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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簽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29 15:51:04

① 租房子怎麼簽合同請詳細說明

租房合同或租房協議書,合同也叫協議書,要注意幾個點,月租金一定要這明確,租期要准確年月日,還有付租金採用的方式,押金要詳細,甲方要寫清楚租給乙方的房子的詳細地址,門號口號都寫,還有就是室內配有什麼物品,若乙方丟失或使用不當損壞,按價目表賠償,價目表都寫上,合同一定要一式二份,我是學會計的,還有一些你自己注意點,不要亂簽字

② 租房子怎麼簽合同

房屋租賃示範合同 -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省、市)______(區、縣)_________ ;門牌號為 。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 。

(2) 。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本《設施清單》為 (甲方)同 (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具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表現數: 電表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③ 租房合同怎麼簽

一、租房合同

1、很多人通過房東進行租賃,往往就不會簽署一定的合同,但是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

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好寫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後麻煩。

2、在合同當中應該明確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設備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簽署的合同,確認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簽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查看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

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二、租房合同怎麼簽

(一)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寫明住房具體情況

(三)合同要寫明住房用途

(四)合同中要約定好租賃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

(六)住房修繕責任的承擔

(七)住房狀況變更

(八)轉租的約定

(九)違約責任

(十)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④ 請問租房子要簽合同了,需要注意些什麼 具體的進來看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准備的傢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

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房子簽合同擴展閱讀: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

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入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⑤ 租房子簽合同要注意什麼

租房子簽合同要注意仔細閱讀條款,親自確認簽字,並保存好。

租房合同是租客與房東雙方利益的保證,所以必須要有正式的出租合同即使短租也不例外。並且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相關條款,避免合同陷阱,並親自簽字確認。簽訂好租房合同後要一式兩份,保管好合同,直至租期結束。

(5)租房子簽合同擴展閱讀:

租房找房源的注意事項:

在人們慣性思維里,想租房一般就找中介公司,因為那裡的房源信息比較集中,且較為安全可靠。但在目前的信息化社會,網路的重要性和便利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租房除了找中介公司外,還可以上網。

在趕集網、58同城、寧夏網蟲、百姓網、搜房網等網站看到,有不少個人掛出了租房信息。這類信息一般都標注有「中介勿擾」,由於是直接與房主聯系,因此在租金方面會更為直接和優惠。

此外,租房者還可到中意的小區尋找業主張貼的租賃廣告或向物業人員詢問租房信息。但需要提醒的是,這類拋開第三方擔保的租房一定要提高警惕,在租房時要了解房屋情況,例如:房東是否是房主本人等,以免上當受騙。

⑥ 租房子要簽合同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租房子一定要簽合同
如果雙方都不想簽合同誰也管不了你們
如果一方想簽另一方不想簽,完全可以不出租或不承租
租房合同是利用法律手段保護雙方權益,如果你們覺得雙方的權益可以由人格保障,不簽也沒什麼問題
《合同法》第2百三十二條在租房時如果沒有簽訂租房合同,會導致租期不明,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⑦ 租房子要簽合同嗎

在實踐抄中進行房屋的租賃時,襲出租人要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利,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期限的,那麼租房合同最少要簽多久?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法律上對租賃期限只有以下規定:第一、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第二、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也就是說,法律上對租賃期限只有最高的規定,沒有最低的規定。只要雙方自願達成一致,在二十年以內的期限內可以任意約定租房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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