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糾紛案例分析
❶ 法律案例分析5個,不要財產糾紛的
額..問了三個,不知還有沒...
我的三輪車
呂福山,西安是人力三輪車夫,無證經營。被西安市交警一支隊根據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沒收了三輪車。呂通過查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上面說對非機動車違規應處5元以下罰款,認為西安交警支隊應該歸還他的三輪車,並為此進行了5年的努力。
專家認為,西安市公安局的通告只是一個地方性行政法規,他不能違反國家性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因此是不合法的,也是無效的。
終審判決呂勝訴,交警歸還他的三輪車。針對處罰過輕的情況,人大正在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訂。
非常關系
福州市一個僱主經常虐待家裡的小保姆,終於有一天將小保姆毆打致死。為了毀屍滅跡,僱主的妻子假冒小保姆的姐姐將屍體火化。法院判決,僱主故意傷害死緩,妻子包庇有期徒刑3年。
專家分析,僱主和保姆不是主人和僕人的關系,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國家應該對勞動法進行修改以保障象保姆這種存在個人僱傭關系的人的合法利益,現在他們的利益得不到任何保證。另外,為了約束保姆的行為,僱主應該與保姆簽定好合同,或者藉助司法機關的力量。
後果真的很嚴重
陳兵在火車站發現一個小偷偷自己的包,便去追趕。追了大概有200米路程。結果猝死。小偷與他並沒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運動醫學專家分析說他可能是因為心臟問題而突然死亡的。
專家分析說小偷的盜竊行為與陳兵的死亡有因果關系。但是只構成盜竊罪。量刑時可以酌情作為一個加重情節。小偷對陳兵的死有過錯,但是陳兵的家人並沒有向小偷提起民事賠償要求。最後,小偷由於盜竊未遂被判4年,罰金3000。
老吳得了一種怪病,去了很多醫院都沒查出來。最後在南京一家醫院確診為隱球菌肺炎。醫生說這種病可能是由於鴿子糞引起的。老吳的樓上老丁養了很多鴿子,老丁把這些鴿子當寶貝一樣。老吳與老丁交涉多次讓他把鴿棚拆了,老丁不同意。雙方各執一詞。無奈老吳將老丁告上法院。老丁拿出一份鑒定材料說他的鴿子糞里不含隱球菌。法院認為,本案一方為個人興趣愛好,一方為人的身體健康,兩權相爭,應更重視人的身體健康。因此法院判決老丁限期內拆掉鴿棚。現在老丁家的鴿子暫時在朋友家寄養。
專家分析,這是一起侵權案件。雖然老丁養鴿子並不違法,但是他侵犯了老吳的健康權。關於老丁拿出的那份材料,專家認為一無法確認其開信機關是否具備鑒定資格,二即使具備鑒定資格關於材料的效力也要視案情而定。
你在哪裡
一個18歲的男孩跟在打工的父母來到沈陽。一天,和小夥伴們去丁香湖邊玩。卻被淹死在湖中。據和他一起出去的小夥伴說,他是為了救一個人才跳進湖裡的。他們說,那個人被救上來以後就跑了,他們只顧的去救小夥伴也沒看清那個人什麼樣子。在把被救人推上岸後,那個孩子被一個大浪打進湖中,再也沒有上來。他家裡條件不好,他是父母以後的唯一依靠。他父親咨詢了民政機構,說可以申請烈士,但是需要被救的人出來做證。他們一家人尋找被救人找了好多天了,那個人一直沒有出現。後來有幾個湖邊的工人願意為孩子作證。
專家分析說,對於見義勇為者,首先應該是國家和社會給予他們補償,被救者承擔的義務比較小。國家設立見義勇為基金,納稅人的一部分稅就被用來做這個。
今天的案例,很讓人氣憤。
一個3歲的小孩子跟爸爸媽媽去酒店吃飯。席間,孩子想喝飲料,媽媽出去買,想讓孩子跟著爸爸,但是孩子不願意,媽媽就把他領了下去。後來,孩子跑到了馬路上,酒店的一個服務員將孩子救了下來,但是自己卻出車禍死亡。
孩子的父母一開始說把孩子托給了吧台,後來又說託付給了這個服務員,但是都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認為服務員應該對孩子的被傷害負責。
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交通肇事司機承擔80%的民事賠償責任,小孩父母承擔20%,共計死亡賠償15萬元,但賠償者提出異議認為服務員是農村戶口,即使在城市打工2年也應按照農村的規格賠償5萬元。
