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房開鎖
㈠ 房產執行案件,怎樣查勘,強制開鎖。是技術開鎖,還是撬門
你好,是技術開門,不是撬門。
被執行人欠款不還的,人民法院會根據申請人回的申請對被執行答人進行強制執行。
查封和拍賣房產是人民法院最常見的執行方法之一。
在拍賣房產前,需要對房間內的私人物品進行清空,由於被執行人不願意配合,就需要對房屋的門鎖進行開鎖。
開鎖時,並不是簡單地撬門。而是有執行法官,申請人,當地司法局幹部,社區幹部,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等見證人在一起時,共同進行的,進行技術開鎖的師傅也必須是在當地公安部門注冊的師傅。
開門後,也是由這些見證人一起對房間內的物品進行查勘一一登記在冊在,裝箱密封後才可以搬走的。
最重要的一點,這個過程是全程錄像的。
所以說,房產執行案件,是在有眾多見證人的見證下查勘。打開門鎖也是由專業人員專業技術開鎖。
㈡ 租房拖欠房租不搬家房鎖也換了房內有東西房東有權開鎖嗎
房東通知搬家時一般理解為單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租客從有權佔有變為無權佔有,房東開鎖時最好請見證人或公證人在場見證,以免有說不清的糾紛。針對房內物品房東可以行使留置權,以督促租客履行債務。
㈢ 二手房付完全款對方不交鑰匙 找開鎖公司開鎖 犯法么
1、房屋中介給買賣雙方提供的是居間服務,根據居間合同的約定,在雙方辦內理完支付房款、過戶容、結清物業水電氣等費用後,中介應當將兩萬元的保證金支付給賣方;
2、你可以與中介溝通,要求中介與賣方溝通,在買方、賣方、中介都在場的前提下,結清物業水電氣等費用,然後進行驗房和交房,你可以要求中介把扣押的兩萬元保證金交給賣方;
3、如果中介與賣方矛盾尖銳,不支付賣方保證金,導致賣方不交付房屋的,你可以根據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先給賣方發書面通知,要求其交房;
4、賣方仍然不交房的,可以自己開鎖進入房屋,強行收房。但是這樣後期可能矛盾更多,所以建議先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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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未經房主允許他人擅自開鎖入內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嗎
未經房主允許他人擅自開鎖入內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出於公務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私人住宅。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里所說的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居住的處所,包括公民個人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供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屋。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4)糾紛房開鎖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非法進入他人住宅犯罪形態:
一種意見認為是繼續犯,行為人從侵入時起到退出時止,對住宅安寧侵害處於繼續之中。另一種意見認為是行為犯,行為人的身體侵入住宅時,就構成犯罪的既遂。
1、以「侵入」為條件構成犯罪的行為,是行為犯。從犯罪的構成看,只要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思,實施侵入住宅的行為,就具備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不應強調侵入住宅後滯留時間的長短。
行為者的身體侵入住宅只是瞬間行為,侵入的行為一經完成就構成犯罪的既遂,而侵入住宅的時間長短是犯罪的情節。
2、以「拒不退出」為條件構成犯罪的,是繼續犯。要求退出後,行為人拒不退出,其侵害住宅的狀態是一種持續行為。只要行為人不退出住宅,就使得侵害或威脅住宅安寧權的狀態一直持續,就構成犯罪既遂。
㈤ 拿到判決書後的要回了自己的房子,可以找開鎖直接進入嗎
拿到了判決書,也該找原房子裡面住的人,讓原房子里住的人搬走了你再進去,別被反咬一口說丟了東西,如果住戶不搬,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讓他搬走
㈥ 房東擅自開鎖進門這樣屬於違法嗎
房東擅自開鎖進門這樣屬於違法行為,構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住宅權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5條:犯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機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此罪的,從重處罰。
由此可知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出於公務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私人住宅,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這里所說的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居住的處所,包括公民個人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供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屋。
房東在沒有徵得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出租房裡修理排水管是違法的。只要房屋已經出租給他人,那麼房東對房屋就僅享有所有權,而無使用權。
所以未經承租人許可,包括房東在內的任何人均無權進入該房屋。如果對方擅自進入出租房,屬於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報警,通過公安機關處理讓房東承擔相應責任。
(6)糾紛房開鎖擴展閱讀:
非法入侵罪的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在國外刑事立法上,有的國家刑法將侵入住宅罪規定為對公共法益的犯罪,如德國刑法、日本現行刑法;多數國家將侵入住宅罪規定為對個人的犯罪。但在國內外刑法理論上通常都認為是對個人的犯罪。
我國《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中,我們不難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然而本罪侵害的直接客體,一直存在爭論,有人認為是居住權,也有人認為是住宅安寧權,其中,以主張住宅安寧權為多。筆者認為,無論是住宅的安寧權還是居住權都是由財產權利而延伸的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二者並不沖突,就是一個圈大一個圈小的問題。
住宅安寧權,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個人生活不受侵擾的人格權,包括個人信息的控制權、個人生活的自由權和私人領域的佔有權。
居住權,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所保護的公民相應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都依附於住宅的財產權利。
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間,尤其是住宅的安寧權,受法律保護,其真諦是私生活自由與安寧,因為房屋是私人生活的載體,是公民最安全、最隱秘、最獨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隱私權、財產權以及其他權利和自由的象徵。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入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本罪。
比如,發生火災,家中無人,無法徵得同意,而消防隊員的破門而入,就屬於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㈦ 未付清房款 ,未經同意強行開鎖,並換鎖,從法律的角度這種行為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甚至違法。
不過,鑒於雙方有合同糾紛,且對方已支付大部分房版款,這種事你報案權到公安,一般不會強制他搬出。正常情況下,還是以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對方支付餘款並賠償你的損失。
如果對方想主張倉庫的所有權,也是由對方起訴或反訴的,如果以你說的情況,對方的這個主張應該沒有依據。
㈧ 法院查封的房子鎖匠開鎖,鎖匠會不會坐牢
沒有合法手續正規鎖匠是不會去開的。
㈨ 房東私自開鎖進我房間,我要去告他嗎
犯法。
1、只為了撬鎖,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犯罪行為通常是由某種現實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可能是出於對財物所有人的打擊報復、或嫉妒心理或其他類似有針對性的心理態度,毀壞財物使所有人的財產受到損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2、只為了進入住宅,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
中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一規定是刑法第245條之規定的憲法淵源。
法律淵源:《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3、為了其他犯罪目的,結合證據和供述,可定其他罪名。
㈩ 司法拍賣房產,買方沒有通知法院可以直接破門開鎖入住嗎
司法拍賣房產買房沒有通過法院可以直接破門開窗入住嗎?這個肯定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