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協議書
㈠ 保險合同書不是本人簽名,是否可以全額退保單
沒有過10天猶豫期都可以全額退的,重要的是保險合同一定要本人簽名的,不然理賠的時候會有麻煩
㈡ 撤銷保險合同和退保
退保是注銷保險單。保險合同簽約之後,雙方可通過協議或者按照國家法律規版定終止合同。在權多數非人壽險定期保險單格式中,一般都訂有注銷保險單的條款,說明訂約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銷保險單的條件,以維護各自的利益不致因保險合同的終止而受到不合理的損害。保單注銷以後,須退還相應的保險費。如果保單並未生效,被保險人原則上可收回全部保險費,但保險人也有權收取最低保費,或手續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內中途注銷保險單,應按規定費率交納保險費,保險人將全部保險費扣除應交保險費以後的余額退給被保險人; 如果保險人要求注銷保險單,對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應按日計算退還給被保險人。退保有以下三種方法:1、親自去公司辦理。材料包括:退保申請書、投保人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保險合同和保險費發票。2、委託業務員到營業廳辦理。材料包括:退保申請書 、授權委託書、投保人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保單和保險費發票。3、可以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要求退保。
㈢ 如何寫退保申請書
個
人
退
保
申
請姓
名身份證號碼本人已清楚理解退保說明,現因
×××原因
申請辦理退保並終止社會保險關系.
本人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辦理退保手續:
1,按申請辦理退保時個人養老賬戶實際儲存額進行計算辦理退保.
2,待個人養老賬戶金額到賬後,再進行計算辦理退保.
簽
名:20
年
月
日退保說明:
1,辦理退保時需出具真實,清晰,無破損的居民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單位或個人謊報,瞞報,或提供虛假,偽造,變造的證明資料,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參保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辦理退保:①非本市農民合同制職工的返鄉參保人員;②個體工商戶法人代表(負責人)超齡;③參保者在職死亡;④參保者在職出境定居.
3,個人養老賬戶實行嚴格的實賬管理,因徵收未達賬或單位欠繳,以致當月或若干個月的個人養老賬戶未有收入,退保者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辦理退保:(1)按申請辦理退保時個人養老賬戶實際儲存額進行計算辦理退保;(2)待個人養老賬戶金額到賬後,再進行計算辦理退保.
不管是什麼原因,都會有相應的方法可以解決的,強烈建議不要退保,具體什麼方法,說出你的想法,我會給你更多的建議的!暖意8級2009-07-10退保不用什麼格式.一般在退保單上填寫完個人資料後,有一空白處,只要填寫"急需資金"就可以了.cj10級2009-07-10退保申請書一般由保險公司提供,您到公司退保時只填寫就行了,不用自己寫信那樣寫。另外別忘帶齊相關證件,代辦的話,還得要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還不清楚的話可以公司打電話咨詢。補充:
如果是代辦人前去辦理,投保人得寫個委託書。格式如下:
本人**(投保人)現委託**(代辦人)前去辦理保單編號為(保單號寫在這)的退保事宜。並承諾,若今後發生任何糾紛,均由代辦人承擔,與保險公司無任何關聯。最後寫上委託人(投保人)的名字。
特別注意的是:這份委託書都要由投保人來書寫,且字跡必須與投保單上最後投保人簽字的字跡為同一人的字跡!!!!!!
也許對於最後一句話您會覺得很別扭,其實您不用擔心,這是怕遇到一種情況:比如說投保人不想退保或者是不知道的情況下就被人家把保險給退了,這樣就受損失了不是?那樣,誰給您代辦的,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這是為了保護客戶的利益。如果確實是您要退保,並且也都知道了退出多少錢,也都允許的情況下,就不必擔心這個問題了。補充:
不用你自己寫退保申請書滴補充:
這樣一來你就領不到多少錢了啊。。
第一
投保單號。
接著
投保人姓名
被保人姓名
接著
填寫
銀行帳戶
戶名
和帳號。
接著
勾第
9項
解除合同。
再勾
14
和15項。
接著
投保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這樣就收工了!
㈣ 在猶豫期內不能全額退保嗎或者說合同書上並未簽字,可以全額退保嗎
首先這個事情我給你分析一下投保的詳細程序,保險公司投保第一步就是填寫投保申請書(投保書),當然必須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18周歲以上)親自簽字,若不是親自簽字保險公司所成立的合同被視為無效,其次就是保險公司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你銀行賬戶里的錢通過銀行轉入保險公司,然後就進行核保的程序,等一切核保通過,保險公司會給你列印保險合同,並由保險代理人將合同送予投保人,並為投保人講述合同中的詳細內容,並必須告知投保人猶豫期的存在,在投保人收到合同後簽收回執的當日算起以後的10天內被稱為猶豫期,投保人在猶豫期內退保是不受任何損失的,嚴格意義上保險公司會收10塊錢的成本費,但是據我公司(新華保險公司)一直還沒發現收取過成本費一說,以上就是整個投保的正常程序。在你的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你作為投保人並沒有簽收回執,說明猶豫期不存在,不管是一個月也好半年也好,合同猶豫期都是以你簽字那天起開始計算的,如果存在代理人代簽合同的話她這完全是違法行為,你有理由控訴她,並且有可能她終身都不允許從事保險行業,這個保監會還是管的比較嚴格的,實在是保險公司不給你處理這事情,你最好的方法就是給保監會打電話投訴太平洋保險公司,一般這種事情一投訴一個准,你的合法權益你不用擔心的,還有就是建議所有要購買保險的客戶朋友不要一味的選擇在自己親戚那裡購買保險,不然在遇到此類事情的時候維權會給你帶來很多的障礙。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祝安!
㈤ 保險公司單方要取消合同我可以要求退保費嗎
保險人解除合同應退還剩餘保費。保費也稱保險費,是投保人為取得保險保障,按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的費用。
保費交納形式:可在保險公司營業廳現場交納;委託銀行代交;通過保險公司指定的網路支付平台網上交納。按保險合同生效日與保險合同中約定的繳費周期計算出的應繳保險費的日期,或是保險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繳納保險費的日期。
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三審的保險法修訂草案增加規定,保險人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而解除合同,應退還剩餘的保險費。在保險法修訂草案審議過程中,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退還已收取的保險費。法律委員會經同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保監會研究,建議增加相應規定。
草案據此進行了修改,並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相關法規
《保險法》第15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本法另有規定」是指第50條的規定,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運輸工具航程保險合同,保險責任開始後,合同當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16條第2款規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3款規定,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第27條規定,未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外,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規定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第49條規定,保險標的轉讓的,保險標的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保險標的轉讓的,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但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另有約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人自收到前款規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條第二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轉讓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第51條規定,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
本回
㈥ 撤銷保險合同和退保以及解除保險合同的區別
還是有點區別!退保是投保人直接解除保險合同!而合同終止有多種情況比如投保人沒有繳費超過兩年,又或是保險理賠後賠付完了導致合同終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撤銷保險合同和退保
時間不同,撤消是在填寫投保書後到猶豫期結束前的時間段內你所做的取消投保行為的動作。
而退保是在猶豫期之後你所做的取消投保行為的動作,這個時候你要承擔一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