老人去世之迷
一個79歲的老人,在與一個30歲的年輕人發生了爭執。僅10個小時後,老人去世。老人的家人說老人是被那個人打死了,而那個年輕人說是老人心臟病突發自己死的。由於發生在院內屋後,雙方都沒有目擊證人。老人死亡後公安局來了人,但是堅持不做屍檢,直接說老人是心臟病死的,讓雙方民事調解,賠了8000塊錢了事。記者問到有關如何認定是心臟病的證據,公安局一直沒有,可能根本就是沒法提供。
後來老人的家人向公安局提起抗訴,縣市兩級公安局對老人開棺驗屍,鑒定結論是老人服用毒鼠強自殺。老人的家人對此很懷疑,並且自己偷弄了幾份樣本送到附近大學檢驗,結果是不含毒鼠強成分。
經過家人的不斷努力,幾年後,老人第二次被開棺,省廳的鑒定結論是沒有毒鼠強。
記者想找到當初鑒定的兩位法醫,但是被拒絕了。後來,公安局道歉,並賠了5萬多塊錢。此事了結,老人怎麼去世的永遠也不可能知道了。
我不是小偷
曉楠是一個15歲的活潑女孩,自尊心極強。初三下半年有一天她和媽媽一起去超市買東西。媽媽被超市員工懷疑偷了超市的東西,他們一起來到超市對面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媽媽被一個女警官和超市員工搜身。當媽媽出來後,發現女兒也正被一個超市員工搜身。
專家分析,只有司法機關檢察機關的偵察人員才有權利對嫌疑人搜身。其他任何人都無權。超市員工的這種做法是極為錯誤的。
事後,曉楠的精神一直不好。被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診斷為創傷性應激精神障礙。醫生分析說是因為一些創傷事件使精神受到損害。通過鑒定,與被超市搜身有直接因果關系。
曉楠的精神一直不好,影響了學習,而且沒能參加中考。她成績很好且非常要強。
媽媽想法院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判定此事影響了孩子一生,判超市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超市不服,認為此病一年即可治癒,主張只賠償一年的平均工資。
專家分析,心靈創傷會伴隨一個人一生。精神撫慰金不同於醫療費,應有法官酌情裁量。
對於超市被偷的問題,他們應自己購置防盜設備。
❷ 合同糾紛 案例分析
食品廠超過一周回復,要約人沒有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遲延的承諾應視為新要專約,商場對此屬要約沒有承諾。
三天後,食品廠又向商場發出要約,只是同意交貨時間的安排,雙方對主要條款(價格)沒有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沒有成立。
如何處理,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食品廠獨自承擔責任。
❸ 經濟糾紛案例分析
你和他通電話,誘使他把從你那兒取貨的事情說出來,或者給他寫信故意說他從你那兒拿的貨很多,他回信說只拿這么多,你就可以拿著信去法院告他了。總之,要想法收集他從你這兒取貨的事實證據。
❹ 商務談判案例分析,跪求答案,要詳細點的回答。。。。
國際商務談判中利益沖突的預防與解決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尤其是加入WTO後,我國各企業和單位所面臨的國際商務談判越來越多。商務談判中因為雙方都希望獲得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面臨利益的沖突。本文認為,了解各國商人談判的特點、做好充分的談判准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預防這些沖突的激化,談判策略的恰當運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沖突。當沖突出現時,要將人的問題與實質利益相區分,創造雙贏的解決方案,藉助客觀標准解決談判利益沖突問題。
【關鍵詞】商務談判 利益沖突 預防 解決
國際間的商務交往是國際關系的重要內容,是和平時期國際交往的主旋律。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推進和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國際商務談判作為商戰的序幕,已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經濟中。
