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用工合同
Ⅰ 成都勞動合同可以在哪裡去下載啊
給你個抄成都襲市勞動合同範本網址:http://wenku..com/view/9fd5691b650e52ea5518989e.html
Ⅱ 有誰知道成都市《入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模板是什麼樣子的
辦理《入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須知
一、 辦理依據:
1、《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試行)》(成委發〔2006〕52號)
2、《成都市公安局關於印發〈市公安局關於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試行)〉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成公發〔2006〕368號)
3、《關於貫徹落實〈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成公發〔2006〕369號文件)
二、 受理對象:
(一)在我市中心城區、區(市)縣城和建制鎮建成區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並實際居住,且與我市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以及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市外人員。
(二)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並在我市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市外人員。
(三)在我市暫住滿3年,擁有合法固定住所,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市外人員。
(四)經有關部門認定,可申請設立集體戶口的,在我市落戶的國內外大公司地區總部或銷售中心、研發中心、金融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等。
三、辦理流程:
(一)到高新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52號窗口辦理社保繳費證明;
(二)出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勞動合同需經過鑒證;
(三)持社保繳費證明和勞動合同到高新區管委會3樓政務大廳1號窗口辦理《入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四)需入戶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人員,持證明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申領《進入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入戶人員聯系函》;
需入戶成都市五城區及高新區以外郊區(市)縣人員,持證明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領《進入郊區(市)縣入戶人員聯系函》。
辦理地址:高新區管委會3樓政務大廳1號窗口(天府大道北段18號)
聯系電話: 85189461
Ⅲ 成都勞動合同
看了你們的留言我又學到了很多。現在很多單位根本沒有簽勞動合同。我以前在一家成都動畫培訓學校上班,因為不能忍受哪裡的復雜環境、復雜關系。10月離職,兩個月的工資。發了兩次。但現在工資還沒給我完。說他們沒錢~叫我等通知。都3個月了。他們還在以前同事面前說我壞話。太可惡了。都快過年了。如果他們再不給我,我應該通過怎樣的法律途徑要回我的錢呢?
Ⅳ 急急急!誰能發一份勞動合同模板給我,需要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的版本,其他的版本不需要
你到他們的網站是可以下載的。
或者到櫃台可以免費領。
Ⅳ 成都勞動合同簽訂後需要去勞動局備案么
不需要備案的,也不會影響其任何法律效應。
Ⅵ 成都哪裡有勞動合同賣
網上下載就行。也可在打字復印處下載列印。再不行就去勞動監察大隊去要一份,然後復印
市社保局(營門口)可以購買
Ⅶ 請問有成都社保和勞動合同,沒有住房合同可以辦居住證不
不能,辦理居住證必須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你就必須證明你在這個派出專所的轄區內居住才行。那麼你屬到底住哪裡呢?租住的話可以出示你的租房合同和物業證明,借住在親戚家的可以出示親屬關系證明(親屬證明難開的話還不如偽造一份租房合同),購房的可以出示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住單位宿舍的話可以出示單位證明,這個必須要有。
Ⅷ 成都入戶要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嗎
成都入戶不一定要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在當地就業是可以入戶的其中一種方式,除此外還有其他方法,比如買房落戶等。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雙方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