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是什麼
⑴ 什麼是陰陽合同,簽陰陽合同有風險嗎,簽了該怎麼辦
一、什麼是陰陽合同?
所謂的陰陽合同,就是房主和租戶雙方為達到避稅或其他目的,向有關部門登記時用一張合同,通過少報租金或少報面積的方式,降低租賃合同標的,報低租金少納稅,稱為陽合同;
房主與租戶另簽一份合同,作為實際支付租金的合約並實際履行,稱為陰合同;
二、簽陰陽合同有風險嗎?
簽訂陰陽合同,釀成房主與租戶間的麻煩和糾紛的情況時有發生。有時是租戶只按陽合同履行,不承認陰合同的存在。有時是房主利用陰合同在政府監管之外的優勢,不斷給租戶加碼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在陽合同的基礎上再搞一個陰合同,雖然可能一時饒幸逃過納稅,但由於此合同未經登記、很不規范、約定不明甚至只是口頭約定等情況,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後果自負。因此,簽訂陰陽合同是存在很大風險的。
三、簽了陰陽合同該怎麼辦?
陰陽合同以偷稅騙稅為目的,不僅使國家稅收蒙受損失,而且動搖社會對誠信經營、履約和納稅的信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因此,法律對這種做法是持否定態度的。在實踐中,一般會具體分析陰陽合同的標的額或者所涉及的財產利益,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一般法院會按以下兩種辦法處理:
1、第一種處理方式——如果簽訂的兩份合同,按照規定,既不需要批准,也無須備案,則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准。有的法院判例則以時間在後的合同價為准。除非有證據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避納稅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但是要特別注意是,這個舉證責任是由提出異議方來承擔的,也就是 說,誰認為前一份合同是虛假的,誰就應當承擔這個舉證責任。
2、第二種處理方式——合同需要備案的,以備案的合同為准,這是一般原則;但是如果備案的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而實際履行的合同中有違法利益,則價格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准,其餘按照備案的合同約定,備案合同未約定的,而陰合同又有相關內容的按陰合同的約定執行。
⑵ 什麼樣的合同稱為陰陽合同
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⑶ 什麼是陰陽合同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⑷ 什麼是陰陽合同
隨著近日崔永元通過微博怒撕范冰冰、馮小剛等日漸發酵,崔永元曝出演藝圈普遍存在「陰陽合同」,猶如引爆了一個行業的潛規則地雷。各方對於明星軼聞的關注由「花邊」轉向了高額片酬,並進而引出了「是否通過陰陽合同逃稅」等問題。2018年6 月 3 日,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有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關於范冰冰是否逃稅、偷稅、漏稅的問題,相信稅務機關在經過調查之後,會給出一個明確結論。從法律角度而言,「什麼是陰陽合同」、「陰陽合同一般在哪些領域比較常見和高發」、「陰陽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等等,恐怕也是許多人高度關注的問題。
三、「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
「陰陽合同」是存在較大的法律上的風險的。一旦發生糾紛,支付價款的一方往往提出按價款較小的合同履行,收款的一方則無疑主張按照價款較大的合同才是真實意思表示。而事實上,如何確定「陰陽合同」的效力,也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題。
根據我國《合同法》所確立的合同效力規則,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與此同時,我國的合同法也確立了附生效期限、附生效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的效力問題等效力規則。在這一系列確定合同效力的規則中,並沒有直接涉及陰陽合同的效力規則。因此,對於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認定,只能結合合同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基本規則來予以確認。
結合我們的實務經驗,可以從以下路徑來確立陰陽合同的效力:
(1)對於時間上存在先後關系的「陰陽合同」,以「後合同」覆蓋「前合同」確認真實意思表示。這個相對比較好解決,在雙方當事人都缺乏證據證明哪一份合同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可以採行後合同覆蓋前合同來確立陰陽合同的效力問題。在綜合各方證據不能認定陰陽合同效力的情形之下,一般認為,其後的意思表示,已經吸納和覆蓋了前合同的相關意思表示。這樣至少可以認為貫徹了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公平原則。
(2)綜合各方證據和意思表示,綜合認定陰合同或陽合同的效力。合同乃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主體所做出的不違背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真實意思表示的合意。因此,無論是「陰合同」還是「陽合同」,都是當事各方的意思表示。但是,從邏輯、經驗和法律規則來論證時,相同的民事主體在同一民事權利義務關系中,應當只有一個意思表示為「真的意思」。因此,在確認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的過程中,如果結合有關證據能夠確認其中的一份合同為「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我們認為,可以通過證據認定規則來確認該份合同的效力。
(3)對於法律法規明確經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生效的合同,如果出現陰陽合同,確認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的經審核的合同的效力,似乎更為符合法律的期待。《合同法》四十四條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因此,在一些陰陽合同的效力認定時,如果該合同系經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部門審核作為生效條件的,應該確認向有關部門提交的合同的法律效力。這一點,在《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予以了明確。該解釋第 21 條規定,「以備案中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款的依據」。中外合作經營合同、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合同等,也應該適用該規則確認合同的法律效力。