所謂談判,其一般含義是指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為滿足各自需要和維護各自利益,雙方妥善地解決某一問題而進行的協商。曾有人說:「生活本身就是一系列無休止的談判」,這也是不無道理的。而商務談判,是指談判雙方為實現某種商品或勞務的交易,對多種交易條件進行的協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品概念的外延也在擴大,她不僅包括一切勞動產品,還包括資金、技術、信息、服務等。因此,商務談判是指一切商品形態的交易洽談,如商品供求談判、技術引進與轉讓談判、投資談判等。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尤其是加入WTO後,我國各企業和單位所面臨的國際商務談判越來越多。談判是一種進行往返溝通的過程,其目的是為了就不同的要求或想法而達成某項聯合協議。談判又是一系列情勢的集合體,它包括溝通、銷售、市場、心理學、社會學、自信心以及沖突的解決。商務談判的最終目的是雙方達成協議,使交易成功。如何有效避免談判中僵局的出現而使談判獲取成功?當沖突和矛盾出現時又如何化解呢?本文將對此做出探討。
一、了解各國商人的特點是國際商務談判必備的常識
國際商務談判要面對的談判對象來自不同國家或地區。由於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制度不同,各民族間有著迥然不同的歷史、文化傳統,各國客商的文化背景和價值觀念也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因此,他們在商務談判中的風格也各不相同。在國際商務談判中,如果不了解這些不同的談判風格,就可能鬧出笑話,產生誤解,既失禮於人,又可能因此而失去許多談判成功的契機。如欲在商務談判中不辱使命,穩操勝券,就必須熟悉世界各國商人不同的談判風格,採取靈活的談判方式。下面我們僅就幾種國際商務談判中常見的客商情況加以說明。
1.美國人
美國是中國的一個重要貿易夥伴,美國人是我們在國際商務談判中的常見對手,他們性格開朗、自信果斷,辦事乾脆利落,重實際,重功利,事事處處以成敗來評判每個人,所以在談判中他們乾脆直爽,直接了當,重視效率,追求實利。美國人習慣於按照合同條款逐項進行討論,解決一項,推進一項,盡量縮短談判時間。他們十分精於討價還價,並以智慧和謀略取勝,他們會講得有理有據,從國內市場到國際市場的走勢甚至最終用戶的心態等各個方面勸說對方接收其價格要求。美國人在談判某一項目時,除探討所談項目的品質規格、價格、包裝、數量、交貨期及付款方式等條款外,還包括該項目從設計到開發、生產工藝、銷售、售後服務以及為雙方能更好地合作各自所能做的事情等,從而達成一攬子交易。同美國人談判,就要避免轉彎抹角的表達方式,是與非必須保持清楚,如有疑問,要毫不客氣地問清楚,否則極易引發雙方的利益沖突,甚至使談判陷入僵局。
2.日本人
日本人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儒家思想道德意識已深深地沉澱於日本人內心的深處,並在行為方式上處處體現出來。日本是一個島國,資源缺乏,人口密集,具有民族危機感。這就使日本人養成了進取心強,工作認真,事事考慮長遠影響的性格。他們慎重、禮貌、耐心自信地活躍在國際商務談判的舞台上。他們講究禮節,彬彬有禮地討價還價,注重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重視商品的質量。所以在同日本人打交道時,在客人抵達時到機場接機,在談判後與客人共進晚餐、交朋友,都是非常必要的,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沖突的出現。
3.韓國人
近十年我國與韓國的貿易往來增長迅速。韓國以「貿易立國」,韓國商人在長期的貿易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常在不利於己的貿易談判中占上風,被西方國家稱為「談判的強手」。在談判前他們總是要進行充分的咨詢准備工作,談判中他們注重禮儀,創造良好的談判氣氛,並善於巧妙地運用談判技巧。與韓國人打交道,一定要選派經驗豐富的談判高手,做好充分准備,並能靈活應變,才能保證談判的成功。
4.華僑商人
