,應在匯單中寫明作品名稱、申請流水號。另外,專利授權之後,每年都要繳納年費。因未繳年費會導致專利權失效,如果你覺得麻煩也可以找專利代理機構。
B. 有哪些毀前作的爭議動畫
我覺得有《游戲王ARC-V》、《我的妹妹不可能這么可愛》、《交響詩篇AO》是毀前作的爭議動畫。動畫作品有續集是很正常的。一方面,官方不得不依靠續集來賺取利潤。另一方面,動畫觀眾也希望盡快看到續集,尤其是他們非常喜歡的動畫。在如此多的日本動畫作品中,一些動畫續集做得越來越好,但並不是所有的動畫續集都能做到這一點。對於那些表現不好的動畫續集,明仁通常會將這些動畫貼上“破壞了以前的作品”的標簽,並明確表示:為什麼要推出這樣的動畫續集?官方說法是,如果你想賺阿宅的錢,你也要有點良心,好嗎?
《交響詩篇AO》。對這部動畫的評價仍然非常微妙,最大的原因當然是,與它相比,它以前的作品《交響詩篇》實在是太好了。當阿宅們滿懷期待地觀看這部續集時,尤其是當他們看到結局時,這基本上是一個黑色問號的表達。結局的情節簡直令人費解。所以我覺得有《游戲王ARC-V》、《我的妹妹不可能這么可愛》、《交響詩篇AO》是毀前作的爭議動畫。
C. 為什麼動畫有這么多糾紛
因為他們的嫉妒的心或朦朧的心...
D. "大頭兒子"著作權糾紛央視動畫為何被判賠38萬元
知名度頗高的國產動畫片《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在劇外引發的著作權糾紛不斷。
2017年4月7日,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對杭州大頭兒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訴央視動畫有限公司等三被告著作權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央視動畫被判支付賠償金35萬元,承擔原告3萬元維權合理費用。
法院審理認為,央視13版動畫片「大頭兒子」等人物形象系原作者劉澤岱創作的原人物形象基礎上演繹而來,仍包含原作者的獨創性成分,未經原作品著作權人杭州大頭兒子文化公司許可而使用的行為構成對原作品著作權的侵害。步步樂公司、歐凱公司製造和銷售侵權玩具的行為均建立在央視動畫授權使用13版動畫片人物形象的前提下,央視動畫從許可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鑒於央視並未直接利用杭州大頭兒子文化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原圖,而是添加了大量演繹成分後對演繹作品進行利用;侵權玩具產品僅在包裝紙上使用「大頭兒子」形象;此前,央視動畫已根據生效判決承擔過相應賠償責任;法院採納較低值確定賠償金額,判處央視動畫支付賠償金35萬元,承擔原告3萬元維權合理費用。
E. 游戲、動漫類的公司,一般有什麼法律問題要注意
一、外包法律業務的法律風險
1.簽約主體(工作室、團隊);
2.驗收條款;
3.支付條款及違約責任;
4.管轄條款;
5.游戲開發後銷售及運營代理權的撤銷。
二、購買素材
部分軟體、音樂、圖像等需要購買他人的作品,需注意的法律問題:
1.賣方著作權權利保證,即賣方需保證自己所出售的素材系合法創作或擁有著作權;
2.購買後著作權歸屬:買方購買後即融入買方新作品中,還是由賣方繼續保留其部分著作權。
3.交付時間、條件及驗收條款;
4.支付條件及違約責任;
5.管轄條款。
三、產品銷售法律風險
1.簽約主體;
2.驗收條款;
3.支付條款;
4.違約責任;
5.管轄條款。
四、影視作品轉化為游戲產品
以《西遊記》《大話西遊》為藍本製作的大型網游《大話西遊Ⅱ》;電影《投名狀》同名游戲《投名狀Online》;《龍虎門》同名網游《龍虎門Online》;完美時空買下電影《赤壁》同名網游的改編權等。
游戲研發生產企業需與影視作品的出品方、影視編劇或原著作者簽訂游戲改編權授權許可合同(劇情、人物形象、道具、場景)。
五、游戲、動漫產品改編為影視作品
游戲:《古墓麗影》、《生化危機》、《寂靜嶺》、《最終幻想》;
動漫:《加菲貓》、《超人》、《蝙蝠俠》、《仙劍奇俠傳》、《麻辣老師GTO》;
拍攝資質:《攝制電影許可證》注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
對於動漫企業來講,可以以合作或外包的形式由有資質的影視公司拍攝,雙方另行約定著作權歸屬。
六、授權衍生產品
玩具、相關文具(如喜羊羊系列玩具、文具、用品,加菲貓相關產品)
1.提前做好保護:著作權登記、產品外觀設計可以申請專利;
2.授權合同中需注意:授權產品種類、權利內容(專利、商標、著作權)期限、許可費支付方式、延遲支付違約責任、維權主體及費用承擔、管轄條款。