(4)對於需要經由行政機關備案登記的事項中的「陰陽合同」,需要區別對待。在實務當中,比如在二手房買賣、股權轉讓等過程中,對於行政主管部門有較強的監管意願和明確的政策規制要求的,應該在綜合認定證據的基礎上,傾向確認「實際備案」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對於股權變更登記等更加傾向於形式審查的「備案登記」,可以確認對出讓方有利的合同的效力。因為根據一般的生活邏輯,民事主體在做出民事行為時一般不會以損害己方利益做出某一意思表示或某一行為。
(5)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作為認定「陰陽合同」法律效力的規范依據。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實際上是要「二者居其一」,只能確認確認其中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是通過否定其中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從而確立另一份合同法律效力。如果有證據證明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合同無效的情形,能夠確認其中一份合同無效,從糾紛解決的思路,就可以依照另一份合同來要求當事人履行。這種思路,也是許多陰陽合同在實務當中進行效力考辨重要方式。
對於演藝明星的「陰陽(大小)合同」而言,如果合同約定了其收入為稅後收入,那可能並不存在逃稅、偷稅、漏稅情形。如果其約定的收入為稅前收入,那演藝明星作為納稅義務人,無疑需要向稅務部門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其關於演藝收入、稅收繳納方式等存在「陰陽合同」,其應該以實際取得的收入作為納稅基準,但就其與製片方的糾紛及違約責任而言,則需要確認「陰合同」或者是「陽合同」的法律效力。
來源:知乎日報
⑸ 陰陽合同的處罰依據是什麼
陰陽合同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陰陽合同影響
同時,在「國五條」及其細則中,個人住房轉讓「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個稅,被看做是調控「重錘」。為逃避稅收,當事人之間很可能就同一房屋的買賣分別簽訂多份房價款不同的合同,以逃避監管,獲取非法利益。這一問題將直接影響國家稅收政策的執行,不僅影響正常的稅收法規的實施,甚至導致「國五條」有關加征20%稅收的規定成為一紙空文。
陰陽合同未必能奏效
想鑽這個空子的購房者需要注意了,除了面臨很大的法律風險之外,在「國五條」沈陽版細則出台後,由於將嚴格執行房屋評估價格,「陰陽合同」也失去了意義,因為「合同上的價格過低的話,就將按照評估價格繳稅,如果成交價格高於評估價,則按照成交價格繳稅」。
「陰陽合同」屬違法行為
此外,律師表示,訂立「陰陽合同」是一種逃稅的違法行為,稅務機關一旦發現,可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對雙方偷逃稅款的行為予以行政處罰。交易雙方的行為如觸犯《刑法》,有可能構成偷稅罪,根據《刑法》規定有可能被判處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罰。
「陰陽合同」的效力判斷
現實中存在很多類似的情況,簽訂陰陽合同以達到避稅的目的,發生糾紛時,以現有的司法實踐上看,法院會審查哪份合同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而逃避稅收所簽訂的合同並非雙方簽訂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一般以實際交易的價格作為依據---以上答案由家律網整理提供
⑹ 什麼是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到底可不可以簽
在二手房交易時,為逃避監管,少交稅費,一些機構和個人想方設法在合同上做文章,簽訂「陰陽合同」,這種方式極易引起糾紛,給當事人帶來法律風險。下面一起來看看關於陰陽合同的內容。
一、什麼是陰陽合同?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稅費,往往會簽訂兩份交易價格不同的合同。真實的交易價格比較高,但並不提交到稅務和房管部門,而是把另一份交易價格比較低的合同備案網簽,並按比較低的價格繳納稅費。
二、陰陽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訴到法院是否應認定無效?
陰陽合同的目的是為了逃避稅費,從這個角度講是違法的。實踐中因陰陽合同引起的糾紛也不少。很多時候,雙方因為履行合同中發生其他糾紛,一方想反悔,但覺得自己的理由不充分時,很可能以陰陽合同違法無效為由向法院起訴。
提醒:
陰陽合同違法卻未必無效!因為雙方的房屋買賣行為本身並不違法,雙方達成的交易價格也不違法,違法的只是雙方在買賣過程中達成的避稅條款。如果雙方因陰陽合同為由發生糾紛,在沒有特殊情況和特別約定的話,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合同整體無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三、陰陽合同應以哪一份的效力為准?
以哪份的效力為准,這要看哪份合同更能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通常有兩份相沖突的合同,一般判斷是較後形成的合同為准,但是在陰陽合同的條件下,並不能這樣簡單判斷。很多真實價格的陰合同是簽訂在前,用於備案的陽合同是簽署在後,故並不能簡單地認為經過官方備案的合同為准。網簽備案只是過戶的行政管理要求。
因此,在訴訟中,首先看雙方發生爭議後對哪份合同有效的主張,如果雙方對此主張 一致自然沒有爭議。如果雙方對以哪份合同為准有爭議,就要看具體合同內容判斷了。比如通過合同條款判斷,並結合房屋交易時的市場價格、雙方的關系、合同中的其他約定內容綜合確認。
四、對陰陽合同中涉及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理?
一般法院原則上只處理民事法律關系,追繳稅款由稅務機關來負責。但是,不排除某些法院會針對一些案件發司法建議書給房管和稅務部門。
如果有人將二手房陰陽合同的事情舉報給稅務部門,或者法院發了相關的司法建議書,那麼這個避稅的違法行為,就面臨被處理。後果有多種可能:較低限度也要由買賣雙方按實際交易價格補繳稅款,誰也占不了便宜;如果情節嚴重,可處以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房屋買賣中的陰陽合同大多是由中介代為起草的,通常是用一個低的交易價格,再加上高額的裝修補償條款或補充協議的內容來形成整個的交易價格,而辦理網簽等手續時,高額裝修補償的數額是不體現的。因此,朋友們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二手房交易的有關政策法規,謹慎對待「陰陽合同」,避免因「小聰明」而出現有理無處說的尷尬。
⑺ 請問什麼叫做陰陽合同,能舉例說明嗎
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專同,一份對內,一份屬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