華僑分布在世界許多國家,他們鄉土觀念很強,勤奮耐勞,重視信義,珍惜友情。由於經歷和所處環境的不同,他們的談判習慣既與當地人有別,也與我們大陸人有所不同。他們作風果斷,雷厲風行,善於討價還價,而且多數都是由老闆親自出面談判,即使在談判之初由代理人或雇員出面,最後也要由老闆拍板才能成交。所以了解老闆的個人情況,以真情打動他就至關重要。
以上介紹的只是世界主要貿易國家或地區的主要談判風格,重要的是我們應從中悟其真諦。當然,隨著當今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通訊的高速發展以及各國商人之間頻繁的往來接觸,他們相互影響,取長補短,有些商人的國別風格已不是十分明顯了。因此,我們既應了解熟悉不同國家和地區商人之間談判風格的差異,在實際的商務談判中更應根據臨時出現的情況而隨機應變,適當地調整自己的談判方式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取得商務談判的成功。
二、做好談判前的准備工作是預防沖突激化的有效手段
談判桌上風雲變幻,談判者要在復雜的局勢中左右談判的發展,則必須做好充分的准備。只有做好了充分准備,才能在談判中隨機應變,靈活處理,從而避免談判中利益沖突的激化。
由於國際商務談判涉及面廣,因而要准備的工作也很多,一般包括談判者自身的分析和談判對手的分析、談判班子的組成、精心擬定談判目標與策略,必要時還要進行事先模擬談判等。
1.知己知彼,不打無准備之戰
在談判准備過程中, 談判者要在對自身情況作全面分析的同時,設法全面了解談判對手的情況。自身分析主要是指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對對手情況的了解主要包括對手的實力(如資信情況),對手所在國(地區)的政策、法規、商務習俗、風土人情以及談判對手的談判人員狀況等等。目前中外合資項目中出現了許多合作誤區與投資漏洞,乃至少數外商的欺詐行為,很大程度上是中方人員對談判對手了解不夠所導致的。關於這一點前文我們已詳細說明,此處不再多敘。
2.選擇高素質的談判人員
國際商務談判在某種程度上是雙方談判人員的實力較量。談判的成效如何,往往取決於談判人員的知識方面和心理方面的素質。由於國際商務談判所涉及的因素廣泛而又復雜,因此,通曉相關知識十分重要。通常,除了國際貿易、國際金融、國際市場營銷、國際商法這些必備的專業知識外,談判者還應涉獵心理學、經濟學、管理學、財務知識、外語、有關國家的商務習俗與風土人情以及與談判項目相關的工程技術等方面的知識。較為全面的知識結構有助於構築談判者的自信與成功的背景。
此外,作為一個國際商務談判者,還應具備一種充滿自信心、具有果斷力、富於冒險精神的心理狀態,只有這樣才能在困難面前不低頭,風險面前不回頭,才能正視挫折與失敗,擁抱成功與勝利。
因為國際商務談判又常常是一場群體間的交鋒,單憑談判者個人的豐富知識和熟練技能,並不一定就能達到圓滿的結局,所以要選擇合適的人選組成談判班子與對手談判。談判班子成員各自的知識結構要具有互補性,從而在解決各種專業問題時能駕輕就熟,並有助於提高談判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主談人員的壓力。
3.擬訂談判目標,明確談判最終目的
准備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設定你讓步的限度。商務談判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價格問題,這一般也是談判利益沖突的焦點問題。如果你是一個出口商,你要確定最低價,如果你是一個進口商,你要確定最高價。在談判前,雙方都要確定一個底線,超越這個底線,談判將無法進行。這個底線的確定必須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學性,要建立在調查研究和實際情況的基礎之上,如果出口商把目標確定的過高或進口商把價格確定的過低,都會使談判中出現激烈沖突,最終導致談判失敗。
作為一個出口商,你的開價應在你能接受的最低價和你認為對方能接受的最高價之間,重要的是你的開的價要符合實際,是可信的,合情合理的,促使對方作出響應。一個十分有利於自己的開價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它可能向對方傳遞了消極的信息,使他對你難以信任,而採取更具進攻性的策略。
