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委合同備案
㈠ 如何進行科技項目的備案
你可以在當地的科技局網站上找到科技項目備案的文檔,找不到直接打電話咨詢科技局,然後把需要填寫的文件都下載下來。如《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江蘇省企業研發項目情況表》和《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
具體申報及辦理流程說明如下:
1、確定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企業研究開發費用認定是按照項目來進行申報,一家企業有多個項目的要逐個分別進行申報。
2、填寫《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逐項准確完整填寫,其中「研究開發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必須填寫到小類,表格需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3、填寫《江蘇省企業研發項目情況表》,該表格分為「自主開發」、「委託開發」、「合作開發」和「集中開發」四類,分別針對不同的研發項目類型,請根據項目情況選擇洽當類型的表格進行填寫。填寫之前須認真閱讀填寫說明,按說明要求准確填寫,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4、附件材料。按照選定類別的「江蘇省企業研發項目情況表」中第6項要求提供的材料進行准備,其中「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包括預算報告和項目組編制情況及人員名單)可參考「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除規定提供的附件材料外,對項目有佐證作用的有關認定證書(資料)、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政府立項文件等材料也可以作為附件一並提供。
5、材料裝訂。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列印或復印,按照《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江蘇省企業研發項目情況表》、附件的順序裝訂成冊。每個項目需要報送包括表格和附件在內的完整材料一式二份和一套單獨的表格(包括「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和「江蘇省企業研發項目情況表」各一份)。
6、報送程序。一般市轄區企業向所在地區科技局報送申報材料,區科技局經審核、簽署意見並蓋章後交至市科技局。
7、取得確認和登記結果。項目通過專家評審確認後,將返回企業一份簽署確認意見的《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同時,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核通過後將簽發《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登記信息告知書》。
8、申請所得稅加計扣除。已取得稅務部門發放《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確認書》的企業,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時,應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前按規定進行備案。
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應按照研究開發項目類別,分別將實際發生的符合稅收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填報《研究開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情況歸集表》,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委託開發項目,需同時報送受託方提供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明細表(委託開發項目填報)》;集中開發項目,需同時報送研究開發費決算表、費用分攤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還有這是我市的政策,可能你們當地的申報程序和表格會有小許變化,但肯定不是很大的,可倒是看一下。
㈡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果是委託研發的,委託研發合同需要到科技部門備案嗎
參考國家稅務總抄局公告襲2018年第23號附件: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中第20項「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主要留存備查資料:
「1.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委託研發需要留存上述第3項資料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具體建議跟主管稅局溝通確認。
㈢ 技術服務合同如何在山西省科技局備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㈣ 技術交易類合同必須去科技局備案登記嗎
是的,賣方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核發的登記證明登記證,才能向有關部門、稅務機關辦理有關技術轉讓獎勵和減免稅手續。
㈤ 寧波這邊,科技局這邊辦完技術開發(委託)合同備案後,要怎麼做了啊
根據相應備案條例辦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之前已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機關備案後,在規定期限內出口
㈥ 技術開發合同的備案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及流程
認定技術開發合同的申請范圍: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技術合同和合作開發技術合同。
下列合同不屬於技術開發合同:
1、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已經掌握的技術方案,包括已完成產業化開發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
2、合同標的為通過簡單改變尺寸、參數、排列,或者通過類似技術手段的變換實現的產品改型、工藝變更以及材料配方調整;
3、合同標的為一般檢驗、測試、鑒定、仿製和應用。
(6)科委合同備案擴展閱讀:
研發人:
1.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是指導研究開發方實現委託開發合同的預期目的的指導性文件,是技術開發合同的組成部分。
2.合理地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研究開發人員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經費的使用范圍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精打細算,並應注意及時向委託方通報經費支出情況,接受委託方監督。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研究開發方提交的成果,必須真實、正確、充分、完整,以保證委託方實際應用該成果。
4.為委託方提供技術資料和具體技術指導,幫助委託方掌握應用研究開發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