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排查員
㈠ 司法調解員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啊
一、負責受理調解轄區內民間糾紛。
二、負責對轄區內民間矛盾糾紛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動態,並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提出處置意見。
三、及時向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匯報重大疑難糾紛,特別是群體性的糾紛發展情況,採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的擴大與惡化。
四、協調配合處理跨地區的矛盾糾紛調解。
五、對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或者當事人要求製作書面調解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六、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解決糾紛的協議,對事後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訴的,勸導、幫助當事人提請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七、通過調解矛盾糾紛,開展普法教育與法制宣傳。
(1)糾紛排查員擴展閱讀:
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制度:
1。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任務是調解民事糾紛,通過調解宣傳法律和政策,向有關部門反映民事糾紛和調解工作。
2。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社會公德進行調解,在雙方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尊重雙方的訴訟權利。
3。調解糾紛應當登記,製作筆錄,調解解決糾紛的,應當寫明民事權利義務的內容或者當事人的要求,達成書面調解協議,並及時回訪備案。表演。
4。人民調解委員會一般在一個月內解決糾紛。人民調解應當採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調解文件的形式。人民調解委員會不承擔調解民事糾紛的費用。
5。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做好調解委員會組織名單、糾紛舉報人名單、調解糾紛登記表、重大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登記表、中介的歸檔和管理。人民調解文件和宣傳資料。
6。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定期在其管轄范圍內安排民事糾紛,由專人進行調解,解決已經解決的糾紛。調解不成的,不屬於人民調解的范圍或者不及時報告。
7。人民調解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吃受贈,不得鎮壓、報復、侮辱、處罰當事人,不得泄露隱私。
8。人民調解工作由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指導,由人民監督。
㈡ 綜治辦的職責是什麼
1、負責統籌綜合治理全面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區綜治辦制定的各項規章和任務落實,研究制專定街道轄區內社會治安工屬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和開展社區、校園、單位等平安建設方面工作;
3、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綜治進社區、進校園、進單位工作,大力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先進典型,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激發人民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積極性。
(2)糾紛排查員擴展閱讀:
綜治辦主任崗位職責
1、主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結合本轄區實際制訂實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3、組織協調各部門和轄區單位抓好轄區內綜治維穩工作,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4、定期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整治治安突出問題,防止問題擴大化,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㈢ 專職調解員人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指什麼
指對糾紛進行甄別核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