當你確定開價時,應該考慮對方的文化背景、市場條件和商業管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在開價後迅速做些讓步,但很多時候這種作風回顯得對建立良好的商業關系不夠認真。所以開價必須慎重,而且留有一個足夠的選擇餘地。
4.制定談判策略
每一次談判都有其特點,要求有特定的策略和相應戰術。在某些情況下首先讓步的談判者可能被認為處於軟弱地位,致使對方施加壓力以得到更多的讓步;然而另一種環境下,同樣的舉動可能被看作是一種要求匯報的合作信號。在國際貿易中,採取合作的策略,可以使雙方在交易中建立融洽的商業關系,使談判成功,各方都能受益。但一個純粹的合作關系也是不切實際的。當對方尋求最大利益時,會採取某些競爭策略。因此,在談判中採取合作與競爭相結合的策略會促使談判順利結束。這就要求我們在談判前制定多種策略方案,以便隨機應變。
你需要事先計劃好,如果必要是可以做出那些讓步。核算成本,並確定怎樣讓步和何時讓步。重要的是在談判之前要考慮幾種可供選擇的競爭策略,萬一對方認為你的合作願望是軟弱的表示時,或者對方不合情理,咄咄逼人,這時改變談判的策略,可以取得額外的讓步。
三、談判策略的恰當運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沖突
談判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獲得各方面都賣藝的協議或合同。我們把與我們談判的人稱為談判對手,雙方確有為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對抗關系,但更重要的還是合作關系,是為了合作才有的暫時對抗。所以在談判中,要恰當使用一些談判技巧,盡力避免強烈沖突的出現,談判陷入僵局對談判雙方來說都是失敗。
1. 剛柔相濟
在談判程中,談判者的態度既不過分強硬,也不可過於軟弱,前者容易刺傷對方,導致雙方關系破裂,後者則容易受制於人,而採取「剛柔相濟」的策略比較奏效。談判中有人充當「紅臉」角色,持強硬立場,有人扮演「白臉」角色,取溫和態度。「紅臉」是獅子大開口,大刀闊斧地直捅對方敏感部位,不留情面,爭得面紅耳赤也不讓步。「白臉」則態度和藹,語言溫和,處處留有餘地,一旦出現僵局,便於從中斡旋挽回。
2. 拖延迴旋
在貿易談判中,有時會遇到一種態度強硬、咄咄逼人的對手,他們以各種方式表現其居高臨下。對於這類談判者,採取拖延交戰、虛與周旋的策略往往十分有效,即通過許多回合的拉鋸戰, 使趾高氣揚的談判者感到疲勞生厭,逐漸喪失銳氣,同時使自己的談判地位從被動中扭轉過來,等對手精疲力竭的時候再反守為攻。
3. 留有餘地
在談判中,如果對方向你提出某項要求,即使你能全部滿足,也不必馬上和盤托出你的答復,而是先答應其大部分要求,留有餘地,以備討價還價之用。
4.以退為進
讓對方先開口說話,表明所有的要求,我方耐心聽完後,抓住其破綻,再發起進攻,迫其就範。有時在局部問題上可首先做出讓步,以換取對方在重大問題上的讓步。
5.利而誘之
根據談判對手的情況,投其所好,施以小恩小惠,促其讓步或最終達成協議。請客吃飯、觀光旅遊、饋贈禮品等雖然是社會生活中的家常便飯,但實際上是在向對方傳遞友好訊號,是一種微妙的潤滑劑。
6.相互體諒
談判中最忌索取無度,漫天要價或胡亂殺價,使談判充滿火葯味和敵對態勢,談判雙方應將心比心,互相體諒,可使談判順利進行並取得皆大歡喜的結果。
四、國際商務談判中利益沖突的解決
由於談判中雙方都想獲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盡管我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談判陷入僵局而至最終破裂,但有時利益的沖突是難以避免的。每逢此時,只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才能使談判順利完成,取得成功。
1.處理利益沖突的基本原則——將人的問題與實質利益相區分
談判的利益沖突往往不在於客觀事實,而在於人們的想法不同。在商務談判中,當雙方各執己見時,往往雙方都是按照自己的思維定勢考慮問題,這是談判往往出現僵局。
在談判中,如果雙方出現意見不一致,可以嘗試以下幾種處理問題的方法:⑴不妨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⑵不要以自己為中心推論對方的意圖。⑶相互討論彼此的見解和看法。⑷找尋對方吃驚的一些化解沖突的行動機會。⑸一定要讓對方感覺到參與了談判達成協議的整個過程,協議是雙方想法的反映。⑹在協議達成是,一定要給對方留面子,尊重對方人格。