七、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帶來的新問題
一、全部實名制
二、網路游戲中強制對抗及引導消費的禁止
不得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
三、不得授權無網路游戲運營資質的單位運營網路游戲;
四、終止運營網路游戲,或者網路游戲運營權發生轉移的,應當提前60日予以公告,並妥善處理用戶尚未使用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及尚未失效的游戲服務;
五、盜號後運營企業有舉證義務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在網路游戲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網路游戲用戶發生糾紛時,可以要求網路游戲用戶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審核真實的,應當協助網路游戲用戶進行取證。對經審核真實的實名注冊用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負有向其依法
F. 為什麼國產動漫都飽受爭議
首先是面向對象的轉變,之前的國產動畫已經被定義為兒童向,導致現在年輕人看動漫,老人專都認為是屬不成熟,沒出息的表現。其次相對於日本動漫,現代國產動漫居於後來,難免會被說成模仿,描虎畫貓當然是會受到一部分人的不認可。再有新興國產動漫處於發展階段,市場建制沒有日本那麼完善,做的人少,資金不足都是限製作品的原因。
G. 最有爭議的卡通人物都有誰
1、兔八哥
誰不愛兔八哥?每個人都愛!兔八哥被許多評論家認為自其創造以來最具有影響力的卡通人物。
但隱藏在善良、友好的外表下,兔八哥從字面上講也有其黑暗的一面。從創造之初,
兔八哥與種族主義有一定的關聯。日本人,土著黑人和愛斯基摩人都受到他的戲謔。最近,一條有趣的消息稱,擁有全系列兔八哥版權的卡通網路公司決定禁播一些涉及種族主義的片段,而這些電影片段主要是在40年代和50年代早期製作的。
2、湯姆和傑瑞
每個孩子都看湯姆和傑瑞,喜愛他們的搞笑的突發事故。很難將湯姆和傑瑞與種族主義聯繫到一起,畢竟他們是反抗種族主義的。
二戰期間,許多漫畫舉起「侮辱敵人」的大旗,產生了許多種族主義卡通和漫畫。湯姆和傑瑞沒有什麼不同。
見過傑瑞落入墨水瓶或鞋油嗎?而湯姆用他來擦鞋?如果你沒有明確指出來,這很有可能跟歧視黑人有關。
3、大力水手
你感到很疑惑?大力水手可以在絕境中獲得超人的力量。
你知道,他更棘手的目標之一是二戰期間的日本?像所有真正愛國的卡通人物,大力水手是他那時代的產物了。
大力水手的很多片段是處於種族主義偏見的邊緣,但仍然出現在很多節目中。就像一個人到非洲去尋找他的朋友,會有很大當地女人陸續出現「滿足其各種需要」。
4、唐老鴨
迪斯尼的時代開始了。唐老鴨是迪斯尼第一個關於種族主義的卡通人物。在一一個片段中,唐老鴨做夢,他是黨衛軍正領導著納粹軍隊。二戰時期唐老鴨的宣傳短片特色是貫穿唐老鴨冒險的軍旅生活。
他開始他的基本訓練並執行任務去破壞日本空軍基地。
還有一個不想關的原因,世界各地的許多學校和一些國家如芬蘭禁止小孩觀看唐老鴨,因為他沒有穿褲子。
5、辛普森一家
很難分開來看,辛普森一家確實是一個整體,這部動畫片不斷有政治爭議。
大多數家長認為,巴特-辛普森對於孩子們是一個壞榜樣。布希總統曾經親口說:「我們國家更加需要《華生一家》而不是《辛普森一家》。」辛普森的製作人回應說:「其實辛普森和華生是一樣的,都期望蕭條快點過去。」第二天,很多媒體都刊登了他們的對話,使總統非常尷尬,
辛普森還公開反天主教,很多人對此非常不滿。
6、丁丁
《丁丁歷險記》中丁丁是一名記者,他游歷世界各地,並帶回很多有趣的故事。製作與1030-1940年代,而對丁丁的批評主要在現在。在《丁丁在剛果》一集中,他公開指責當地人,以及當地動物在森林中受到虐待。
這個系列的製作人Herge後來作出道歉說,他受到周圍的殖民主義者的影響。
H. 關於漫畫形象著作權是否有沖突的問題
版權是在創作之日起自動生成的,作為你沒有進入這個公司之前的設計,你是擁有這套動漫卡通角色形象的版權的。
但是,你是在提供給公司之後才進行的版權登記,登記時間比提交給公司時間晚,
為了防止到時候公司提供比你登記日早的相關證據來爭奪版權,建議保留最早的設計原稿。
不過,公司沒有採用,估計也不太可能回來爭奪版權。
除非,這套動漫角色形象知名度高了,能產生效益了,那麼就有以上可能。
所以,保留最原始的設計資料是最好的辦法。
I. 如涉及大量無法聯系甚至不知作者的圖片、動漫資源的使用,我們該如何處理註明請版權人及時聯系我們可否
