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出租合同
『壹』 我是房東要出租房間要怎麼寫合同呢
警方表示,近年來因出租房屋引發的糾紛甚至刑事案件時有發生,這些案件中的受害者既有承租人,也有房主。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房屋出租人有如下法律責任和義務:
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必須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並辦理暫住證。
對與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並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若發現承租人有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房屋停止租賃的,應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房屋出租單位或者個人委託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須遵守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警方著重提醒,如果房屋出租人不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可能給違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危害社會治安,損害房屋出租人及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在出租房屋之前要簽好租賃合同,單位和個人將房屋出租後,應及時到出租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或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房主將房屋出租後,應與公安派出所簽訂《租賃房屋治安責任書》。
(1)房東出租合同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於轉讓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於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
房屋租賃合同按用途分為兩大類,居住用和商用。
簽訂居住用房屋租賃合同,以是否更適合居住為原則。
簽訂商用用房屋租賃合同,則以是否更適合辦公為原則
『貳』 和房東簽訂租房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准備的傢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新住處,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較長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給予一些優惠。但從承租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角度考慮,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經濟負擔相對較小。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對住房及其內部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自己今後能夠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轉租的約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並不是自住,而是想通過轉租取得租金收入。由於這種轉租行為影響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雙方應該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分享轉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許轉租,而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則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具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承租人由於工作等的變動需要與他人互換住房,應該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換房後,原租賃合同終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則要提前通知對方,並按照合同約定或協商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如果合同到期,那麼該合同自然終止。
『叄』 我是房東,簽租房合同時要帶哪些材料
房東在簽合同時,房屋產權及具體簽約場景不同,要帶的材料也不完全一樣。具體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看(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一、不同簽約人,都要帶哪些材料?
二、不同的房屋產權,都要帶哪些材料?
一、不同簽約人,都要帶哪些材料?
1.房東本人簽約,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其他房屋權屬證明
2)身份證
3)水電燃氣卡等其他資料
2.房東代理人簽約,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其他房屋權屬證明
2)代理人身份證、房東身份證復印件
3)業主簽字的委託書
注意事項:
1.簽合同的雙方及其委託代理人,都應是18周歲以上或16周歲以上且自己勞動做為生活來源的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房東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簽署合同時,必須要求法定代理人在場,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出租或承租房產並簽署相關合同文本,並在合同中簽署該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二、不同的房屋產權,都要帶哪些材料?
1.如果該房產為公司產權,要帶哪些材料?
1)簽約人為公司
a房產證
b公司公章
c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
2)簽約人為法人
a法人身份證
3)簽約人為法人代理人
a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b公司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
2.房屋產權為多人,要帶哪些材料?
一般情況下,共有權人、婚內共同財產和共有的財產會涉及“共有人”,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1)房產證是否有“共有權人”登記。
2)房產證取得時間在結婚證登記時間之後。
3)看戶口本
如共有權人無法到場,除房產證、身份證復印件外,還要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3.房屋為未成年子女產權,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出租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戶口本上能體現產權人和出租人是父子或母子關系的那一頁復印件
4.房屋產權為過世親人,要帶哪些材料?
1)房產證復印件
2)產權人死亡證明復印件
3)簽合同人身份證復印件
4)體現逝者與簽合同人關系的戶口本復印件
以上就是不同情況下,在簽訂租房合同時所要帶的材料,房東在簽合同時也根據實際情況准備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