換個角度考慮問題恐怕是利益沖突發生後談判中最重要的技巧之一。不同的人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人們往往用既定的觀點來看待事實,對與自己相悖的觀點往往加以排斥。彼此交流不同的見解和看法,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並不的讓一方遵循對方的思路解決問題,而是這種思維方式可以幫助你找到問題的症結所在,最終解決問題。
2.處理談判雙方利益沖突的關鍵在於創造雙贏的解決方案
很多人在小時侯都做過這樣一道智力測驗題:有一塊餅干,讓你和妹妹分,怎麼樣才能分得公平呢?答案就是自己先把它分成兩部分,分的標準是自己覺得得到其中哪部分都不吃虧,然後讓妹妹來選。這是一個典型的雙贏態勢。就象這道智力題的解答一樣,解決利益沖突的關鍵在於找到一個雙贏的方案。
談判的結果並不是「你贏我輸」或「你輸我贏」,談判雙方首先要樹立雙贏的概念。一場談判的結局應該使談判的雙方都要有「贏」的感覺。採取什麼樣的談判手段、談判方法和談判原則來達到談判的結局對談判各方都有利,這是商務談判的實質追求。因此,面對談判雙方的利益沖突,談判者應重視並設法找出雙方實質利益之所在,在此基礎上應用一些雙方都認可的方法來尋求最大利益的實現。
雙贏在絕大多數的談判中都應該是存在的。創造性的解決方案可以滿足雙方利益的需要。這就要求談判雙方應該能夠識別共同的利益所在。每個談判者都應該牢記:每個談判都有潛在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意味著商業機會;強調共同利益可以使談判更順利。另外談判者還應注意談判雙方兼容利益的存在。
為了有效地尋找雙贏的方案,可以從如下幾方面入手:
⑴將方案的創造與對方案的判斷行為分開。談判者應該先創造方案,然後再決策,不要過早地對解決方案下結論。比較有效的方法是採用所謂的「頭腦風暴」是的小組討論,即談判小組成員彼此之間激發理想,創造出各種想法和注意,而不是考慮這些主意是好還是壞,是否能夠實現。然後再逐步對創造的想法和主意進行評估,最終決定談判的具體方案。在談判雙方是長期合作夥伴的情況下,雙方也可以共同進行這種小組討論。
⑵充分發揮想像力,擴大方案的選擇范圍。在上述小組討論中,參加者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覺得大家在尋找最佳的方案。而實際上,在激發想像階段並不是尋找最佳方案的時候,要做的就是盡量擴大談判的可選擇餘地。此階段,談判者應從不同就角度來分析同一個問題。甚至可以就某些問題和合同條款達成不同的協議。如不能達成永久協議,可以達成臨時協議;不能達成無條件的協議,可以達成有條件的等等。
⑶替對方著想,讓對方容易做出決策。如果你能讓對方覺得解決方案既合法又正當,對雙方都公平,那麼對方就很容易做出決策,你的方案也就獲得了成功。
3.藉助客觀標准,最終解決談判利益沖突問題
在談判過程中,雙方在了解了彼此的利益所在後,絞盡腦汁為雙方尋求各種互利的解決方案,也非常重視與對方發展關系。但是棘手的利益沖突問題依然不是那麼容易解決的。這種情況下,雙方就某一個利益問題爭執不下,互不讓步,即使強調「雙贏」也無濟於事。此時客觀標準的使用在商務談判中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例如,對於談判中經常遇到的價格問題,當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可以參照一些客觀標准,如市場價值、替代成本、折舊是帳面價值等等。此種方式在實際談判中非常有效,可以不傷和氣地快速取得談判成果。在價格問題上的利益沖突可以這樣解決,其他問題同樣也可以運用客觀標准來解決。但是,在談判中有一點一定要把握,就是基本原則應該是公平有效的原則、科學性原則和先例原則。
在談判中,談判者運用客觀標准時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⑴建立公平的標准。商務談判中,一般應遵循的客觀標准有:市場價值、科學的計算、行業標准、成本、有效性、對等原則、相互原則等,客觀標準的選取要獨立於雙方的意願,公平合法,並且在理論和實踐中均是可行的。
⑵建立公平的利益分割方法。如大宗商品貿易由期貨市場定價進行基差交易;在兩位股東持股相等的投資企業中,委派總經理採取任期輪換法等。
⑶將談判利益的分割問題局限於尋找客觀依據。在談判中,多問對方:您提出這個方案的理論依據是什麼?為什麼的這個價格?您是如何算出這個價格的?
