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合同期沒到期公司叫離職詼怎麼辦

合同期沒到期公司叫離職詼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0-12-27 18:15:47

1. 勞動合同沒到期 提出離職 公司不放怎麼辦

您好,提前30日書面申請即可,到時您可以自動離職,不需公司同意。但還是建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2. 合同未到期公司突然提出要我辭職,我如何能獲得賠償

如果勞動者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一、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只有第1種情況有補償: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 合同沒到期, 我想辭職怎麼辦

你還是先寫一份書面離職申請巴。否則你就是曠工。沒必要為了這幾天,給自己找版麻煩。雖說是提前權一個月,但實際上可能用不了一個月你就可以辦完離職手續。你沒有履行完合同,就是算是違約。不過現在已經不存在違約金的問題了。這一點盡管放心。
另外,說點題外話,你也順便思考一下,考核成績不好的原因,也為了將來的工作,積累點經驗教訓。

4. 合同沒到期公司讓辭職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 我的合同沒有,到期,公司要求我辦離職,我該怎辦

有什麼理由讓你辦離職嗎?再就是當時候有合同,一方解除合同的話,有賠償金。

6. 合同沒有到期,公司叫離職,公司有賠款嗎

既然是雙方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應該受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法律保護。簽訂的合同就是雙方要履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者在履行合同時只要沒有違反公司任何制度,未違反公司的任何勞動紀律,未犯公司任何錯誤,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足夠的證據和理由而強行解除勞動者的勞動關系,那麼勞動者有權拒絕用人單位一切違法解除合同的行為。因此,勞動者對此不必理會,繼續履行你的勞動合同,另外也得提防:在你認為不合理的(這是他們故意為你設置的書面陷阱和圈套)千萬不要上他們的當,如果你一旦簽字他們就會冠冕堂皇地以這樣的書面作為法律證據使你淪陷進去。要小心。
如果合同期未到就被解聘,那麼用人單位就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第48條、 第87條、第47條、第89條,要支付你兩個月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可以根據本法第40條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其相關法條如下: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應得的補償,你到當地的勞動監管部門去投訴,實在不行乾脆起訴到仲裁,仲裁的結果不滿意、不服15天內起訴到法院。現在打官司的起訴費只需10元就可以打官司了,最後用人單位肯定會敗訴的,不要怕他們,他們都是紙老虎。最後,祝你成功!!

7. 合同未到期員工提出辭職,對於這種情況公司應該怎麼辦

合同未抄到期員工提出辭職,員工要襲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如果員工沒有提前30天通知,那麼公司可以在員工通知30日後解除勞動合同。

(7)合同期沒到期公司叫離職詼怎麼辦擴展閱讀: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系。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或勞動合同解除。

8. 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離職的話,該怎麼去辦理離職手續呢

要是自己是一家公司的正式員工,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離職的話,該怎麼去辦理正確的離職手續呢? 你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經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您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您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您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您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9. 合同沒到期公司要辭退我,我該怎麼辦

既然公司明確提出方面,你可以選擇。
要看一下合同中的具體崗位簽的是什麼,應該有專回門條答款。即便是這樣,公司也有轉崗的權力。
合同不完善,一是有合同,不規范,那可能是部分有效合同;二是無合同,那你可以申請雙倍賠償。
建議走勞動仲裁路線,到當地勞動部門咨詢一下合同的有效性:可以提出以往工作按月數雙倍賠償(未簽合同期),同時對解除合同時工作期限每年摺合1個月補償工資。
補充問題:員工提供擔保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10. 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我離職,怎麼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