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糾紛房
❶ 家庭糾紛要房子,我要不來我直接把房子推塌可以嗎
家庭糾紛要房子,你要不來,也不能把房子推塌,這樣做損人也不利己,都是親人,你又何必做那麼絕呢?你如果有理,認為房子就應該有你的,你自己要不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不要有過激的行為。
❷ 家庭糾紛,兒子要求父母分割動遷安置房.請問兒子能
根據拆遷安置方案,兒子是否屬於拆遷安置補償的受益人,如果是按要求則享受,否則無權。
❸ 家庭糾紛案例
房子當然你是有份的,前提的你爸爸支持情況下才能生效。
因為你爸爸和內後媽現在是合法夫妻,他們有權支容配家中的所有財產,你現在還沒有成家,對於房子你只有居住的權利,沒有分割的權利。
如果你和你爸爸在蓋房之前和你後媽有達成協議,或者婚前財產公證這就另當別論。
在法律允許和支持的范圍內,你和後媽的兒子享受平等的財產繼承權。
❹ 房子拆遷,有家庭糾紛了
沒有老太爺的書面遺囑,那就要得到你爺爺其他妹妹的承認,只要她們承認當時老太爺說了那話,那就是遺囑了,最好讓她們書面作證,也可以先錄音取證
❺ 公房拆遷家庭糾紛
屬於拆遷違法,可以訴訟到人民法院解決。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拆遷回人與被答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❻ 鬧心的房產證,引發的家庭糾紛。
二者當然沒有聯系。首先,如果你們夫妻感情很好,建議也不要因為是否被算計而糾結內苦惱,也容許她只是想試探你對她的態度,那不如大方點寫上她的名字。夫妻之間相互信任最重要。其次,如果你不放心,對夫妻感情存有顧慮,可以寫給她但是只給她比較少的比例。或者同時寫一份贈與協議,贈與附條件,如果她違反條件(夫妻忠實,家庭和睦等),有權利收回房產。
❼ 家庭財產糾紛如何解決,有房有錢反而引來家庭糾紛老人
你好,對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共有財產,是需要予以平等分割的。但是在生活中,存在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是難以正確處理財產糾紛的。有的朋友就會疑惑,家庭成員因分割家庭共有財產而發生爭議的糾紛如何處理呢?下面馬上為您答疑解惑,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1、什麼是家庭共有財產?
家庭共有財產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換言之,是指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一個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財產,要具備兩方面條件:一是有共同的勞動行為或受贈事實;二是家庭不僅由一對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組成。
2、如何區分家庭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
家庭共有財產就是家庭共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財產。所謂共同創造,就是家庭成員對財產的積累均有貢獻。
有觀點認為,家庭共有財產除非有明確約定,否則應推定為個人財產。任何一種推定都要有充分的理由,要結合案情看推定為共有財產或個人財產,哪一種更符合客觀實際,能夠更好地取得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2、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注意什麼問題?
家庭財產共有人並非包括所有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或其他成員。僅在一起生活或生活一段時間,但對共同財產形成未做過貢獻的,不能作為家庭成員的共有人,如未成年子女等。本案中被告也曾在這個家庭生活了一段時間,但她是未成年人,所以就不能作為財產的共有人,其在本案中能夠取得涉案房產部分產權的依據在於李農躍的遺贈而非作為共有人。同時,對家庭財產有過貢獻的家庭成員,分割時要考慮貢獻大小和生活的實際需要,對於貢獻大的或生活確實有困難的可在財產分割時適當予以照顧。
4、如何處理家庭共有財產糾紛?
(1)根據財產所有權取得的法律事實的不同以及財產所有權人數量等因素的不同,嚴格地把家庭共有財產與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成員所取得的個人財產區別開來。對非財產所有人的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而主張權利的任何請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人未經其他家庭成員共有人同意而私自處分家庭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其處分行為無效。
(3)當家庭對家庭共有財產的性質發生了爭議時,對凡不能證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為共同共有,並按共同共有的有關原則對該項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理。
(4)嚴格區別父母子女給付的贍養費積累購置的財產與父母子女共同投資購置的財產的所有權的權屬。子女向父母給付的贍養費是其應盡的法定義務。父母將該贍養費積蓄起來而購置的財產的所有權當然屬於父母,對這些財產子女沒有所有權。
(5)嚴格區分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行為與家庭成員之間的贈與行為。前者是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需家庭成員共同為之;後者是家庭成員對個人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無須徵得其他家庭成員的同意。
(6)家庭成員對共同共有財產應經協商一致後再行處分,否則應認定為無效;對於明知有的家庭成員在處分共同財產,其他家庭成員不提出異議的,則該處分家庭共同財產行為視為已被其他家庭成員所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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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婚姻家庭糾紛房產分割怎麼弄
一、新婚姻法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婚姻法分割房產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的分割首先要明確什麼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新婚姻法房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於一方個人財產投資在婚後取得的收益,這種收益法律也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新婚姻法房產如何分割
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接下來就來說說新婚姻法房產如何分割,怎麼分割房產的問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❾ 今日說法房產家庭糾紛
今日說法沒怎麼關注 偶爾看看 樓主想了解可以看重播或者關系新浪微博吧~~
❿ 常見的家庭房產糾紛案例都有哪些
1、叔叔與糾紛二再起訴屬於超訴訟效
2、簽房屋合同房屋層兩層歸面三四層政府用根據樓層各自測算要依合同規定計算面積給錢沒超效輸
3、自家雙都聽親戚說句情況講給聽知道要輸自撤訴
附:《華民共民通則》
第百三十五條 向民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效期間二律另規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