⑷善於闡述自己的理由,也接受對方合理正當的客觀依據。一定要用嚴密的邏輯推理來說服對手。對方認為公平的標准必須對你也公平。運用你所同意的對方標准來限制對方漫天要價,甚至於兩個不同的標准也可以謀求折中。
⑸不要屈從於對方的壓力。來自談判對手的嚴厲可以是多方面的:如,賄賂、最後通牒、以信任為借口讓你屈從、拋出不可讓步的固定價格等。但無論那種情況,都要讓對方陳述理由,講明所遵從的客觀標准。
[參考資料]
1. 吳洪剛:《成功讓步的談判藝術》,《鄭州煤炭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6期;
2. 於艷君:《經濟談判ABC》,《內蒙古科技與經濟》,1999年第5期;
3. 趙蓮花 余恩榮:《論商務談判中公平的倫理標准》,《南京經濟學院學報年》,1999年第5期;
4. 黃聚河:《商務談判中常用的報價技巧》,《價格月刊》,2001年第6期;
5. 趙吉存:《企業技術引進的談判技巧》,《經濟管理》,2002年第9期;
6. 舒志平:《小議商業談判》,《中國建材》,1998年第12期。
❺ 有關商標侵權糾紛的案例分析
我們已經聯來系過,這是源第一個答案:
關於一審法院訴訟程序問題
1、一審法院按漢都公司提供的 TCL 集團公司地址,向 TCL 集團公司快遞送達應訴通知書、聽證會傳票、開庭傳票等,雖然郵寄地址為廣東省惠州市鵝嶺南路 6 號 TCL 工業大廈九層,是 TCL 集團公司的下屬二級企業法人銷售公司的地址,但兩公司在同一大樓辦公,只是樓層不同,而收信人為 TCL 集團公司的信件也並沒有因不能送達而被退回。
2、在原審法院審結前, TCL 集團公司在向一審法院提交了書面答辯狀,由此可以推定, TCL 集團公司已收到了一審法院寄送的應訴通知書、聽證會傳票、開庭傳票,但其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一審法院缺席審理並不違法。上訴人 TCL 集團公司關於一審法院訴訟程序違法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❻ 糾紛案例分析怎麼寫
寫論文之前,一定要寫個大綱,這樣老師,好確定了框架,避免以後論文修改過程中出現大改的情況!!
學校的格式要求、寫作規范要注意,否則很可能發回來重新改,你要還有什麼不明白或不懂可以問我,希望你能夠順利畢業,邁向新的人生。
如何寫畢業論文大綱
畢業論文大綱其實就是我們中學時候寫作文要求的提綱. 寫畢業論文大綱主要是提供我們論文寫作的思路, 列出我們論文的框架結構, 這樣方便我們後續寫論文
(一)指導選題
選題是畢業論文寫作的開端。能否選擇恰當的題目,對於整篇畢業論文寫作是否順利,關系極大。好比走路,這開始的第十步是具有決定意義的,第一步邁向何方,需要慎重考慮。否則,就可能走許多彎路,費許多周折,甚至南轅北轍,難以到達目的地。
指導學員選題,要遵循這樣兩條基本原則:第一條是價值原則,即論文的選題要有價值。論文價值有價值和價值之分,選題時,要把應用價值擺在首位。學員寫的畢業論文不是毫無實際意義的「空對空」的文字游戲,而是來源於現實,並為現實服務的。第二條是可行原則。選題時要充分考慮主客觀條件。客觀條件主要是寫作的時間、地點、環境;主觀條件包括作者的才能、學識和所掌握的材料等。學員在選擇畢業論文題目時,必須考慮自己的主、客觀條件,量力而行。即要選擇那些客觀上需要,主觀上又有能力完成的題目。
(二)指導搜集材料
材料是文章的血肉,寫文章不能沒有材料。畢業論文如果缺少翔實的材料,就會像毛澤東同志曾經批評過的黨八股那樣,「空話連篇,言之無物」,「像個癟三,瘦得難看」。
第一來自生活。人民群眾豐富多採的生活實踐是文章寫作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指導教師要引導他們從自己的工作實踐中,從自己的「生活倉庫」中攝取寫作材料。
第二來自書本,包括各種資料、報刊雜志等。書籍是人生最好的老師,寫作者如能經常向書本請教,文章的材料就像「源頭活水」那樣源源不斷。指導教師平時博覽群書,瀏覽各種報刊,發現有用的材料,就可以向學員推薦。
材料靠自己去搜集。指導教師可以指導學員先制定一個搜集材料的目錄,如是調查材料,可按時、地、對象擬定目錄;如是文獻資料,可按書刊名稱和發行年月安排目錄。要著重搜集第一手材料,對第二手材料要查明出處、核對原著。