1 需要看你們的利用性質 商用不是侵權的充分或者必要條件。
2 在無法聯系專作者的情況下屬 在作品上署名的推定為作者 沒有署名的 持有者推定為作者,因此 你可以聯系獲得版權作品的地點的控制著或者管理者 對方不是作者的 你可以直接利用 但應該註明未聯繫到作者 並留下相應的協商方式。以示利用時候盡到合理的查找義務。
3 可以制定相應方案
4 版權利用以有利於作品傳播為基礎 作者聲明不許利用的除外,版權費用根據利用方式而定,法律雖然規定了100以下的限額,但是只是針對一般的惡意侵權的,現實中和現有的判例來看 不會很多。
5 不是所有的利用版權的方式都是侵權的,所以,大可不必過分擔心。如果心中沒底,可以咨詢我們相關領域人員中專門從事版權方面問題的專家。費用並不算高。
J. 做動漫哪些情況涉及侵權怎樣算抄襲
專家觀點 相似度沒超過70%不算抄襲 專家觀點>>抄襲只為節約成本中國的動畫片到底是近似還是抄襲日本動漫?四川美術學院影視動漫學院曾巧老師作出了這樣的解釋:「目前國內的動漫都有借鑒日本動漫的成分,因為日本也是低成本的動漫文化製作,而歐美的是以高科技來製作,比較難抄襲和借鑒。抄襲與否關鍵在於是照搬還是借鑒鏡頭方式或者動作模式」。曾巧透露,在動漫製作上,會有商業方面的考慮,「借鑒原有的動漫設計,可以讓製作難度降低、工程規劃縮小、流程減短,而且因為前作已經經過了市場檢驗,所以推廣起來比較方便,最重要的是可以節約成本。如果劇情不一樣,但是人物和背景設置都有改變的話,就不算是抄襲,反之如果相似度超過70%,那就肯定是抄襲了。」以上是中國的情況……已經沒什麼好說的了……國際上通用的法律是,如果雷同沒有達到60%就不能算抄襲。」 還有些其他資料:抄襲 第一、定義一、竊取他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其形式或內容的行為。
抄襲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同時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范圍。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有的學者認為,判斷抄襲與其它行為的區別,可以從下面5個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對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與被告作品的特點;(3)看作品的性質;(4)看作品中所體現的創作技巧和作品的價值;(5)看被告的意圖。
二、也指考試中竊取他人答題內容。
三、軍事用語,也作「抄截」,繞到(包抄)敵人的背面或側面進行突擊。第二、相關法律 對於抄襲(也稱剽竊,為簡略以下均稱抄襲)的認定標准,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關規定。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某某市版權局的答復
權司[1999]第6號
某某市版權局:
收到你局關於認定抄襲行為的函。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於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後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准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二、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於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於抄襲。
以上意見,供參考。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第三、研究專著
中國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專著《中國音樂著作權管理與訴訟》,在中國學術界和司法界第一次對抄襲如何辨別進行了詳細的實證分析。 作者調研了建國以來的所有音樂抄襲判例和法院判決標准,撰寫了近3萬字的歌曲抄襲攻防策略。
包括以下六部分:(一) 抄襲糾紛的實證分析 ;(二)法院對歌曲抄襲的判斷標准 ;(三)被訴抄襲者的有效抗辯 ;(四)被訴抄襲者的無效抗辯 ;(五)抄襲行為導致的不利後果 ;(六)被訴抄襲者的危機公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