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違約金協議
❶ 應屆生只簽了雙方協議,沒有簽三方協議,違約後要賠違約金嗎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剛好畢業,也見過同樣的情況
首先兩方協議肯定也是有法律版意義的,不信你去權問你法律系的同學
因此如果你要違約,理論上就得交違約金
但一般單位不會認真追究的
因為勞動法規定違約金就是不合理的
其次哪個單位會為這點錢較真
你可以不去管它,如果單位到時候要錢給就是了,如果不找你就算了
我周圍同學有這樣的情況,一般單位也沒追究或者只是交了錢
不過建議你還是協商好,因為我有別的學校的同學這樣干,學校被單位拉黑名單了,然後學校每次開關就業會時都舉他的例子。。。
❷ 簽了合同再辭職需要賠違約金嗎
進入公司之前,為了保證公司員工和公司本身的利益,大家都會選擇簽訂一個叫做勞動合同的東西,這個勞動合同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並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中怎麼規定的,最後就怎麼執行,至於會不會有賠償金之類的,就看雙方當時是怎麼簽的。
不要輕易的簽勞動合同,除非你真的確信這個公司是自己未來較長一段時間之內都能夠適應並且覺得不錯的,而且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不要太久,一年到三年,尤其是第1次簽訂勞動合同,可能。二次續簽你已經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兩三年的時間了,你覺得環境挺好的,那你簽一個時間更久一點的是對自己的保障,也是對公司的約束。
❸ 與公司簽訂了公司自己擬定的兩方協議,毀約是否要支付違約金
合同有效,但違約金條款僅在兩種情況下有效。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違約金條款是否有效,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符合《勞動合同法》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形,
只要是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法律會對這一約定予以保護,認定這一約定有效,約定違約金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否則該約定就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形有:
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3)簽違約金協議擴展閱讀:
不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
所謂的約定經濟補償金應該是競業限制條款生效的必要條件,沒有約定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不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競業限制的人員並非全體勞動者,而是僅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無效。合同法第24條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❹ 簽了就業協議違約 就必須交違約金嗎
現在大學生不用交違約金
的,但是你的就業協議已經簽了,以後找新單位的時候還要新的就專業協議,每個畢業屬生只有一份就業協議的,只有你拿到原來公司的離職證明學校才可以發新的就業協議給你的,所以你必須把錢交了,單位才開離職證明給你,當然如果你把這部分錢用在老師身上讓他再給份新的就可以了,至於簽的協議就不用管他了,反正他也怎麼不著你,最主要的是就業協議書呢!!!
還有給你個提醒,以後去新單位報道千萬不要把畢業證放他們那~~~以後想走就不容易了
❺ 簽了合同對方違約了,違約金是怎麼賠償的
❻ 急!!!簽了三方協議想違約,違約金5000
拿到畢業證之後三方協議就自動解除了,如果不在拿到畢業證之前就解除三方協議需要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有可能還會影響畢業。
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
(6)簽違約金協議擴展閱讀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❼ 簽了協議對方違約是不是要付違約金
如果雙方簽訂協議書的時候,在協議書中約定違約金,那當事人存在違約行為,就應當依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支付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7)簽違約金協議擴展閱讀:
違約金的法律定義
當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約定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是合同經濟方式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違約金的設立,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即使對方沒有遭受任何財產損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給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准依法定或雙方在合同中書面約定。
違約金有兩種:
①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②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