(三)指導立意
立意就是確立文章主題。主題在文章中處於核心地位,是文章的「靈魂」和「統帥」。一篇文章質量高低、價值大小,主題是其衡量的主要尺度。
指導學員立意,要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符合現實需要,體現精神。文章是時代的產物、現實的反映,它的主題應體現出那個時代的特徵及方向。因此,畢業論文應牢牢把握時代脈膊,回答時代提出的最尖銳、最迫切、最現實的,以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第二,反映客觀事物本質。文章是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反映,但並不是像鏡子那樣機械地反照現實,而應當反映客觀事物的某種本質,揭示其內部的性。
第三,要有獨到的見解。只有獨到的見解,才能使人受到啟發,令人感奮,於人有益。
(四)指導謀篇布局
所謂謀篇布局,就是考慮和安排文章的整體結構。結構是文章的骨架。確定了主題,選定了材料,接著就要把文章的框架搭起來。
安排結構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圍繞主題安排結構;(二)要有明確、清楚的層次;(三)要完整、、嚴密。
指導教師應根據文章所要表現的內容,指導學員合理安排結構,做到有中心,有層次,首尾圓合,重點突出,嚴謹自然,富於變化。
(五)指導起草
起草初稿是寫文章最重要的步驟,是按照設計「藍圖」進行「施工」的階段,是以文字形式實現作者構思的過程。
(六)指導修改
修改是文章定稿前必不可少的步驟。文章是對客觀事物的反映,而客觀事物是曲折、復雜的,不大可能一次就反映正確。因此,就需要不斷地修改、完善。
(七)指導答辯
答辯是畢業論文的最後「驗收」階段,旨在了解學員對所選擇課題的深廣程度和真實程度,並引導學員對本課題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對畢業論文作最後的修改和補充,使之更臻完善。
❼ 鄰里糾紛案例分析
物業管理部門負有物業管理的義務,其應予賠償。
❽ 5個法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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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劉玉坤訴鄭憲秋離婚及財產分割案原告:劉玉坤,女,1958年12月28日生,系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第一重型機械廠金屬結構分廠打字員。住該市富拉爾基區鐵西26一10一1一6號。被告:鄭憲秋,男,1957年10月20日生、與原告系同廠工人,住址同上。原告劉玉坤因與被告鄭憲秋離婚及財產分割一案,向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劉玉坤訴稱:原告與被告鄭憲秋婚後性格不合,彼此對理想、事業、志趣均有所不同,結婚13年始終沒有培養和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被告對原告參加一些社會必要活動、殘疾身體的治療,橫加干涉。1984年以後,原告克服了常人難以想像的困難,曾在全國首屆殘疾人運動會上奪取3枚金牌,這些榮譽使其心理反差增大,進而粗暴地干涉原告參加比賽,將原告打傷住院。原告與被告自1992年5月分居至今,感情確已破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財產依法分割。被告鄭憲秋辯稱:被告與原告婚姻基礎好,在原告失去雙腿的時候,是被告主動與其結婚。婚後家務活、帶孩子以及原告的生活起居等都由被告承擔,原告能在國際國內殘疾人運動會上多次獲獎牌,是與被告對其支持和照顧分不開的,如果原告實在堅持離婚,但孩子要由被告撫養,原告必須每月給付撫養費150元,房子由被告居住,獎牌17塊被告應分一半,獎金29萬元、被告要19萬元,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