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費合同
㈠ 怎麼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利和不利條款 對於承包人角度分析
合同價看是哪種合同,固定單價,固定總價,還是可調價格,可調價格對雙方都沒大回的風險,固定總價答和固定單價要看你投標時報價有沒有刻意調低或調高。如果你調高了,造價調整條款那你就把可調范圍定的大一些,如果你調低了,就把可調范圍寫的小一些。
工期條款,是不是獎罰分明,如果有罰則一定要寫上有獎勵
暫定金額和暫估價的處理方式,盡量不要甲方另行分包或甲供設備材料,如果一定要另行,記得要配合費,總包服務費等
工程款的撥付,是按形象進度還是月進度等。預付款怎麼扣除,質保金扣多少等
對甲方的約束條件一定要寫清,比如提供的施工條件,付款的延期責任等
㈡ 水電安裝工程合同書
通用版水電安裝合同範本(最新)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 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於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於本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背本規定,應按材料價款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偽劣商品,應按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三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2001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2001並參照其它地方標准、質量評定驗收標准。 2、由於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於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保證裝飾裝修現場整齊,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4、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布局開槽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50%給乙方,水電完工後支付工程款的30% ,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20%。 2、本工程保修期伍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簽定《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3、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4、工程結算方式:水路____米,電路____米 5、乙方承包內容: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現場整理裝袋;3、水電施工穿牆、打孔、切割;4、開關插座面板安裝;5、小五金的安裝;6後期燈具的安裝(水晶燈另計);7、其他收費項目另計。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按合同總價款_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2、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3次來現場配合 其他工種的交叉施工,超過3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30元/次的勞務費。 3、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 5、工程保修期五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簽字(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㈢ 工程配合費包括什麼費用
施工配合費是總包單位為配合分包單位所發生的現場管理費用。施工單位在營業線上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時,需要運營單位在施工期間參加配合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含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施工配合費即總包配合費,通常指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介面、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在建築工程裡面,總承包單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指裝飾、設備安裝等其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准予分包的項目工程。甲方將土建、安裝、裝飾等交由承包單位施工,將其它特殊安裝工程或者裝飾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公司,土建單位即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索取的費用即為施工配合費。
(3)配合費合同擴展閱讀
所謂總包管理費,根據《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如果當總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同意其分包時,發包人往往要求總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與分包人結算,並約定以分包工程價款的一定比例向總承包人支付總包管理費。此時總承包單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實的總包管理費。(管理發包過程中產生的)
所謂總包配合費,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發包人除具有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的法定義務外,還應承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條件的義務。
因此,當發包人採取總包加平行發包模式時,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由發包人指定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項目,其施工條件往往需要總承包人配合才能滿足,此時,發包人會與總承包人簽訂就總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腳手架、垂直運輸等)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總承包人在切實提供了這些配合工作後,向發包人收取的一定費用,有時雙方在合同約定中往往也將其稱之為總包管理費,但是,其實質是收取的是總包配合費。(施工配合過程中產生的)
㈣ 建築行業總包服務費和總包配合費是什麼意思
1、總承包服務費:
是在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當招標人在法律內、法規允許的范容圍內對工程進行分包和自行采購供應部分設備、材料時,要求總承包人提供相關服務(如分包人使用總包人腳手架、水電接剝等)和施工現場管理等所需的費用,向發包人收取。
2、總承包服務費: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發包人除具有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的法定義務外,還應承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條件的義務。
㈤ 建築工程總包配合費的問題
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的理解:
關鍵是這個分包是誰找過來的。有二種情況,一是總包自己找的,那樣的話,本身總包就應該向分包收取管理費的(包括配合費),當然在總包和分包之間的簽訂的合同中應當約定總包與分包的、分包與其它分包的職責和界面。該費用與業主無關。
二是業主找來的指定分包,價格是業主和分包定的,但因為合同的關系,分包單位必須歸總包管,這樣就產生了總包服務費,如果業主與總包的合同中有總包服務費的約定,按約定辦,如果沒有,那業主與總包協商出來的總包服務費應當由業主出錢,當然業主也可以把該費用打在指定分包的總價中,由指定分包向總包支付。
總包配合費一般包括向分包提供場地、住所、辦公、水電、建築垃圾清運、還有向門窗工程這樣的鑲縫等工作、以及總包管理等等,應該說還是合理的。
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的理解:
在施工合同中,我們往往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總包管理費和總包配合費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那麼究竟什麼是總包管理費,什麼又是總包配合費呢?
