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30 04:23:07
Ⅰ 普通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且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回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答: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主要條款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
專利技術的內容和專利的實施版方式;
實施許可合同的種類;權
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圍;
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條款;
專利權瑕疵擔保和保證條款;
專利許可使用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額的計算方法。
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可以就當事人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進行約定。例如:不可抗力條款;專利技術改進成果的歸屬;爭議的解決辦法;關鍵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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