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借款合同
A. 法人向公司借款合同範本怎麼寫
1、如果公司償還能力強:你可以讓他以公司名義為你寫借條,並要蓋公司章。
如果他個人財產比較多、償還能力較強:可以讓他簽他自己的名字、不蓋公司章,這樣到時就以他個人的財產來償還。
2、「如果是法人以個人名義向我借款 公司破產 我能要回錢嗎 」:如果是他個人向你借款、借條上也沒有公司的章:這借款就是他個人的,公司破產不破產與你沒有關系:你只能要求他用個人財產來償還你、無權向公司要債。
3、「哪種方式最能保障我的權益」:其實最好的辦法是讓他給你一個擔保:用與你借款金額價值相當或是比你的借款價值大的財物作質押或是抵押,比如,用公司的房產或車輛給你死我的借款作抵押(需要注意的是:車輛和房產抵押必須登記才生效)
4、「那借款人每天向我支付借款金額百分之十的滯納金 請問這個條約合法嗎」:
(1)你們這只能是協議,不會是「條約」(還國際法呀?)
(2)應是有效,只是性質應是違約懲罰,不是「滯納金」。
回答正確NO
B. 個人(法人)向公司借款合同範本是什麼
貸款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12年 月 日簽訂。
(1)甲方:XXX(簡稱「借款人」),及
(2)乙方:XXX(簡稱「貸款人」)
鑒於:
應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同意根據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XXX萬美元的貸款。
因此,鑒於本協議之前提以及各方的共同協定,各方特此達成協議如下:
1. 貸款
1.1 金額
根據本協議條款和條件的規定,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XX萬美元的借款,同時借款人同意從貸款人借取該貸款。
1.2 到期
借款人應當在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起算【XX個月】(簡稱「到期日」)全額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
1.3 利息
借款人同意按照每年【XX%】的利率向貸款人支付貸款的利息(簡稱「利息」),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之日計算,至實際償還日止。利息應當以在任何時間未償還本金以及實際貸款天數為基礎進行計算,每年360天。利息應當在到期日支付。
1.4 還款
還款時間不遲於到期日,並應當貸記入貸款人自行確定指定的銀行賬戶。
如果根據本協議要求進行還款的任何日期為非工作日,則在其後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1.5 用途
本協議項下借款僅限用於【XXX】,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2. 擔保
2.1 擔保協議
作為借款人義務的擔保,借款人同意以XXX設置質押(「XXX質押」)擔保。
2.2 擔保條件
本協議項下擔保條件為:無條件擔保。
3. 違約事件
3.1 違約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和情形均構成本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
(a) 借款人在到期日未能向貸款人償還全部借款本息;
(b) 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c) 發生任何可能導致借款人無法遵守、履行或服從本協議項下任何約定、承諾和義務的情形或事件。
3.2 違約後果
如果發生違約事件,借款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該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無論貸款人是否收到該通知):
(a) 通知借款人,自借款人收到該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糾正該違約事件;
(b) 宣布全部債務立即到期並有權選擇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此後所有貸款均被視為已經到期並應付款,無須進一步提出要求、抗辯、通知或任何形勢要求,也無需任何法庭或其他政府機構、主管部門或行政部門的同意、命令或授權,借款人特此對所有上述要求予以明確放棄,且
(c) 貸款人有權就到期未清償貸款收取每日【 XXX 】的滯納金。
4. 其他事項
4.1 全部協議、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通過經各方簽署的書面文件進行。
4.3 准據法和仲裁
(a) 本協議應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b)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爭端或索賠,或者對本協議的違反、終止或無效,應當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在本協議簽署日有效之仲裁規則(在本條其他部分修改的范圍內)在中國XX通過仲裁解決。指定機構應當是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簡稱「CIETAC」)。
(c) 仲裁員為3人,借款人和貸款人分別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各方指定的仲裁員共同指定。
(d) 仲裁時用的語言為中文。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簽字頁
借款人
XXX
簽字人:
貸款人
XXX
簽字人:
年 月 日
C. 公司法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有效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企專業之間的借貸做了相屬關規定和改動,第11條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第12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於本單位生產、經營,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D. 企業法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業法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專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屬》第十一條 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 公司借款合同和公司法人借款的區別
你懂得什麼叫法人嗎?法人是虛擬的主體,就是指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指內股東,也就是公司容組建時的出資人。公司借款合同表述不清,要麼就是法人代表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的借款,要麼就是以法人名義的借款。法人就是公司,你說的那兩個名詞說明你根本不懂法律,更不懂法理
如果是用法人代表的印章,那就是屬於私人性質的,如果是用法人印章(即印章是公司的名字),這就屬於公性質的。
說簡單了,就是,用人名印章的,那個人負責,用公司名字做印章的,以公司的出資負責,不屬於私人性質
F. 借款合同公司法人簽定借款合同,借款人只是法定代表人簽字而無公司公章,合同有效嗎
一、依法成立的公司作為企業法人,屬於法律規定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代表公司行使職權。法律規定,公司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職務行為對外簽訂合同,法律後果由公司承擔。
三、合同的有效無效取決於合同是否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是否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沒有以上情形,合同自訂立時即發生法律效力。
四、借款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在合同形式要件上不規范。雖然這種情況並不是導致合同無效的原因,借款合同在通常的情況下也有效,但畢竟留下了法律上的隱患。
應當及時加蓋公司公章,加蓋的公章更進一步說明公司的真實意思表示。一般情況下,如果己方未加蓋公司公章,對方也會提出蓋章的要求,特別是向銀行借款這樣的合同,不蓋公章銀行不發放借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6)法人借款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G. 法人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不是不要物合同求法律依據
如果是法復人跟自然人制借錢,這屬於民間借貸,還是參照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關系處理,所以應該還是要物合同,也稱實踐性合同。(民間借貸:自然人之間+法人向自然人)
依據是合同法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H. 借款合同必須法人簽字或蓋法人章嗎
不是必須復要法人簽字。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時生效,即在合同沒有約定或者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生效。
法律和實踐中只要有公章就可以認定是公司的人行為,沒有任何問題,但實踐中可能有的公司判沒有法人簽字萬一公章是假的很麻煩。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要蓋公司章和法人章或者法人簽字即可,當然,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註明簽字底下的日期的。勞動局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同一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