所謂總包管理費,根據《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如果當總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同意其分包時,發包人往往要求總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與分包人結算,並約定以分包工程價款的一定比例向總承包人支付總包管理費。此時總承包單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實的總包管理費。(管理發包過程中產生的)
所謂總包配合費,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發包人除具有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的法定義務外,還應承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條件的義務。因此,當發包人採取總包加平行發包模式時,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由發包人指定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項目,其施工條件往往需要總承包人配合才能滿足,此時,發包人會與總承包人簽訂就總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腳手架、垂直運輸等)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總承包人在切實提供了這些配合工作後,向發包人收取的一定費用,有時雙方在合同約定中往往也將其稱之為總包管理費,但是,其實質是收取的是總包配合費。(施工配合過程中產生的)
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所約定的主體和取費的形式相同並且取費比例相近,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二者容易混淆,甚至正好相反,以至於當需要配合的專業工程項目質量或工期出現問題時,發包人往往要求收取「總包管理費」的總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其實對此應該明確加以區別的,總承包人收取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總承包人對該專業工程項目是否有發包權,若有,則對該專業工程項目有管理的義務,則收取的費用無論如何,其性質是總包管理費,若無,則對該專業工程項目無管理的義務,其性質僅是總包配合費。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如果收取的費用性質屬於總包管理費,當專業工程項目出現質量、進度、安全等問題,總包人與分包人應共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收取的費用性質是總包配合費,當專業工程項目出現質量、進度、安全等問題,則總承包人僅對履行配合義務的瑕疵承擔責任,而不存在與專業工程施工單位共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當總承包人具有發包權時,總承包人就必須對分包工程負有管理的義務,所收取的費用就是總包管理費,而這時總包管理費收取的對象應該是分包人而非發包人,總承包人如果收取了總包管理費,就必須與分包工程的分包人共同就分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等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當總承包人不具有發包權時,總承包人就無須對分包工程負有管理的義務,所收取的費用就是總包配合費,而這時總包配合費收取的對象應該是發包人而非分包人,總包人如果只收取總包配合費就無需與分包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承擔連帶責任,僅對履行配合義務的瑕疵承擔責任;而當發包人就總包加平行發包模式(指定分包)約定,總承包人既收取了總包管理費,又收取了總包配合費時,那就要求總承包人不僅要對分包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承擔連帶責任,還要切實做好對分包工程的所有配合工作,同時也不能再向分包人另行收取總包管理費了。
總包管理配合費,是按照合同從屬關系確定的。屬於總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總包管理配合費。這主要是分包單位一般都要使用總包單位的垂直運輸工具、交叉施工對總包的影響、分包施工用水用電及人員食宿、必要的施工協調等費用原因。所以,總包收取總包管理配合費,是合理的。
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為兩個概念。前者為業主支付給工程總包單位的費用,後者為分包方支付給總包單位的費用(發包人先給分包人,分包人再給總包人)。總包管理費只有在分包單位由業主指定的情況下,並且由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定施工合同,業主與總包單位在合同里明確計取總包管理費時才能支付。總包單位自己找的分包單位業主無須支付總包管理費。總包配合費在總包單位為分包單位提供服務,如腳手架、圖紙、電源點等,並且合同里有明確約定時才由分包單位支付(合同約定分包合同造價里包含發包人給分包人總包配合費的情況下)。
㈥ 電梯施工「配合費」是否包括電梯貨款
配合費,又有叫配套費的。
在電梯施工中,你所銷售的電梯設備以及安裝費用,按照你專所簽訂的合同計屬算:比如,合同中註明:項目報價含:安裝,卸車,腳手架,申報開工,申報驗收,施工用水,施工用電
那麼就僅僅限於以上的條款,你可以找甲方協調這個費用。
但是,如果你簽的是所謂的交鑰匙工程,即所謂的甲方只看結果(驗收合格使用),所有過程由安裝方負責。 ————————那麼,這個配合費就是乙方出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甲方,舉例來說就是摸個房地產的開發商,但是,這個配合費卻是由「建築方」來收取,最為「建築方」,這個費用收取的也是合情合理。
總的來說,配合費,如果事先沒有在安裝合同中註明的,那你就只有以協商的方法處理。
事先有註明的,那就清楚明了,
也算是一個教訓,以後再簽合同時,注意:在合同中註明:此報價僅含*********費用,如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
最終還是要看你的關系硬不硬。
㈦ 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有何不同
整體上,三抄個說的是一個意思,就是分包方支付的總包的配合費用
一個過程,承包給總包,總包有些部分分包給其他公司,還可能有些部分由甲方直接承包的總包之外的單位,這樣整個過程可能涉及十幾家甚至更多的施工單位
總包配合費,指的就是總包對施工現場的所有單位進行協調和統一管理、對竣工資料進行統一匯總整理,以及提供相關設施(比如用水用電,腳手架,臨時辦公宿舍等)配合施工的費用
具體總包配合的內容,可以在合同裡面詳細約定
這個總包服務費一般來說應該是分包方支付給總包方的,一般在簽訂總包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的時候最好就約定清楚,合同價款中包含了總包服務費,這樣這個費用收多少,怎麼收就有總包與分包去協調
㈧ 總包管理配合費怎麼給什麼時候給要簽什麼合同合同內容是什麼
1、現實中一般的由業主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的分包商基本上都是需要交納總包管理服務費的,總包服務費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總包管理費,這個是由業主支付給總包的,另外的是總包配合費,這個是由分包人也就是你們需要支付給總包人的,一般是分包合同總價的1-3%之間。
2、至於配合費需要交納多少的問題,主要是由總包合同約定的,業主方與總包單位的總包合同中是有明確規定的,畢竟你們支付配合費,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還是由業主方支付的。至於什麼時候給的問題,這個要看你們與業主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有些是在結算後才給的,因為服務費是按照結算總價的1%-3%支付的,不過也有固定是多少費用的,所以這個要看你們分包合同的約定,因為服務費的支付基本上業主方與總包方在總包合同中也會做出約定的。關於要簽什麼合同的問題,每個地方的做法不一樣,有些是你們與業主方總包方簽訂三方合同,在合同裡面約定,有些是你們直接與業主簽訂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另外怎麼給的問題,有些地方是在結算款中由業主代扣支付給總包,有些地方是你們直接支付給總包,其實你問一下你們的業主方就知道了,他們很多的分包工程都是一樣的做法的。
3、關於內容怎麼寫的問題,幾句話就說清楚了,一是總包服務費按照什麼比例收取,二是如何支付,另外你們要約定甲供材料的價款你們應該剔除,否則你們需要多支付費用。
4、不知道你們當地的做法是什麼樣子的,如果不想與總包簽訂合同,在有些地方是很難的,總包會與你們簽訂一系列的合同,對你們各種行為進行處罰的,嘿嘿。所以,你們還是在簽訂分包合同簽要與業主方溝通清楚,並寫入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